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馨提示:
中國駐加拿大使領館自2016年起實行中國護照、旅行證網上預約申請制度,原則上不再受理未經網上預約的護照、旅行證申請。具體流程如下:
一、使用桌上型電腦或筆記本電腦(建議使用低版本的IE7/8/9瀏覽器)、平板電腦或手機(可使用Safari、Chrome、UC、QQ等瀏覽器;蘋果IOS系統7.0版本以上,安卓系統5.0版本以上)登錄「海外申請護照在線預約平臺」(http://ppt.mfa.gov.cn),在線填寫申請信息、提交電子照片並預約辦證地點和時間。
二、預約成功後,根據網頁提示將申請表發送到本人的電子郵箱並儲存在電腦或手機內,列印出帶有條形碼的申請表,並在約定時間攜帶申請表等申請材料(含護照照片)親自來館遞交申請。
遇技術問題,如更改預約、修改信息、選擇辦證時間、地點等,使領館無法幫助修改,請按預約網站提示自行操作,或發電子郵件至技術支持郵箱fuwu@bjnja.com或lsssevice@mfa.gov.cn諮詢。
綠色通道:
下列申請人如提供相關證明可走「綠色通道」,無需網上預約即可直接到使館提交申請:
一、在加拿大出生且首次辦理旅行證的新生兒;
二、持臨時訪客籤證來加期間因護照遺失、被盜或損毀需緊急申辦旅行證回國人員;
三、因奔喪、探望危重病人、緊急就醫、年邁等人道主義原因需緊急申辦護照或旅行證人員。
注意事項:
一、根據《護照法》第二十三條規定,短期出國的公民在國外發生護照遺失、被盜或損毀不能使用等情形,應申請旅行證。
二、換發護照或旅行證後,證照號碼將變更,申請人原證照將被剪角註銷,取新證照時一併退還本人。原證照如有外國有效籤證或其他出入境記錄,其有效性請持證照人徑向籤發機關諮詢。
三、補發護照或旅行證後,證照號碼將變更,申請人原證照將被宣布作廢,即使找回也不能繼續使用,應儘快送交使領館註銷。持被宣布作廢證照入境,可能會被拒絕入境或被處以罰款等處罰。
四、已提交至使領館的護照或旅行證遺失補發申請,任何情況下均不可取消或撤回。
五、須知內容如有變動,以大使館或總領事館解釋為準。
v 護照、旅行證簡介
v 申請護照、旅行證須知
一、普通護照換發或補發(十六周歲及十六周歲以上人員)
二、普通護照換發或補發(十六周歲以下人員)
三、普通護照頒發
四、普通護照加注
五、因公護照換發或補發
六、因公護照換發因私護照
七、中國公民在加拿大所生兒童首次申請旅行證
八、旅行證換發或補發
九、臨時出國人員遺失護照申請旅行證
十、香港、澳門及臺灣同胞申請旅行證
十一、香港特區護照或永久性居民身份證
十二、香港特區《入境身份陳述書》
十三、澳門特區護照或其它旅行證件
v 申請護照、旅行證常見問題解答
護照和旅行證簡介
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出入國境和在國外證明國籍和身份的證件。
中國護照分為以下幾種:外交護照、公務護照、公務普通護照(原因公普通護照)、普通護照、香港特區護照和澳門特區護照。其中,外交護照、公務護照、公務普通護照統稱為「因公護照」,有效期最長不超過5年。普通護照俗稱「因私護照」,有效期分為5年和10年兩種。
其他旅行證件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旅行證(簡稱旅行證)、回國證明、香港籤證身份書、香港入境身份陳述書、澳門特區旅行證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和旅行證件只頒發給具有中國國籍者。非中國公民赴華,應申請籤證。護照和旅行證是重要的身份證件,持有人應妥善保管,並將護照或旅行證複印(帶照片資料頁、籤證頁等)留存備用。遺失護照或旅行證,應儘快向使領館報告。任何組織或個人不得偽造、變造、轉讓、故意損毀或者非法扣押護照。擅自塗改護照或旅行證件,將直接導致證件失效。
普通護照及其他旅行證件頒發對象:
一、普通護照
由公安部或者公安部委託的地方公安機關,以及駐外使領館和駐香港、澳門公署頒發給前往國外定居、探親、學習、就業、旅行、從事商務活動等非公務原因出國的中國公民。
