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道是我國千百年流傳下來的傳統美德,這點不僅僅是在養老上體現,作為一個很有儀式感的民族,人們在家中長輩去世的時候都要按照慣例披麻戴孝,等親人下葬以後還要「守孝」,以表自己對逝去親人的哀思。
古人的守孝時間比較長,一般長達三年之久。在漢朝,守孝的時間內人們要停止一切娛樂活動,甚至不可以宴請朋友、不參加應考不做官、不婚嫁,日常服裝也要改為素淨的顏色。在親人忌日的時候更是行大禮,焚香跪拜。
對於古時候的這個習俗很多人表示不理解,但這種做法其實是有依據的。人們認為之所以要守孝三年是因為父母在母親懷孕的將近一年內都很辛苦,生下來以後還要在手上抱一年,學會走路要跟在後面勞累一年,為了子女父母付出很多,所以他們去世以後兒女要用這種方式懷念他們,報答他們的養育之情。
不過隨著時代的發展,人們普遍認為按照古禮守孝三年實在有些太長了,特別是不能應考不能當官會見朋友,這種做法簡直太古板,嚴重影響後輩的生活,所以現在守孝的很多禮儀都被更改了。比如穿孝服現在就縮短為了三個月,其他的娛樂活動也是個人自由,並沒有人會道德綁架。
不過對於古禮很多農民們依舊在傳承,特別是三年內不結婚這件事更是非常重視。因為在很多農村鄉親的眼裡,親人離世家中還在守孝期間大擺宴席,辦喜事無疑是對長輩不敬重,以後將得不到祖先的庇佑,所以都在嚴格的遵守這種禮數。
然而對於現在的年輕人來說,要遵守三年內不結婚的習俗似乎有些難度。現在人本來就晚婚晚嫁,如果家中長輩在自己年齡還小的時候去世還容易辦,多等幾年結婚就是。如果恰逢三十而立的關卡家中有老人去世,對於未婚青年來說就是一個考驗了,本來年齡就比較大再等三年還不知道會怎麼樣,所以許多人現在對於這個習俗都很難理解。
為了解決這個問題,現在許多農村地區的人們就想出了折中的辦法,要麼在親人離世以後百日以內就把婚禮辦了,要麼就等三年。但是在這期間內辦婚禮最好是只領證,不大操大辦,等守孝時間到了再補辦婚禮。對於這個法子,很多人表示可以接受,但有些人覺得委屈,因為他們覺得真的盡孝道只要在老人在世的時候好好照顧就可以,既然親人已經離開,就沒有必要死守陳舊的觀念,不知道大家比較認同哪一種說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