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濟網北京2月13日訊 據保監會網站今日發布的中國保監會監管函(監管函〔2018〕13號)顯示,按照《中國保監會關於開展財產保險公司備案產品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保監財險〔2017〕163號)工作部署,保監會隨機抽檢了日本財產保險(中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日本財產保險(中國)」)378個備案產品及相關材料,發現其中151個產品存在問題,問題數量合計213個,主要包括產品屬性分類不當、險種歸屬不當、條款名稱命名不規範、免除或減輕保險人責任部分未作明顯標示、附加險歸類錯誤、費率表內容不完備、費率調整條件不明確、精算報告費率定價不合理等問題。
上述產品違反了《財產保險公司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管理辦法》(保監會令2010年第3號)和《財產保險公司保險產品開發指引》(保監發〔2016〕115號)等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一百三十六條規定,現對日本財產保險(中國)提出如下監管要求:
一、日本財產保險(中國)應在一個月內完成問題產品修訂工作。
二、日本財產保險(中國)應立即進行產品全面自查和認真整改,40日內將自查整改情況及問題產品修訂情況報送我會。
三、日本財產保險(中國)應高度重視產品開發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切實承擔起產品管理主體責任,完善產品管理制度流程,加強產品質量管理工作,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和監管規定開發產品,杜絕類似問題再次發生。
(責任編輯:蔣檸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