二、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
由香港特別行政區入境事務處頒發給享有香港特別行政區居留權及持有有效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證的中國公民。海外符合條件者可向我使領館提出申請。
三、澳門特別行政區護照
由澳門特別行政區身份證明局頒發給:
(一)澳門特別行政區的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
(二)持有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居民身份證者。
四、中華人民共和國旅行證
有效期為兩年。由中國使領館、駐香港、澳門公署頒發給:
(一)未持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需回內地的港澳臺同胞;
(二)持臺灣旅行證件無法申請外國籤證的臺胞;
(三)因緊急情況來不及申領護照的中國公民等。
五、香港籤證身份書
由香港特區政府入境事務處頒發給:
(一)已獲準在香港有逗留期限居留,但無法取得任何國家的護照或其他地區的旅行證件的人士。
(二)已獲準在香港不受條件限制居留,但不擁有香港居留權,且無法取得任何國家的護照或其他地區的旅行證件的人士。
(三)已取得香港居留權及持有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證,但無法取得任何國家的護照或其他地區的旅行證件的非中國籍人士。
六、入境身份陳述書
由使領館頒發給丟失或損毀香港特區護照或特區其他旅行證件且急需返港的香港居民。
七、澳門特區旅行證
由澳門特區政府身份證明局頒發給:
(一)澳門特別行政區的非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
(二)持有澳門特別行政區非永久性居民身份證者;
(三)無權取得澳門特區其他旅行證件者。
八、回國證明
由使領館頒發給被駐在國遣返的中國公民,僅供其返回中國時證明其國籍和身份,有效期為3個月。
申請護照、旅行證須知
一、普通護照換發或補發(十六周歲及十六周歲以上人員)
(一)適用情形
申請人具有中國國籍、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普通護照,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1、護照有效期不足一年的;
2、護照籤證頁即將使用完的;
3、護照遺失或被盜的;
4、護照損毀不能使用的;
5、中國駐加使領館認可的其他情形。
(二)所需材料
1、在網上預約成功後,列印出帶有條形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旅行證申請表》及《申請人聲明》各1份並籤署。
2、儲存近期正面免冠、白色背景彩色半身電子護照照片(須與上傳預約系統的照片同款)的光碟1張和紙質照片1張(請點擊此處查看照片具體要求);如未能成功上傳照片至預約系統或不能提供存有電子護照照片的光碟,請提供3張符合要求的紙質照片。
3、護照原件(僅適用於換發)及複印件(包括帶照片資料頁、曾辦理過加注的備註頁)。
4、加拿大有效居留證件或籤證的原件(核後退回)和複印件。
5、如無法提供加拿大有效居留證件或籤證,可在出具書面情況說明的前提下,提交醫保卡、社保卡、銀行對帳單、房租帳單、固定電話帳單、水電氣帳單等證明材料之一。
6、《國籍狀況聲明書》(請點擊下載並填寫)。
7、如因更名申請換發護照,還需提交在加拿大使用新名的相關證明文件(如楓葉卡、結婚證、法庭改名文件)原件(核後退回)及複印件,以及申請人申請更名換發護照的書面說明。
8、如因護照遺失、被盜或毀損申請補發,還需提供護照遺失、被盜或損毀的書面情況說明,並提供身份證或駕照、學生證等其它證件原件(核後退回)和複印件。
(三)辦理方式
