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5年,孫中山策劃廣州起義失敗後,清政府緝捕革命黨人,廣州城內外及南海、番禺等各縣,遍貼兩廣總督譚鍾麟緝捕革命黨人的告示,並分別懸賞花紅銀數百至一千元。其中廣東按察使兼管全省驛傳事務衙門懸賞逃犯的告示云:「孫文即逸仙,香山縣東鄉翠微人,額角不寬,年約二十九歲,花紅銀一千元。」 孫中山已於10月27日深夜乘船逃出廣州,經香山縣唐家灣到澳門,來不及返家向老母、妻兒道別,並於29日抵香港,次日晨離開香港,前往日本。從此,直到辛亥革命成功,前後有17年之久,孫中山一直流亡在海外,為反清革命進行著艱苦卓絕的鬥爭。
孫中山被清政府列為叛逆的要犯,家屬自然受到株連,香山知縣史繼澤迅即派人到翠亨村捕拿他的家人。當時孫中山領導的廣州起義失敗的消息很快傳到了翠亨村,盧慕貞和婆婆楊太夫人聞訊立即收拾細軟,準備逃難。清政府官署書吏將孫中山家鄉翠亨村誤寫為翠微村。翠微村是個大村,在翠亨村之南30公裡。官署書吏的一字之差,使得盧慕貞一家有時間逃過一場大劫難。當大批清政府官兵趕到翠微村抓人時,翠微村民說村裡根本沒有姓孫的,翠亨村才有姓孫的。於是清兵又趕到翠亨村,找到了孫家。盧慕貞和楊太夫人聞知情況危急,趕緊四處張羅,終於借了數十金,拱手奉送給清兵,結果清兵在拿到錢後就吆喝一番走了,回報翠微村查無孫姓,交差了事。臺灣學者莊政教授認為:「廣州事敗,陸皓東等被捕,在所書供狀中,訛稱家居翠微村,實則其與中山先生為翠亨村鄰居,但為避免連累孫、陸兩府家人,故行『權宜之計』,清吏可能根據陸之供狀出此。」盧慕貞一家雖然僥倖逃過劫難,但清政府把孫中山視作叛逆要犯,如果不遠走高飛,勢必兇多吉少,不知哪一天會災禍臨頭。正當她們整日為逃難之事犯愁時,陸皓東的侄兒、興中會會員陸燦從檀香山返鄉結婚,當他了解到險情後,自告奮勇,幫助護送盧慕貞攜帶5 歲的兒子孫科和襁褓中的長女孫娫,與楊太夫人、孫眉妻子譚氏,先逃到香港,再乘輪船遠涉重洋前往檀香山,投奔在茂宜島經商的孫眉。
1895年12月中旬,孫中山隻身從日本橫濱到檀香山,立即前往茂宜島,與盧慕貞和兒女團聚。盧慕貞對孫中山奔走革命遭受挫折,無一言責備。雖然她不懂政治,在反清革命的宏業上與丈夫沒有共同的語言,更不會用動聽的話語去安慰,但她懂得如何讓丈夫拋卻家累,毫無顧忌地投身革命。
1896年6月,孫中山因革命工作不能久留檀香山,毅然辭別家人赴歐洲進行革命宣傳。1896年10月,孫中山在英國倫敦被清廷駐英公使囚禁,九死一生,獲釋後不久的11月12日,他在倫敦度過了而立之年的生日。就在這一天,他和盧慕貞團聚的結晶——次女孫婉在檀香山降臨人世。女兒與父同月同日出生,富有意趣。孫婉的出生,給孫家帶來了吉祥和喜慶的氣氛,可遠在英國倫敦的孫中山,為了國家和民族,卻無法享受喜得千金的歡樂。盧慕貞在檀香山一住就是12年,其間孫中山三次赴檀香山與盧慕貞團聚,共處時間總計不過一年半。
