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在線12月25日訊(湘潭日報社全媒體記者 趙明)「婆婆子,吃口熱飯會暖和些。」湘潭縣雲湖橋鎮雲湖村85歲的李清德,拄著拐棍顫巍巍地端著熱飯菜送到妻子床前。10月中旬,妻子廖志花在自家前坪不慎摔傷後一直臥床靜養,飲食起居都是老伴照料。
相濡以沫30餘年,老兩口是當地有名的「模範夫妻」。但李爹心裡始終帶著幾分愧疚,「我欠她一個名分」。辦結婚證,這是李爹的「奢望」,一來年紀大了有些害羞,二來他的戶口簿上的婚姻狀態是「已婚」。
2020年即將翻篇,李爹說這是最幸運的一年,「我終於辦好結婚證了」。
李爹「霸蠻」要改戶口
10月中旬,湘潭縣公安局雲湖橋派出所接待了李爹,李爹坐在值班室不肯走,「我不管,反正你們要給我改戶口。」
更改戶口信息是大事,沒有相關證明材料,公安機關是無法更改個人信息的,為何李爹如此霸蠻呢?事情還要從李爹坎坷的人生經歷說起。
上世紀50年代,李爹在家人的撮合下,和同村一位王姓適齡女子結為夫婦,兩人婚後育有一兒一女,兒子在童年時夭折,兩口子帶著女兒過著平淡的日子。然而,在婚後第8年,妻子忽然帶著女兒不辭而別。「找也找過,她娘家我也去過,反正都不曉得。」受限於當時的交通和通訊條件,李爹始終沒找到妻子和女兒,不得不回歸單身漢生活。
時間一晃就到了1984年,李爹經人介紹到一戶人家做木工。手藝好,人也勤快踏實,主家很欣賞李爹的人品,遂牽上紅線,將自家侄女廖志花介紹給李爹。兩個情投意合,一年後走到了一起,1986年廖志花生下了兒子。
在農村的舊習俗裡,辦過酒席就是兩口子了,廖娭毑沒在意,專心相夫教子,李爹也沒多想。少了一紙結婚證,並不影響兩口子的關係,雖然日子清貧,但兩人的感情可謂歷久彌新。
以前,兩老身體還算硬朗,今年10月廖娭毑忽然摔倒受傷,李爹有了力不從心的感覺,甚至有了最壞的打算,「都是這麼大年紀了,恐怕也活不了多久了。」這幾年,李爹懊惱沒有給老伴一個安穩的家。
李爹不是沒想過辦法,但戶口簿婚姻狀況一欄寫著「已婚」,他諮詢過村幹部,得知更改戶口信息需要去派出所。「我什麼都搞不清,就跑派出所要求他們改。」時隔兩個月再說起當初找派出所民警「霸蠻」,李爹臉上露出羞澀的笑。
民警給他解釋,婚姻狀況更改需要民政部門出具相關證據,李爹不清楚程序,就坐在派出所不肯走了。
已婚還是未婚?
雲湖村駐村輔警趙子軍得知情況後,哄著老人先回家,「李爹,你信我一回,我一定幫你。」雖然是安撫老人,但趙子軍心裡也沒底。李爹年紀大了,已記不清和前妻是否辦理過婚姻登記,要解決李爹和廖娭毑領證的事,需把李爹前一段生活經歷理順才行。可時間久遠,不是一件容易事。
如果李爹是已婚,那麼首先需要到湘潭縣檔案局調取當年的登記檔案,同時還要找到已離家多年的王女士解除婚姻關係。然而上世紀50年代婚姻登記管理較為混亂,後經多次歷史變革等,查找難度大。趙子軍只能從尋找王女士入手,按照李爹的說法,王女士是本村人,趙子軍從王女士娘家了解到相關情況,後輾轉找到石潭鎮一位老婦和王女士極為相似。
「聽說老人姓羅,戶口在外省,我們只能親自前去落實。」趙子軍找到羅娭毑攀談,老人性格開朗,主動表明自己老家在雲湖橋鎮,隨後又說起了人生經歷。她承認已改名,上世紀80年代嫁去了外省,而現在石潭鎮生活,她的確曾和李爹有過一段共同生活經歷,但並未辦理結婚登記。在輔警的指導下,她填寫了婚姻狀況聲明,證實在1984年前並無婚姻關係。
終辦結婚證
由此,已證實李爹與王女士不曾有過婚姻登記,戶口簿上的「已婚」為登記錯誤,
派出所根據相關證明為李爹更改了婚姻狀況欄信息。當天下午,趙子軍又帶著李爹和廖娭毑到縣民政局辦理了結婚登記,同時為方便廖娭毑今後享受醫保等待遇,又將她的戶口遷至了雲湖橋鎮。
「醜死人了,這麼大把年紀了還跟年輕人一樣領證。」李爹嘴上說難為情,但閒時總拿著結婚證看了又看,這下總算給了老伴一個名分,更讓他意外的是,老伴的戶口也終於落到了家裡,「這才真的叫一家人。」李爹說,多虧了派出所的民警和輔警,才促成了他晚年的「團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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