申請人可跨領區向鄰近的中國駐加拿大使領館遞交申請,但需親自到使領館辦理,不能郵寄申請或委託他人代辦。
(四)辦證時間
正常情況下,自受理申請之日開始計算,最長不超過15個工作日。 如系申請補發護照,因申請人身份需經國內有關機關核實確認,辦證時間不能確定。
(五)取證及收費
1、申請人在取證單標註的日期,或在接到電話或郵件通知,或自行網上查詢護照已辦妥後,由本人或委託他人憑取證單原件交費並領取證件。
2、收費30加元。接受現金支票( Money Order)、公司支票、加元銀行卡(Debit Card),不接受現金、信用卡和個人支票。如在大使館辦理,支票抬頭請寫:Chinese Embassy; 如在總領館辦理,則寫Chinese Consulate General。
3、護照辦妥一年後未取證者,證件將被作廢銷毀,並將可能影響申請人下次證件申請。
二、普通護照換發或補發(十六周歲以下人員)
(一)適用情形
根據國籍法具有中國國籍的未滿16周歲未成年人,可申請換、補發護照。
(二)所需材料
1、在網上預約成功後,列印出帶有條形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旅行證申請表》及《申請人聲明》各1份;申請人的一位法定監護人(父/母/其他法定監護人)須代為籤署上述申請表及聲明。
2、儲存近期正面免冠、白色背景彩色半身電子護照照片(須與上傳預約系統的照片同款)的光碟1張和紙質照片1張(請點擊此處查看照片具體要求);如未能成功上傳照片至預約系統或不能提供存有電子護照照片的光碟,請提供3張符合要求的紙質照片。
3、護照原件(僅適用於換發)及複印件(包括帶照片資料頁、曾辦理過加注的備註頁)。
4、加拿大有效居留證件或籤證的原件(核後退回)和複印件。
5、如無法提供加拿大有效居留證件或籤證,可在出具書面情況說明的前提下,提交醫保卡、社保卡、銀行對帳單、房租帳單、固定電話帳單、水電氣帳單等證明材料之一。
6、《國籍狀況聲明書》(請點擊下載並填寫)。
7、申請人出生證原件(核後退回)及複印件。
8、一位陪同辦理的法定監護人(父/母/其他法定監護人)的護照、在加有效居留證或籤證的原件(核後退回)及複印件。
9、一位陪同辦理的法定監護人(父/母/其他法定監護人)同意為兒童辦理護照的書面聲明(申請時填寫)。
10、如因護照遺失、被盜或毀損申請補發,還需提供護照遺失、被盜或損毀書面情況說明,並提供身份證或駕照、學生證等其它證件原件(核後退回)和複印件。
(三)申請方式
申請人應由一位法定監護人(父/母/其他法定監護人)陪同到相關使領館辦理。可跨領區向鄰近的中國駐加拿大使領館遞交申請。
(四)辦證時間
正常情況下,自受理申請之日開始計算,最長不超過15個工作日。如系 補發護照,因申請人身份需經國內有關機關核實確認,辦證時間不能確定。
(五)取證及收費
1、請按取證單上標註的取證日期,或在接到電話或郵件通知,或自行網上查詢護照已辦妥後,由申請人或委託他人憑取證單原件交費並取證。
2、收費30加元。接受現金支票( Money Order)、公司支票、加元銀行卡(Debit Card),不接受現金、信用卡和個人支票。如在大使館辦理,支票抬頭請寫:Chinese Embassy; 如在總領館辦理,則寫Chinese Consulate General。
3、護照辦妥一年後未取證者,證件將被作廢銷毀,並將可能影響申請人下次證件申請。
三、普通護照頒發
(一)適用情形
未持有效護照的中國公民。
(二)所需材料
1、在網上預約成功後,列印出帶有條形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旅行證申請表》及《申請人聲明》各1份並籤署。
2、儲存近期正面免冠、白色背景彩色半身電子護照照片(須與上傳預約系統的照片同款)的光碟1張和紙質照片1張(請點擊此處查看照片具體要求);如未能成功上傳照片至預約系統或不能提供存有電子護照照片的光碟,請提供3張符合要求的紙質照片。
3、證明申請人中國國籍及身份的材料(如戶口簿、身份證、出生證或出生公證等)原件(核後退回)及複印件(如有)。
4、加拿大有效居留證件或籤證的原件(核後退回)和複印件。
