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編昨晚真實經歷。
小編昨晚在外辦事到晚上11點,想著打車回家,結果打到一輛計程車,告訴他目的地後,開口就要價30元(大概距離4-5公裡),於是就和司機理論要求打表,司機態度惡劣,不僅拒絕打表,還表示愛坐不坐,可以拒載。小編也告訴司機可以舉報並且拍下了車牌號。並立刻打電話進行了舉報,相關單位表示需要取證,證據不足等原因,我覺得舉報已經石沉大海所以今天反應下這種情況。
當然國內應該很多城市都出現過這種情況,太多的市民遇到後很氣憤,但是卻選擇不發聲,為什麼呢?就因為大家舉報的情況大多都石沉大海沒有得到落實,這可能是相關單位的不負責,也可能是計程車公司並不重視,但是小編想說如果大家都選擇不發聲,不表態,那就永遠得不到改變,永遠維護不了自己的權益。很多部門會說需要時間,不合時宜等等,我覺得這不是解釋,為什麼其他城市可以做到上車打表,不拒載。為什麼到你的城市就不行了呢,就成了不合時宜。
小編所在的城市是一個小城市所以大家請不要用大城市的價格來相比較,很多人說司機也不容易每天開車賺錢,這樣說難道消費者就容易麼?消費者的錢就是大風颳來的?難道作為消費者「消費服務」就連維護自己權益的資格都沒有了麼?當然這麼說不表示所有計程車司機都是這樣,也當然會有不太講理的消費者,只想相關單位能重視這個問題,畢竟關係到社會民生。滴滴事件如火如荼,就算要選擇計程車也要有選擇計程車的理由不是麼?如果計程車連最基本的管理都做不到更別提什麼服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