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節又叫做「國際兒童節」,它是1949年11月由國際民主婦女聯合會在莫斯科舉行理事會時確定的一個節日,節日的具體日期定在每年的6月1日,目的是保障兒童的權益,改善兒童的生活。
兒童節的誕生
第一次世界大戰過後,人們的生存環境變得千瘡百孔,特別是兒童的生存環境變得尤為嚴峻。
1925年8月在瑞士日內瓦召開的國際會議上,主要討論了兒童的生存與福利問題,在這一次會議上,首次提出了「兒童節」的概念。
然而這一次會議並不是所有國家都參與了,實際參與國只有54個,所以並沒有明確確定「國際兒童節」,即使如此,這次會議對日後「國際兒童節」的確立打下了堅實基礎。
在這次會議上通過的《日內瓦保障兒童宣言》中,對兒童的生存環境和精神健康都給出了明確的意見和建議,對後續的兒童權益保障提供了重要的指導作用。
這次日內瓦國際會議之後,國際兒童幸福促進會提議建立兒童紀念日,這就是「兒童節」的鄒形。
隨後這個提議受到許多國家的積極響應,各國紛紛建立了自己國家的兒童節,中國也不例外,1931年中華慈幼協會將每年的4月4日定為兒童節。
國際兒童節的確立
1942年6月,第二次世界大戰快要結束,瘋狂的德國法西斯在捷克利迪策村進行了一次屠殺,這就是著名的「利迪策慘案」。
這次慘案讓世界充分認識到帝國主義分子正在殘殺、毒害兒童的罪行,在世界上引起了強烈反響,也讓世界各國更加充分地認識到保障兒童權益的重要性和緊迫性。
1949年11月,國際民主婦女聯合會在莫斯科召開會議,正式確定了每年的6月1日為「國際兒童節」,在這一天兒童才是這個世界的主角。
1949年新中國成立後,為了更好得到融入國際社會大家庭,於1949年12月23日發出通令規定,廢除舊的兒童節,將中國的兒童節與國際兒童節同步定在6月1日。
那為什麼要將兒童節定在6月1日呢?
紀念「利迪策慘案」中遇害的兒童1942年6月在利迪策村,德國法西斯殺害了當地16歲以上的男性140餘人和全部的嬰兒,有超過90名兒童被押往集中營隨即遭到迫害,這引起了世界各國的高度關注,也是加快確立國際兒童節的一根「導火索」。
將兒童節定在6月1日,一部分原因是為了紀念在「利迪策慘案」中遇害的兒童,一部分原因是讓世界更加重視兒童權益的保障,避免再次發生「利迪策慘案」。
各國建立的兒童節時間不一致,無法有效推行在日內瓦國際會議之後,各國紛紛響應並確定了自己的兒童節,但是因為風俗文化的差異,兒童節的種類也多種多樣:
例如日本將3月3日作為女孩的兒童節,將5月5日作為男孩的兒童節,將11月15日作為3歲、5歲、7歲三個年紀的兒童節;韓國將每年的5月5日「男孩節」直接改為兒童節;哥倫比亞將每年7月4日定為兒童節;巴西把8月15日定為兒童節等等。
各國建立的兒童節日期各不相同,而且部分國家存在多種兒童節,這不利於保障兒童的權益,與確立兒童節的初衷不符,6月1日為一年中最中間的一天,能最大程度促成各國兒童節的日期保持一致,能最大程度的保障所有兒童的權益。
象徵意義兒童是祖國的未來,他們有著承上啟下的作用,對上傳承歷史使命,對下可以開拓未來;6月1日處在上半年的結尾,又是下半年的第一天,它在一年中也起到承上啟下的作用,具有回顧過去、展望未來的重要象徵意義。
六一兒童節
不管兒童節的具體日期是哪一天,它們存在的目的都是相同的,都是給兒童創造美好的生活環境和良好的成長氛圍,都是希望兒童能夠健康快樂的成長,六一兒童節到了,祝賀天下所有的兒童節日快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