5、如無法提供加拿大有效居留證件或籤證,可在出具書面情況說明的前提下,提交醫保卡、社保卡、銀行對帳單、房租帳單、固定電話帳單、水電氣帳單等證明材料之一。
6、《國籍狀況聲明書》(請點擊下載並填寫)。
7、書面申請(包括在國內、外情況等)。
(三)申請方式
申請人可跨領區向鄰近的中國駐加拿大使領館遞交申請,但需親自到使領館辦理,不能郵寄申請或委託他人代辦。
(四)辦證時間
因申請人身份需經國內有關機關核實確認,因此辦證時間不能確定。
(五)取證及收費
1、申請人在取證單標註的日期,或在接到電話或郵件通知,或自行網上查詢護照已辦妥後,由本人或委託他人憑取證單原件交費並領取證件。
2、收費30加元。接受現金支票( Money Order)、公司支票、加元銀行卡(Debit Card),不接受現金、信用卡和個人支票。如在大使館辦理,支票抬頭請寫:Chinese Embassy; 如在總領館辦理,則寫Chinese Consulate General。
3、護照辦妥一年後未取證者,證件將被作廢銷毀,並將可能影響申請人下次證件申請。
四、普通護照加注
(一)適用情形
1、因與外國人結婚等原因而變更姓名的中國公民,可向使領館申請辦理護照姓名加注;
2、對已更改國內戶籍登記姓名的中國公民,使領館可為其辦理曾用名加注。
(二)所需材料
1、在網上預約成功後,列印出帶有條形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旅行證申請表》及《申請人聲明》各1份並籤署;如系十六歲以下未成年人,須由一位法定監護人(父/母/其他法定監護人)代為籤署。
2、近期正面免冠、白色背景彩色半身紙質照片1張(請點擊此處查看照片具體要求)。
3、護照原件及複印件(包括帶照片資料頁、曾辦理過加注的備註頁)。
4、加拿大有效居留證件或籤證的原件(核後退回)和複印件。
5、如無法提供加拿大有效居留證件或籤證,可在出具書面情況說明的前提下,提交醫保卡、社保卡、銀行對帳單、房租帳單、固定電話帳單、水電氣帳單等證明材料之一。
6、如申請辦理姓名加注,還需提交結婚證、相關公證書或法律文件的原件(核後退回)及複印件。
7、如申請辦理曾用名加注,還需提交國內戶口簿複印件(國內出生者)或曾用名相關證明文件(國外出生者)。
(三)申請方式
申請人可跨領區向鄰近的中國駐加拿大使領館遞交申請,但需親自到使領館辦理,不能郵寄申請或委託他人代辦。
(四)辦證時間
1、辦理姓名加注,正常需4個工作日,可提供加急(2-3個工作日)或特急(1個工作日)服務。
2、辦理曾用名加注,因需向國內相關部門核實有關情況,辦證時間不能確定。
(五)取證及收費
1、辦理姓名加注者,請按取證單上標註的取證日期由本人或委託他人憑取證單原件交費並取證。辦理曾用名加注者,在接到電話或郵件通知或自行查詢護照加注已辦妥後,由本人或委託其他人憑取證單原件交費並領取證件。
2、正常辦理收費5加元,加急辦理加收35加元,特急辦理加收50加元。接受現金支票( Money Order)、公司支票、加元銀行卡(Debit Card),不接受現金、信用卡和個人支票。如在大使館辦理,支票抬頭請寫:Chinese Embassy; 如在總領館辦理,則寫Chinese Consulate General。
3、護照加注辦妥一年後未取證者,證件將被作廢銷毀,並將可能影響申請人下次證件申請。
(六)注意事項
使領館不辦理婚姻狀況、出生日期和出生地點加注手續。
五、因公護照換發和補發
(一)適用情形
因公外派常駐人員所持公務護照、公務普通護照即將到期、籤證頁即將用完時,可申請換發因公護照。
(二)所需材料
1、在網上預約成功後,列印出帶有條形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旅行證申請表》及《申請人聲明》各1份並籤署。
2、儲存近期正面免冠、白色背景彩色半身電子護照照片(須與上傳預約系統的照片同款)的光碟1張和紙質照片1張(請點擊此處查看照片具體要求);如未能成功上傳照片至預約系統或不能提供存有電子護照照片的光碟,請提供3張符合要求的紙質照片。
3、護照原件(僅適用於換發)及複印件(包括帶照片資料頁、曾辦理過加注的備註頁)。
