11月27日(星期五)
華州區開始機動車尾號限行
限行尾號是5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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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重汙染天氣應急指揮部決定於11月26日18時啟動Ⅱ級應急響應,根據《預案》規定,啟動當日不限行。
渭南市公安局華州分局交通管理大隊
關於城區重汙染天氣機動車禁限行交通管理的通告
按照渭南市人民政府下發的《渭南市重汙染天氣應急預案》、《華州區重汙染天氣應急預案》以下簡稱《預案》)要求,渭南市公安局華州分局交通管理大隊決定自2020年11月26日起,啟動相對應的強制性減排響應等級,對機動車實施禁限行措施。現就貫徹落實市人民政府《預案》、區人民政府《預案》精神,實施機動車(含臨時號牌車輛)禁限行措施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禁限行區域
1、東至少華路(不含少華路及古鄭路以東、桓公大街以北的區域),西至天門路(不含天門路及天門路以西、子儀大街以北的區域),南至310國道(不含),北至大街、西關街(不含)。
2、新華大街、子儀大街、鹹林大街全段禁限行
二、禁限行對象
在城區範圍內行駛的全部機動車(特種車輛除外)。
三、禁限行規定
1.在我區重汙染天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發布重汙染天氣橙色預警後,啟動強制性汙染減排Ⅱ級響應措施:除城市運行保障車輛和執行任務特種車輛外,城市建成區內以柴油為燃料的重型貨車以及非道路工程機械等停止使用。具體規定:每日7:00-20:00限行兩個車牌(含臨時)尾號(若尾號為英文字母,以車牌最後一位數字為準)的機動車,即:
星期一限行1和6,
星期二限行2和7,
星期三限行3和8,
星期四限行4和9,
星期五限行5和0。
2.在我區重汙染天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發布重汙染天氣紅色預警後,啟動強制性汙染減排Ⅰ級響應措施:除城市運行保障車輛和執行任務特種車輛外,城市建成區內以及3公裡範圍內,以柴油為燃料的重型貨車以及非道路工程機械等停止使用。限行區域內50%社會車輛(特種車輛除外)。具體規定:每日7:00-20:00按照機動車車牌尾號單、雙號限行(含臨時,若尾號為英文字母,以車牌最後一位數字為準),即公曆日期單日限單號,雙日限雙號。
3.發布橙色預警和紅色預警後,公安交管部門將提前向社會發布禁限行通告。法定節假日和公休日機動車不限行,若公休日因法定節假日調休為工作日的不限行。當緊急啟動應急響應時,當天不採取重汙染天氣預警響應期間機動車禁限行措施。
4.預警級別調整或解除,機動車禁行限行措施相應調整與解除。
5.針對柴油重型貨車等高排放車輛,公安交警部門將繼續實施常態化管控。
四、法律責任
違反本通告規定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依據相關法律法規,採取電子警察抓拍、交通民警巡邏管控等方法予以糾正和查處。
五、不受禁限行措施影響機動車的幾類情形
以下特種車輛不受限制:
1.純電動汽車;
2.公共汽車、出租汽車(不含租賃車輛);
3.經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核定的學校校車、單位班車、郵政、快遞運送及押鈔專用車輛、殯儀館的殯葬車輛;
4.大型客車、省際長途客運車輛、持有市交通運輸管理部門核發的旅遊客運證件的車輛;
5.執行任務的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醫廢收集轉運車、事故勘察車輛、噴塗統一標識並執行任務的行政執法車輛和清障專用車輛,園林、道路養護等專項作業車輛;
6.「領」字頭號牌(牌照黑底紅字)車輛及經批准臨時入境的車輛。
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執行,有效期為一年。
渭南市公安局華州分局交通管理大隊
2020年11月26日
圖文來源丨華州交警
整理編輯丨華州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