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江蘇網3月19日訊 16日,在徐淮路金山福地附近一家房產中介的李先生反映,有一位女客戶用3套房源向多人出租,預收部分租金後失聯,已向警方報警,不知道是否還有人被騙,希望通過媒體提醒別再有人上當。
17日從外地回到徐州的張女士,準備搬家,卻發現之前付過房租的房東再也聯繫不上了。報警時她才知道,早在她之前,已經有十來個人跟她有同樣遭遇。
李先生和張女士都稱,這名女子叫李某某,安徽蕭縣人。
從58同城上看到出租房源,交租金後聯繫不上人
張女士老家在外地,在徐州一直租房居住。上個月,她租住的房子將於3月9日到期,房主催她搬家,她趕緊再找房。「我在58同城上看到一條出租信息,正好離我現在租住的地方不遠,價格也合適,我就打電話加微信,約著看房。」張女士說,這個名叫李某某的女人帶她去看房,房子裡雖然沒有人,但有住過的痕跡,不僅有衣服、被子,還有沒有散去的煙味。
張女士對這套位於蟠桃花園五期56號樓的房子比較滿意,特別是租金,比同地段同樓層的房子稍微要優惠一些。「『房東』說上一個租客要3月5日搬家,只要他搬走,我就能立即搬進來,但需要預付半年的租金和一個月的押金,房租是850元/月,加上一個月的押金,一共是5950元,當時談了價格,最後收了我5800元,我用微信轉帳付的錢。」張女士說。
微信轉帳記錄顯示,張女士於2月19日將5800元轉給微信名叫「快樂」的人。3月1日,張女士問「快樂」,上一個租客大概什麼時候搬走,「快樂」說:「5日左右,過完正月十五。」還說,「衛生我全部給你打掃好。」
3月6日,張女士問「快樂」上一個租客搬走沒有,「快樂」回答:「我在外地,後天回去,回去檢查一下東西,然後你來拿鑰匙。」
3月9日,張女士再次問啥時能搬家,「快樂」回答:「在安徽喝喜酒,鑰匙在我這裡,12日可以直接搬。」
3月16日上午,準備次日回到徐州就搬家的張女士再次聯繫「快樂」,「快樂」卻稱,「我在外地有點事情,得過兩三天才能回去。」之後,張女士發現——再也聯繫不上「快樂」了。
3月17日,回到徐州的張女士,發現不僅聯繫不上「快樂」,而且她看中的位於蟠桃花園五期56號樓的這套房子,竟然還有幾個人也在找這房子的「房東」!並且也急於搬進去!
張女士和這幾個人意識到被騙了。
據張女士了解,這套房子,被這位微信名叫「快樂」、身份證上的名字叫「李某某」的女人出租給了數人,最少的收取了半年租金,多的收取了一年租金,到了入住的日期,「房東」就會以各種理由拖延,或者說在外地,或者說下水道有問題正在修理,或者說上一個租客還沒有搬走。之後,這個「房東」就直接失聯。
「看房時,對方並沒有出示房產證明,我也沒有要求對方出示,只看到了她的身份證並拍了照,誰知道她這身份證是真的還是假的呢?」張女士說,自己孩子還小,收入也不高,原房子到期,現在不僅被騙了錢,還沒有地方住,十分著急。
9個被騙者建微信群交流
跟張女士一樣,被李某某這個假「房東」騙了的9個人建了一個微信群,交流被騙經過。除了張女士租的這套外,還有蟠桃花園一期29號樓的一套、二期11號樓的一套,月租金從700元到1000元不等,被騙金額從近6000元到10000餘元不等。
群內被騙的人說,他們都是從58同城上看到的出租房源,看房時,都是這個名叫「李某某」的女人帶著去看房並收取的租金。除了張女士付的是半年的房租外,大多數人付的都是一年的房租。
在群裡,張女士遇到跟她租了同一套房的被騙者。「同一套房,她出租給了好幾個人,這根本就不是正常的出租行為。而且,收過我們的租金,該搬進來時,她先是一個勁地拖延,然後就是失聯。我們都被她騙了。」這些受騙者氣憤地說。
專業房產中介也上了當:墊付租金27000元,退還了2000元
與普通租房者不同,在這個群裡,還有一位做房產中介的女士。她稱,自己四十多歲,做了十幾年的房產中介,沒想到在租房上能被騙走25000元!