4、加拿大長期有效居留證件(如工作籤證或許可)原件(核後退回)和複印件(正反面)。
5、如因護照遺失、被盜或毀損申請補發,還需提供護照遺失、被盜或損毀書面情況說明,並提供身份證或駕照、學生證等其它證件原件(核後退回)和複印件。
(三)申請方式
請申請人自行聯繫國內原派出單位,由其向原發照機關提出換照或補照申請。接到原發照機關通知後,使領館將通知申請人親自到館辦理,不能郵寄申請或委託他人代辦。
(四)辦證時間
此類申請需與國內聯繫,取證時間不確定,需等電話通知。
(五)取證
1、申請人在取證單標註的日期,或在接到電話或郵件通知,或自行網上查詢護照已辦妥後,由本人或委託他人憑取證單原件交費並領取證件。
2、收費:免費。
3、護照辦妥一年後未取證者,證件將被作廢銷毀,並將可能影響申請人下次證件申請。
六、因公護照換發因私護照
(一)適用情形
申請人為中國公民,原持因公護照(包括外交護照、公務護照、公務普通護照、舊版因公普通護照)赴加,後因停留目的發生變化而需改持因私護照。
(二)所需材料
1、在網上預約成功後,列印出帶有條形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旅行證申請表》及《申請人聲明》各1份並籤署。
2、儲存近期正面免冠、白色背景彩色半身電子護照照片(須與上傳預約系統的照片同款)的光碟1張和紙質照片1張(請點擊此處查看照片具體要求);如未能成功上傳照片至預約系統或不能提供存有電子護照照片的光碟,請提供3張符合要求的紙質照片。
3、護照原件及複印件(包括帶照片資料頁、曾辦理過加注的備註頁)。
4、加拿大長期有效居留證件原件(核後退回)及複印件(正反面);
5、赴加情況說明(包括原派出單位、工作單位、來加時間及原因、與原單位有無未了事宜、現工作單位等)或申請換發因私護照的情況說明。
(三)申請方式
申請人可跨領區向鄰近的中國駐加拿大使領館遞交申請,但需親自到使領館辦理,不能郵寄申請或委託他人代辦。
(四)辦證時間
1、此類申請需徵求原發照機關意見,辦證時間不能確定。
2、如申請人本人或委託國內親友與原派出單位聯繫協商解決未了事宜,將有助於加快辦理時間。
(五)取證及收費
1、申請人在取證單標註的日期,或在接到電話或郵件通知,或自行網上查詢護照已辦妥後,由本人或委託他人憑取證單原件交費並領取證件。
2、收費30加元。接受現金支票( Money Order)、公司支票、加元銀行卡(Debit Card),不接受現金、信用卡和個人支票。如在大使館辦理,支票抬頭請寫:Chinese Embassy; 如在總領館辦理,則寫Chinese Consulate General。
3、護照辦妥一年後未取證者,證件將被作廢銷毀,並將可能影響申請人下次證件申請。
七、中國公民在加拿大所生子女首次申請旅行證
(一)適用情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父母雙方或一方為中國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國,具有中國國籍,前往中國時應申辦中國旅行證件。父母雙方或一方為中國公民並定居外國,本人出生時即具有外國國籍的,不具有中國國籍,前往中國時應申辦中國籤證。
(二)所需材料
1、在網上預約成功後,列印出帶有條形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旅行證申請表》及《申請人聲明》各1份;如申請人系未滿16周歲未成年人,須由陪同到場的一位法定監護人(父/母/其他法定監護人)代為籤署上述申請表及聲明。
2、近期正面免冠、白色背景彩色半身證件紙質照片3張(請點擊此處查看照片具體要求)。
3、申請人出生時其父母雙方護照原件(核後退回)及複印件。
4、申請人出生時其父母雙方所持的加拿大居留證件(核後退回)或籤證原件及複印件。
5、申請人父母結婚證(如有)原件(核後退回)及複印件。
6、申請人出生證原件(核後退回)及複印件。
7、如申請人系未滿16周歲未成年人,只需一位法定監護人(父/母/其他法定監護人)到場並出具同意為申請人辦理旅行證的書面意見(申請時填寫)。
