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城市位於山東省西北部,徒駭河的中遊。目前境內最早的考古遺存是一批龍山文化遺址,說明禹城的歷史最晚始於唐虞時期,也為探索當時禹城的歷史地位提供了重要線索。初步研究得知,虞夏之際禹城的歷史地位頗為重要。當時曾發生了對中國歷史有重大影響的兩件大事,一是大禹成功治理了洪水,二是少康復國,都和禹城密切相關。謹作簡要解說。
大禹治水傳說有其真實歷史背景。據《龍虯莊》的一項研究成果,公元前第三千年期,因海平面上升,江淮東部地區被海水淹沒,文化因而中斷,渤海海面自然不能例外。魯西北、冀南的低洼地區必受海平面上升之害,加上連年大雨,可能引發黃、濟、淮河泛濫,釀成大範圍的洪水。我國西高東低的地形和堯舜禹治水的傳說說明洪水危害主要是河、濟、淮特別是黃河下遊地區。商以前的黃河下遊基本上由豫北經河北在天津南入海,有時河道不免東移逼近或流經魯西北而入河北,所有古兗州與豫州東部是重災區,也包括了冀州、徐州和揚州的部分地區。《禹貢》兗州中記載:「九河既道,雷夏既澤,雍、沮會同,桑土既蠶,是降丘宅土。」在徐州中說到「大野既都,東原底平。」雷夏澤、大野澤和雍水、沮水都在魯西南部。東原,《史記》集解引鄭玄說:「地名·今東平郡即東原。」東平郡轄境主要包括泰山西南麓的大汶河下遊和古濟水兩側地區。可見,魯西、魯西北地區都曾是洪水泛濫區。但茌(chí)平、東阿縣一帶已知有幾十處晚期大汶口文化遺址,魯西、魯西北地區則存在三群一組和一些零星的龍山文化遺址共七、八十處,說明洪水時期該地區並非一片汪洋大海,仍有許多人們在高地居住或築丘而居,但被藪(sǒu)澤包圍,無法耕作,生存受到威脅,所以必須進行治理。因洪水範圍甚廣,所以治理洪水就成了堯舜禹時期的頭等大事。
傳說鯀、禹治水因方法不同而成敗相異。鯀用圍堵之法,不外乎築堤和在聚落周圍築圍牆。當時還不可能像後來那樣修築千裡金堤,況且洪水泛濫以後也無法施工,但不排除局部築堤攔截,改變水流。這對大範圍的洪水來說本難奏效,且有以鄰為壑之虞。或據《世本》鯀築城的記載,推測鯀治水主要是在聚落周圍築圍牆。我國的城,早在鯀以前兩千餘年就已產生,城本來就有防禦敵人和水患的雙重功能,尤其在低洼多水地區,所以推測鯀用築圍牆的辦法來保護聚落有一定的道理。上述魯西地區兩個龍山聚落群中,已知的9座龍山城,除了兩座中心城以外都是小城,其中有一座的面積為6萬平方米,其餘都只有三、四萬平方米,其興築可能和防禦水患密切關聯。但此法只能保護極少數重要聚落,不可能用於全部聚落,況且僅保護聚落仍無法解決耕作問題。局部築堤攔水和聚落周圍築圍牆的辦法早在使用,特別是古國、部落、氏族獨自解決境內水患時只能如此,鯀不過延用了舊法。
還可以設想鯀治水時洪水尚較嚴重,卻又逢多雨期,水勢持續不退,天時不順,非當時的人所能解決,治水未有功效,並非全是鯀之過,至少鯀的治水提供了重要的反面經驗。禹用疏導之法治水,導水入海或湖泊,雖方法更有效,也可能客觀條件已有變化。禹時,海平面在繼續下降,可能又處少雨期,洪水已漸退,但黃河下遊河道散漫,水流不暢,到處是澤藪,仍難耕作。這時才有可能進行實地考察,做出規劃,整治河道,疏導積水入湖、海。平地積水漸幹,於是「東原底平」,「桑土既蠶,是降丘宅土。」如果禹時仍然到處一片汪洋,試想,在當時的生產力條件下又如何去疏導呢?
(未完待續……)
摘抄自《禹城與禹文化》中《虞夏時期禹城歷史探索》選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