去年12月份,這位房產中介從業者也是從58同城上看到李某某的這個房源,打電話聯繫上,看房出租,最後這房子沒有租成,租客沒住進去,這個李某某直接把收的租金退給租客了,啥錢都沒扣。「我看她辦事這麼靠譜講究,對她印象不錯。一般來講,如果是租客的原因不租了,算對方違約,怎麼著都得扣點違約金什麼的,她二話沒說就把錢全部退還了。」這位房產中介從業者說,「這小妮子嘴甜,成天到我店裡來玩,一口一個阿姨地叫著,長得也挺喜歡人,讓我對她沒有半點提防。她說房子是她姐姐的老婆婆的,蟠桃這邊都是拆遷房,一家有好幾套房子往外出租很正常,也都沒有房證。加上打過一次交道,就挺信任她。」
春節前,這位房產中介從業者有兩個熟人的孩子需要租房,就自己墊付了租金給李某某,一共27000元。發現被騙,是因為前幾天,有個向李某某租房沒租成的小夥子,來到這家房產中介說,過了十來天了,還沒有收到李某某退的房租。
「當時在我店裡,我看著她通過支付寶轉帳給那個小夥子的。但這小夥子說,支付寶沒有轉帳成功,可能是取消轉帳了,一直沒有收到,也聯繫不上,所以來這裡找找看。」這位房產中介從業者說,「聽到了這個事,我才驚覺不對,找她退錢,年前要得緊,才退給我2000元,到現在還有25000元沒要回來。」
中介分析手法:或系先花租金租房子,再向外出租
這位中介從業者還分析了自己及多人被騙的原因,解剖了李某某轉租騙人的操作套路。
「從去年下半年開始,也不知道咋回事,房源特別緊張,租金開始漲。到現在,房源就更少,簡直是一房難求。這小妮子說她在蟠桃花園有三套房子,這一帶的房子都是拆遷房,都沒有房證,中介幾乎不看房證,只要有房源,就覺得很不容易了,沒有人願意得罪房主。」
租房市場求大於供,讓租房者和中介忽略掉檢驗出租者是否就是房東這一環節。另外,在部分房產中介從業者心裡,「二房東」也能接受,只要「不騙人」就行,「別管你出租的房子是你所有的,還是你租來的,你只要規規矩矩地掙錢,讓交了租金的租客有房子住就沒有問題。」
據這位被騙的房產中介從業者分析,李某某的騙人手法,應該是自己先租來房子,再將這些租來的房子向外出租,收取不低於半年的租金並一房多租。
之前成功過,就沒有防範
打電話反映此事的李先生,是一家房產中介公司的員工,他說,有兩個客戶是通過他們公司與李某某籤訂租房合同的,在得知客戶受騙後,公司全權代理客戶的維權事宜。
「我們代表客戶已向徐州經濟技術開發區東環派出所報了警,因為客戶是通過我們籤訂的租房合同,因此損失由我們全部承擔。」李先生不願透露中介公司的名稱,「我們有責任和義務維護客戶權利。如果最後警方破不了案,客戶的損失由我們公司來賠。」
李先生承認,在中介出租李某某的房源時,確實存在把關不嚴,才導致客戶受騙的情況發生。「蟠桃花園這一帶是拆遷房,都沒有房產證,家裡拆遷分好幾套房子,有的甚至分到一整個單元的房子都是正常的,所以,我們聽說李某某的房子是蟠桃花園的,就沒有查驗房證。另外一個原因,是我們公司有一個同事,曾經幫李某某出租過一套房子,租了半年一點問題都沒有,對她比較信任,就沒有防範。不管怎麼樣,責任都在我們。」李先生說,他們只能對公司的兩個客戶負責。
據李先生了解,另外還有13位市民是直接從58同城上看到的房源,自己直接與李某某聯繫的,跟他們公司沒有關係。
目前,警方已介入調查。
律師:發布平臺應保證所發信息的真實性
採訪中,個人和房產中介都稱,是在58同城上看到李某某發布的房源出租信息的。江蘇敏言律師事務所梁敏認為,信息發布平臺須對信息發布主體和信息內容的真實性進行審核,應保證所發布信息的真實性。因此,發布信息的平臺,應對受害者的損失,根據過錯大小,承擔相應賠償。另外,租房者本人在承租時,也應進行查驗,出租方是否擁有對房屋的出租權。如果是房主,應提供房屋產權證明;如果是轉租,應提供承租合同及房主同意轉租的委託書。以免因為疏漏造成財產損失。
記者 劉凱 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