(三)申請方式
申請人可跨領區向鄰近的中國駐加拿大使領館遞交申請,但需親自到使領館辦理,不能郵寄申請或委託他人代辦。如申請人系未滿16周歲未成年人,只需由一位法定監護人(父/母/其他法定監護人)陪同到場。
(四)辦證時間
正常需4個工作日,可提供加急(2-3個工作日)或特急(1個工作日)服務。
(五)取證及收費
1、請按取證單上標註的取證日期,由申請人、申請人監護人或委託他人憑取證單原件交費並取證。
2、正常收費30加元,加急辦理另加收35加元,特急辦理另加收50加元。
接受現金支票( Money Order)、公司支票、加元銀行卡(Debit Card),不接受現金、信用卡和個人支票。如在大使館辦理,支票抬頭請寫:Chinese Embassy; 如在總領館辦理,則寫Chinese Consulate General。
3、旅行證辦妥一年後未取證者,證件將被作廢銷毀,並將可能影響申請人下次證件申請。
八、旅行證換發或補發
(一)適用對象
為已持有旅行證者籤發新的旅行證。
(二)所需材料
1、在網上預約成功後,列印出帶有條形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旅行證申請表》及《申請人聲明》各1份;如申請人系未滿16周歲未成年人,須由陪同到場的一位法定監護人(父/母/其他法定監護人)代為籤署上述申請表及聲明。
2、3張近期正面免冠、白色背景彩色半身護照照片(請點擊此處查看照片具體要求)。
3、旅行證原件(僅適用於換發)及複印件(如有)。
4、如申請人系未滿16周歲未成年人,只需一位法定監護人(父/母/其他法定監護人)到場並出具同意為申請人辦理旅行證的書面意見(申請時填寫)。
5、旅行證遺失、被盜或損毀的書面情況說明(僅適用於補發),並提供身份證或駕照、學生證等其它證件原件(核後退回)和複印件。
(三)申請方式
申請人可跨領區向鄰近的中國駐加拿大使領館遞交申請,但需親自到使領館辦理,不能郵寄申請或委託他人代辦。 如申請人系未滿16周歲未成年人,須由一位法定監護人(父/母/其他法定監護人)陪同辦理。
(四)辦證時間
正常需4個工作日,可提供加急(2-3個工作日)或特急(1個工作日)服務。
(五)取證及收費
1、請按取證單上標註的取證日期,由申請人、申請人監護人或委託他人憑取證單原件交費並取證。
2、正常收費30加元,加急辦理另加收35加元,特急辦理另加收50加元。接受現金支票( Money Order)、公司支票、加元銀行卡(Debit Card),不接受現金、信用卡和個人支票。如在大使館辦理,支票抬頭請寫:Chinese Embassy; 如在總領館辦理,則寫Chinese Consulate General。
3、旅行證辦妥一年後未取證者,證件將被作廢銷毀,並將可能影響申請人下次證件申請。
九、臨時出國遺失護照人員申請旅行證
(一)適用情形
臨時來加護照遺失、被盜或損毀,又急於回國的中國公民。
(二)所需材料
1、如實、完整填寫《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旅行證申請表》。
2、3張近期正面免冠、白色背景彩色半身護照照片(請點擊此處查看照片具體要求)。
3、原護照複印件(如有)或其他證明申請人中國國籍和身份的材料(如戶口簿、身份證或出生公證等)原件(核後退回)及複印件(如有)。
4、護照遺失、被盜或損毀的書面情況說明。
(三)申請方式
申請人可跨領區向鄰近的中國駐加拿大使領館遞交申請,但需親自到使領館辦理,不能郵寄申請或委託他人代辦。
(四)辦證時間
1、此類申請需向國內發照機關確認申請人身份,因此辦理時間不能確定,但使領館將在最短時間內辦理。
2、申請人也可自行與國內原發照機關或派出單位聯繫,請其儘快回復,以縮短辦證時間。
(五)取證及收費
1、申請人在接到電話或郵件通知,或自行網上查詢護照已辦妥後,由本人或監護人或委託他人憑取證單原件交費並領取證件。
