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藥監局徵求意見。
11月12日,國家藥監局就《藥品網絡銷售監督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徵求意見稿指出,在確保電子處方來源真實、可靠的前提下,允許網絡銷售處方藥。對此,記者通過網購平臺購藥發現,南昌開心人、康佰家、益豐等多家品牌連鎖藥房均有出售處方藥,但在購藥過程中,存在無須上傳線下醫生處方、問診像是走形式、處方藥購買不限量等問題。
國家藥監局徵求意見中
網售處方藥有望放開
為加強藥品網絡銷售監督管理,規範藥品網絡銷售行為,11月12日,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布《藥品網絡銷售監督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面向全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徵求時間為11月12日至11月30日。
徵求意見稿指出,藥品零售企業通過網絡銷售處方藥的,應當確保電子處方來源真實、可靠,並按照有關要求進行調劑審核,對已使用的處方進行電子標記。
此外,具備網絡銷售處方藥的藥品零售企業,向公眾展示處方藥信息時,應當突出顯示「處方藥須憑處方在執業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等風險警示信息。
無需上傳處方圖片
可隨意網購南昌多家藥房處方藥
那麼,在徵求意見稿還未正式頒布的情況下,我們該如何通過網際網路平臺購買處方藥?11月24日,記者在某外賣電商平臺進行了一番體驗。
▲開心人大藥房網購處方藥訂單。
在南昌開心人大藥房門店,點擊選擇購買高血壓藥「硝苯地平片」,平臺顯示:「本品為處方藥,請在醫師指導下使用」;在點擊添加購買後,會被要求填寫問診信息。然而,在填寫問診信息過程中,僅需填寫個人姓名、身份證號碼、肝功能和腎功能是否正常、有無過敏史等簡單信息,隨後,自主選擇本次用藥的確診疾病,即可隨意添加件數,完成支付購買。
▲自動彈窗的醫生「問診」。
完成支付後,外賣電商平臺自動跳出信息顯示,一名自稱廣二院珠海網際網路醫院醫生連續發出「正在根據您的信息診斷」、「好的,正在開方中」、「珠海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醫院網際網路醫院處方箋」、「祝您生活愉快,再見」等四條信息。而平臺另一方,外賣小哥已完成接單、藥店完成抓藥,一氣呵成,非常迅速。
無獨有偶,記者在該外賣電商平臺上選擇南昌康佰家大藥房購買同款高血壓藥,同樣的流程,同樣的速度,藥品便成功下單。半個小時後,外賣小哥便將藥品送到了記者手中。而與開心人大藥房不同的是,該藥店自動彈出的信息是一名來自成都的醫生開具的處方箋,藥品價格卻比開心人大藥房要貴一倍。
▲康佰家大藥房網購處方藥訂單。
此外,記者在益豐大藥房選購【諾得勝】複方黃連素片30mg*18片*3板處方藥時,在完成上述個人問診信息後,即可直接隨意支付購買,連網際網路醫生自動彈出的信息也沒有。
▲益豐大藥房網購處方藥訂單。
整個購藥過程中,外賣電商平臺,沒有要求必須上傳醫院醫生線下開具的任何診斷書或者處方等相關圖片信息,也沒有核實購藥者信息是否真實,只要有人想買處方藥,都可以隨意買得到;網際網路醫生還沒等到購藥者問詢反饋,連續四條簡訊發來後,自動關閉會話,更像是後臺設置的自動回復,是平臺與藥店之間應付監管部門的一個形式。
網售處方藥放開與禁止爭論多年
新版管理法未明確禁止
據悉,早在2017年11月和2018年2月,原國家食藥監總局曾先後發布《網絡藥品經營監督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和《藥品網絡銷售監督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明確藥品網絡銷售者不得向個人消費者網售處方藥,不得通過網際網路展示處方藥信息。
2019年4月20日,藥品管理法修訂草案第二次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草案擬規定,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藥品經營企業不得通過藥品網絡銷售第三方平臺直接銷售處方藥。
然而,2019年12月1日,新版《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正式實施,在第五章藥品經營第六十一條中指出,疫苗、血液製品、麻醉藥品、精神藥品、醫療用毒性藥品、放射性藥品、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等國家實行特殊管理的藥品不得在網絡上銷售。而處方藥卻未在其中,此舉在業界中認為是在給網售處方藥「鬆綁」。
不過,今年疫情期間,網際網路線上就醫、購藥確實為疫情防控發揮了重大作用,而規模化網絡售藥也在逐漸向市場鋪開。
那麼,當前現行的管理辦法中,針對網際網路平臺銷售處方藥是否允許?作為監管部門又將如何規範和管理好經營部門,保障老百姓安全用藥?就此,記者向南昌市市場監管局了解情況。工作人員回應稱,待相關業務處室人員諮詢過後,再作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