1906年,孫眉因傾力支持孫中山革命,終致經營的農場宣告破產,無奈之際,只得於次年舉家遷居香港九龍,在牛池灣開辦小型農場維持生活。盧慕貞攜兩女孫娫、孫婉和楊太夫人隨孫眉到香港九龍,孫科因求學之故,暫留檀香山,寄居在興中會會員鄭金家中。臨別,盧慕貞想到當年為逃避清廷的捕拿亡命檀香山,現在卻迫於生計,又要與愛子分離,而丈夫又遠在天涯,不禁悲從中來,但她以不同尋常的毅力強忍住了骨肉離別的悲傷。盧慕貞母女在香港同大伯孫眉、婆婆楊太夫人定居九龍城東頭村,生活十分艱難,盧慕貞悉心侍奉婆婆,撫育兩女。對當時的生活狀況,孫眉的好友羅延年有回憶:「一九一零年前,孫總理之母楊太夫人,及總理之兄孫眉先生,系母子與侄女,即總理之兩女及家人,同住九龍城東頭村二十四號。此屋系一樓一底,楊太夫人居樓上,時年逾八十,雙眼失明。當時弟(羅延年)在九龍警署為通譯,有暇時常去探望孫眉先生……孫眉先生在九龍城宋皇臺左右,有一罾棚,每日到棚,拗魚奉母。」
1910年7 月19日,楊太夫人逝世,享年83歲。當時孫眉貧困潦倒,竟無錢為母親購棺下葬,後幸得南洋的革命黨人及香港同盟會會員的募捐,始得入土為安。盧慕貞作為一個丈夫遠離身邊的婦女,在經濟困頓中,與大伯孫眉一起全力為婆婆料理後事,其中的艱辛是可想而知的。當楊太夫人去世之際,孫中山正在從日本橫濱前往南洋檳榔嶼途中。孫中山此行是為了策劃第二次廣州起義,募集革命經費。盧慕貞聞悉丈夫在檳榔嶼,婆婆去世後已無家累,故立即攜兩女由九龍赴南洋,全家得以別後重逢。同年12月,南洋英殖民當局配合清廷對孫中山的通緝,聲稱孫中山在當地組織華僑進行反清革命是「妨礙地方治安」,將他驅逐出境。孫中山只得惜別妻女,前往歐美籌集革命活動經費。盧慕貞母女三人的生活沒有著落,由當地華僑集資供給每月生活費一百元。當時她們的生活窘況,可從1911年7月18日孫中山在美國舊金山寫給革命黨人鄧澤如的信中得以反映:「……弟家人住榔,家費向由榔城同志醵資供給,每月百元。自弟離榔之後,兩女讀書,家人多病,醫藥之費常有不給,故前後兩次向港部請撥公款,然此殊屬非宜,實不得已也。自港款撥後,則無向榔城同志取費,蓋每月由金慶君散向同志收集,亦殊非易事,常有過期收不齊者,此亦長貧難顧之實情也。雖曰為天下者不顧家,然弟於萬裡奔馳之中,每見家書一至,亦不能置之度外,常以此縈擾心神,紛亂志氣,於進取前途殊多窒礙。敢請兄於榔城外之各埠,邀合著實同志十餘二十餘人,每月每人任五元或十元,按月協助家屬,以紓弟內顧之憂,而減榔城同志之擔任。以榔城同志之供給已過半載,未免疲勞。倘若與他埠同志能分但,實為至感。」
1911年10月10日,辛亥革命爆發。孫中山從海外返國,途經南洋檳榔嶼時,與盧慕貞、女兒相聚,前後僅三天時間。
1912年1月21日,孫中山致電南洋革命黨人鄧澤如,請他回南京商量國事,並說:「已電家人來,能同行,更妙。」鄧澤如接孫中山電報後,第二天就致電在檳榔嶼的盧慕貞,詢問回國行期。鄧澤如很快接到革命黨人黃金髮的回電,說盧慕貞及家人因旅資問題,尚未定行期,正由革命黨人集資資助。鄧澤如獲悉即往吉隆坡告知陸秋霞,得到他慷慨捐助一千元。鄧澤如到檳榔嶼,把募捐之款交給盧慕貞。