2、正常收費30加元,加急辦理另加收35加元,特急辦理另加收50加元。接受現金支票( Money Order)、公司支票、加元銀行卡(Debit Card),不接受現金、信用卡和個人支票。如在大使館辦理,支票抬頭請寫:Chinese Embassy; 如在總領館辦理,則寫Chinese Consulate General。
3、旅行證辦妥一年後未取證者,證件將被作廢銷毀,並將可能影響申請人下次證件申請。
十、香港、澳門及臺灣同胞申請旅行證
(一)適用情形
1、擬前往內地且未持有有效《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俗稱「回鄉證」的香港、澳門同胞。
2、擬前往大陸且未持有有效《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簡稱「臺胞證」)的臺灣同胞。
3、已加入外國國籍者,應持用外國護照向使領館申請籤證。
(二)申請旅行證所需材料
1、在網上預約成功後,列印出帶有條形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旅行證申請表》及《申請人聲明》各1份並籤署;如申請人系未滿16周歲未成年人,須由一位法定監護人(父/母/其他法定監護人)代為籤署上述申請表及聲明。
2、3張近期正面免冠、白色背景彩色半身護照照片(請點擊此處查看照片具體要求)。
3、香港、澳門、臺灣旅行證件原件(核後退回)及複印件(包括帶照片資料頁、曾辦理過加注的備註頁)。
4、在加居留或停留證件原件(核後退回)及複印件(如有)。
(三)申請方式
申請人可跨領區向鄰近的中國駐加拿大使領館遞交申請,但需親自到使領館申請。
(四)辦證時間
正常需4個工作日,可提供加急(2-3個工作日)或特急(1個工作日)服務。
(五)取證及收費
1、請按取證單上標註的取證日期,由本人或監護人或委託他人憑取證單原件交費並取證。
2、正常收費30加元,加急辦理加收35加元,特急辦理加收50加元。接受現金支票( Money Order)、公司支票、加元銀行卡(Debit Card),不接受現金、信用卡和個人支票。如在大使館辦理,支票抬頭請寫:Chinese Embassy; 如在總領館辦理,則寫Chinese Consulate General。
3、旅行證辦妥一年後未取證者,證件將被作廢銷毀,並將可能影響申請人下次證件申請。
十一、申請香港特區護照或永久性居民身份證
(一)適用情形
居住在海外的香港特區居民,如通過使領館轉遞香港特區旅行證件申請,請先按照香港特區入境處網站上的要求準備相關材料,並親自到使領館遞交。香港特區政府入境事務處網站如下:www.immd.gov.hk/hks/service/travel_document/apply_for_hksar_passport.html。
如申請人從未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或持有舊版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請在申請香港特區護照時一併遞交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申請(大使館或總領事館不單獨受理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申請)。具體要求詳見香港特區政府入境事務處網站:www.gov.hk/sc/residents/immigration/idcard/hkic/oappic.htm。
(二)辦證程序
申請人親自來我館,將申請材料、照片、原特區護照及費用遞交我館;使領館受理申請後將把有關資料寄到香港特區入境處審批;待收到入境處寄回的證件後,使領館將電話通知申請人持原護照前來領取或根據申請人要求郵寄給本人(需提供填妥地址、已付郵資的回郵快遞信封及用於支付手續費的現金匯票)。
(三)辦理香港特區護照收費標準
1、護照費
十六歲或以上人士(有效期十年)
32 頁: 370 港元(或 48 美元);
48 頁: 460 港元(或 59 美元) 。
十六歲以下兒童(有效期五年)
32 頁: 185 港元(或 24 美元)
48 頁: 230 港元(或 29.5 美元)
