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記者從昆明經濟技術開發區社會事務局了解到,隨著中國(雲南)自貿試驗區昆明片區(昆明經開區)的交通基礎設施不斷完善,新建道路數量不斷增加,因此迫切需要為新建道路進行命名,以更好的服務周邊企業和轄區群眾的生產生活。經濟技術開發區社會事務局現向社會公開徵集未命名街、路、巷擬命名名稱,敬請各界人士提出寶貴意見和建議。
本次擬徵集名稱的道路主要涉及阿拉街道清水片區、洛羊街道黃土坡片區,具體包括:A4、A-5(含西段曲線)在內的共計12條道路。
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
一、規劃道路基本信息:
附件(詳見文末):
擬徵名道路基本信息統計表(附件一)
涉及徵名道路位置示意圖(附件二)
二、評定方式
對道路名稱進行徵集、記錄後,篩選出符合地名管理規定的命名方案,評定結果由經開區社會事務局審定通過後予以公布,對被正式採用的名稱給予一定獎勵。
三、通用命名原則:
1.長度在200米—4999米,寬度在12-60米,東西走向的道路通用名為街。
2.長度在200米—4999米,寬度在12-60米,南北走向的道路通用名為路。
3.長度在0—200米,寬度在12米以下的道路通用名為巷、裡。
4.長度在0—4999米的曲線道路通用名為路。
四、命名要求:
1.道路名稱應遵循道路命名原則,既要考慮歷史傳承,也要結合中國(雲南)自貿試驗區昆明片區(昆明經開區)的發展特色,體現時代氣息,符合區域發展要求。
2.道路名稱應使用簡潔文明、含義明確、積極健康的漢語詞語,並符合地名命名的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方便公眾日常使用。
3.道路名稱不以外國地名、人名、企業名或產品名、商標名以及帶有特定政治色彩和特定含義的詞命名地名,不使用數詞和「新」「老」之類的詞。
4.道路命名須保證應徵名為原創,不得侵犯第三人的智慧財產權,如發生侵權行為,由投稿人自行承擔法律責任。
5.需要簡要說明道路名稱的含義。
五、投稿方式:
1.投稿道路名稱如有同名,其投稿作品以先收到的為準,後收到的不予重複登記。
2.來稿請在左上角或電子郵件主題上註明「路名徵集」字樣,並註明作者姓名、聯繫地址、電話。
3.來稿可通過簡訊、電子郵件方式:
聯繫人:尹光聰
電話:17268881839/0871-68162862
郵箱:470250912@qq.com
4.投稿日期:2020年11月24日起至2020年12月1日止,逾期視為無效。
掃碼下載附件↓↓↓
附件一:擬徵名道路基本信息統計表
附件二:涉及徵名道路位置示意圖
昆明經濟技術開發區社會事務局擁有對徵名活動保留最終解釋權。
來源:昆明經濟技術開發區社會事務局
責編:楊蓉
編審:周健軍
終審:錢紅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