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坊報料:
到旅行社報團參加國外旅遊,夫妻兩人團費合計近40000元,後因籤證被拒無法成行,卻被告知兩萬多元的機票費用等無法退還。
記者跑腿:
旅行社表示客戶已就此事向消委會投訴,將有專門人員處理事件。律師則提醒旅客在繳費前看清合同條款。
籤證被拒無法參團,卻仍被旅行社扣費兩萬多元!日前,市民劉先生向本報投訴,上個月他和太太到南湖國旅新市營業部報名參加本月25日出發的國外旅遊團,繳納了兩人旅費合計39000多元,後因籤證被拒無法成行,旅行社為其辦理退款手續時,稱公司已經預訂好機票,加上簽證費等,只能退回扣除這兩萬多元後剩餘的團費。
扣款佔了過半團費
劉先生告訴記者,3月19日他和老婆到家附近的南湖國旅新市營業部報名參加4月25日出發的澳大利亞、大堡礁、紐西蘭全景十二天遊。由於此前他們曾參加過其他旅行社國外團,也曾因籤證被拒無法成行而損失幾千元籤證費,因此當天報團時,他特意向銷售人員諮詢了籤證被拒的退款問題,銷售人員當時表示,前往澳大利亞是團體籤證,不需要移民官面試,只要往領事館遞交資料,籤證機率達99%。於是,他們隨後繳納了兩人團費共計39398元。但到了4月17日,他們接到南湖國旅的電話,稱他們辦理的籤證沒有通過,公司會退回剩餘團費。不過後來他到新市營業部辦理退款手續時才知道,由於機票已經預訂好,如辦理退款,除了籤證費1960元/人之外,旅行社還要扣除機票費7325元/人和機票訂金1000元/人,即10285元/人,兩人合計共扣除20570元,整整佔了過半團費。
據劉先生介紹,他覺得很不合理,於是進行了投訴,但營業部相關負責人表示這件事要到總部處理,隨後他們來到總部,工作人員也回應稱,按照公司合同的規定,他們只能退回餘下的一萬多元。劉先生夫婦感到很氣憤,至今未辦理退款手續。
為何不確保籤證再訂票?
劉先生向記者出示了當時報團時籤訂的合同,記者留意到,在合同第六大項關於有關責任問題一欄第九條寫著,「因申請旅遊籤證被拒籤、被拒絕出入境、傷病等屬於甲方個人客觀原因導致不能按時成行或行程中止,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乙方扣除業務損失費後將剩餘團費退回甲方。」但劉先生抱怨道,為什麼旅行社不先確保客戶籤證辦理成功,就擅自先預訂機票,導致他們損失慘重。他還說,此前他也同樣遇到因籤證被拒的原因無法參團的問題,當時其他旅行社只扣除了籤證費,其他費用一概全數退還,為何南湖國旅操作不合理,卻要旅客埋單?
律師建議
旅行社若無風險提示
旅客可申請撤銷合同
隨後,記者打通了南湖國旅投訴電話,工作人員表示,該客戶就此事已於4月18日向消委會投訴,南湖國旅將有專門的工作人員與消委會對接處理這個案件,但按照流程,目前暫時還沒有具體處理結果。此外,他還表示,客戶在報團之前,前臺銷售人員會向客戶解釋如何辦理籤證手續,但客戶是否辦理成功就不是旅行社能夠控制的。
原全國人大代表、廣東大同律師事務所主任朱永平則表示,劉先生提供的合同屬于格式條款,如旅行社在雙方籤訂合同時沒有進行風險提示,劉先生就可以向法院申請法律撤銷。同時,他還指出,目前旅遊界時常出現類似的退款糾紛,建議旅客在繳費前要看清合同條款,事先對自己籤證辦理成功的可能性進行評估,儘可能減少因籤證被拒造成損失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