2、郵寄費
如系香港以外的申請人,須繳納以下附加郵寄費用:
以雙掛號空郵派遞:43 港元(或 6 美元)
以速遞服務派遞:
亞太區:125 港元(或 16.50 美元)
北美及歐洲:180 港元(或 23.50 美元)
其他地區:250 港元(或 32.50 美元)
註:香港特區旅行證件費用可由香港諮詢人付款,也可用支票或匯票付給香港特區。入境處收取費用,並不表示申請人必定會獲發所申請的護照。
政府(支票收款人為:HKSAR Government)。若支票或銀行匯票並非指明由香港特別行政區的銀行付款或並非以香港特別行政區貨幣開出,申請人須繳納銀行手續費100港元 (或13美元)。
(四)辦理香港特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收費標準
首次申請智能身份證、持舊版身份證換領智能身份證或因年滿11歲或18歲而申請更換智能身份證的情況,可免費辦理;
因原有智能身份證遺失、損毀、損壞或汙損而申請補領,收費335港元或44美元;
因需要變更原有智能身份證上的個人資料而申請補領,收費420港元或55美元。
上述費用連同特區護照費用,可一併由香港諮詢人支付,也可用支票或匯票付給香港特區政府(支票收款人為:HKSAR Government);如申請人將補領身份證的費用單獨用一張現金支票支付(即未與特區護照的費用開具在一張現金支票上),請另加上13美元的銀行手續費。
除上述費用外,申請人還需向大使館或總領事館另行支付辦理護照申請手續費15加元。使、領館接受現金支票( Money Order)、公司支票、加元銀行卡(Debit Card),不接受現金、信用卡和個人支票。如在大使館辦理,支票抬頭請寫:Chinese Embassy; 如在總領館辦理,則寫Chinese Consulate General。如特區護照、身份證的申請未獲批准,大使館、總領館收取的上述費用不予退還。
十二、申請香港特區《入境身份陳述書》
(一)適用情形
《入境身份陳述書》是香港特區護照和香港其他旅行證件的應急證件。如香港居民在國外發生護照或其他旅行證件丟失、損毀的情況,持有新版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證者,可申請《中華人民共和國旅行證》返港;如未持有新版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而又急需返回香港,可申領《入境身份陳述書》。
(二)辦證方式
申請人應親自前往使領館辦理。
(三)所需材料
1、如實、完整填寫《入境身份陳述書》,中文姓名請用正楷填寫,外文姓名請均用大寫字母填寫。
2、彩色近照2張(正面、免冠,55 mm*45mm)。
(四)付費方式和收費標準
1、使、領館接受現金支票( Money Order)、公司支票、加元銀行卡(Debit Card),不接受現金、信用卡和個人支票。如在大使館辦理,支票抬頭請寫:Chinese Embassy; 如在總領館辦理,則寫Chinese Consulate General。
2、頒發一份《入境身份陳述書》費用40加元,另加手續費15加元,共計55加元。
十三、申請澳門特區護照或其它旅行證件
(一)使領館不直接受理澳門特區護照和其他旅行證件的申請。
(二)海外澳門特區護照或旅行證件申請人可直接登錄特區身份證明局網站(https://webportal.dsi.gov.mo/postal),自行下載澳門特區旅行證件申請表。備齊有關材料後,直接將材料寄送:澳門南灣大馬路804號中華廣場20樓 澳門郵箱1089號 身份證明局局長。澳門特區身份證明局聯繫電話:(0853)28370777,(0853)28370888,傳真:(0853)28374300;網站:http://www.dsi.gov.mo/passport_c.jsp。
(三)澳門居民在身份證明局辦公時間(上午9:00-下午6:00)外發生非常緊急事宜時,可撥打24小時求助熱線(0853)28573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