1912年2 月9 日,盧慕貞攜兩女孫娫、孫婉,侄女孫順霞,傭人阿清,搭乘英國郵船「亞舍」號啟程,10日途經新加坡,鄧澤如搭船同行護送,15日到上海,受到滬軍都督陳其美和長子孫科的迎接,下榻滄州別墅。下午,孫科迎接母親和妹妹等。同年2 月20日,盧慕貞母女在鄧澤如和孫科的護送下抵達南京,與孫中山團聚。盧慕貞在南京與孫中山共同生活了20多天,住在原清廷的兩江總督署內(今上海長江路292號大院的煦園內)。中華民國成立,臨時大總統府就設在兩江總督署內。
盧慕貞在南京的日子裡,悉心照料孫中山的生活,從不在公眾面前露面,人們難見她的容顏,以致人們把她和孫中山的另一位革命伴侶陳粹芬相混。此時雖說夫妻團聚,其實也是離多聚少。因為從臨時政府誕生起就面臨重重困難,既有西方列強的逼迫,又有袁世凱北方勢力的壓力,孫中山日理萬機,許多時光都是在大總統辦公室度過的,沒有時間與夫人談論私情。而對盧慕貞來說,她的許多時光常常是在牽掛忙於國事的丈夫中度過的,幸好兩個女兒時常陪伴左右,也結識了一些新朋友。黃興的夫人徐宗漢與盧慕貞是香山縣同鄉,在不長的日子裡,兩人結下了深厚的姐妹之情。
1912年3月25日,盧慕貞把兩個女兒留在孫中山身邊,自己卻離開南京返鄉了。從表面上看,是由於她不習慣南京的生活,其實還蘊含著更深一層的原因。對此,臺灣學者莊政教授有過如下分析:「溯自乙未廣州之役敗後逃難,孫氏家族流亡異域十七載。這一為革命而離多聚少的特殊家庭,理應非常珍惜這段人生最難得的歡愉時光。從而獲得長期以來為革命而到處流浪、備嘗艱辛,所獲得些許精神上的補償。惟以民國初建,百廢待興,中山先生就任大總統後,日理萬機,因公而特忙,精神壓力奇重,實在抽不出很多的時間陪伴家人。盧夫人侍姑及撫育子女,料理家務,賢勞備至,尤於寄居海外期間,吃盡了苦頭。革命建國後,妻以夫貴,尊為國家元首第一夫人,大眾莫不投以嚮慕、傾羨的眼光,總認為大總統的眷屬會有享受不盡的榮華富貴!無奈盧夫人生性好靜,且較孤僻,她是一個舊式婦女,做一個典型的賢妻良母綽綽有餘,但對政治性的應酬則毫無興趣。在冠蓋京華的政治中心石頭城,面對中外貴賓如雲似海的各種政治場合,對自幼纏足梳髻的她來說,與其說是一種無尚的尊榮,倒不如說反而是種精神上的累贅,她很想擺脫了它,而重溫一向平靜、淡泊、與世無爭的自我生活。她頗有自知之明,既然不能配合夫君,協同領導諸種政治活動,乃逐漸萌生知難而退的念頭,這也就是後來她為什麼慨然同意跟先生分手的重要因素之一。」
1912年4月1日,孫中山辭去臨時大總統職務,率領胡漢民等人,並攜兩女考察湖北、廣東等地。同年5月27日,孫中山攜兩女和秘書宋靄齡回到闊別17年的故鄉翠亨村,和妻子及大哥、大嫂等親人團聚。他在故鄉逗留三天,即告別兄嫂,攜盧慕貞母女同往,到各地考察。6月18日,孫中山一行乘高麗輪經臺灣基隆赴上海。8月18日,盧慕貞母女隨孫中山從上海啟程,經天津赴北京,袁世凱還特地選了一座洋房供孫中山和家人居住。孫中山攜全家暢遊各地名勝及前清宮殿名園,度過了一段難得的美好時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