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業早期頻失敗,曾身價1.15億美元,問鼎湖南首富,今淪為階下囚
曾經名噪一時的深圳政華集團原總裁吳志劍,這個號稱靠800元闖深圳發家,在2000年《福布斯》財富榜上,以個人資產1.15億美元位居中國大陸富豪榜第26名,同時也是當年的湖南首富的傳奇人物,為何被外界評價為是為達目的不擇手段的投機分子,是喜歡沽名釣譽的天才企業家,最終因詐騙欠債而淪為階下囚?今天和吃土君一起來聊聊吳志劍的商業故事吧。
吳志劍1960年出生於湖南常德,15歲初中未畢業就「上山下鄉」到慈利鄉下,後來入伍到廣東省梅州軍分區當兵。
退伍後被分配到常德市公安局宣教科工作,曾因寫出《黑影》、《白金杯》兩部電視劇成為當地「名人」。
能在公安局謀得一份「公差」是很多人羨慕的事情,但吳志劍骨子裡天生有「不安分」因子,1982年他還是選擇辭職下海創業。
他先是用自己的2000元稿費辦起養雞場,但卻因雞瘟打了水漂,後來又與臨澧縣廣播局合辦了一個廣播開發公司,但卻因對方中途退出結束,此後他還辦過水泥預製板廠、歌舞廳等,但都失敗告終。
頻頻失敗並沒有磨滅吳志劍的鬥志,1985年秋,他帶領7位曾經在一起奮鬥的夥伴,身上僅有800元人民幣闖深圳,他們撿過易拉罐也睡過公共廁所。
就在走投無路的時候,他們得知深圳市政物資公司所屬華東商場瀕臨破產準備承包出去的消息,經過實力了解,吳志劍發現商場庫存的商品主要是電器和服裝,當時內地正需要大批彩電、冰箱等電器,於是吳志劍找到3個在深圳經商的戰友借來15萬元承包下了華東商場。
通過打折低價處理積壓的服裝,吳志劍還做成幾筆電冰箱、彩電批發的大生意。短短3個月,他便還清欠款,半年後就賺到17萬元。
1986年10月吳志劍出任常德市與深圳市政物資公司聯營的政華公司總經理,1987年吳志劍以300萬元買下當時深圳最具商業象徵意義的國貿大廈的一套寫字間,將公司總部設在這裡。
之後他成立了政大食品加工廠、深圳泰華真皮精製有限公司,在廣東湛江興建了水晶宮大酒樓,在深圳興建了敷銅板廠,1988年7月吳志劍拍得28張深圳計程車營運牌,而後又在幾次拍賣中拿到了不少營運牌,組建了多家租汽車公司。
1992年吳志劍組建的政華集團,業務從房地產到工業、商貿、現代農業無所不包,在香港、新加坡、泰國以及美國、澳大利亞等地擁有數十家實業公司。
此外吳志劍還把自己包裝成「富了不忘家鄉」的「典型代表」。曾以政華集團的名義在家鄉常德開發政華廣場、銀座大酒店,在長沙成立政華計程車有限公司……但酒店、廣場都因拖欠銀行巨額貸款和建築商費用易主,計程車公司更是不復存在,當初媒體宣傳稱政華1989年投資3000萬元港幣用於湘南酒廠改造,但湘南酒廠廠長王遠政表示他們連30萬都沒有見到……
其實從1995年開始,政華集團便官司纏身,吳志劍曾以四家小汽車公司為貸款提供信用擔保和抵押,抵押實物大多數是計程車牌,後來因不能及時償還不了銀行貸款被起訴,法院判罰,作為抵押物的計程車牌也被全部扣押。這些車牌很多又輾轉出租、出讓,那些花錢接手的債主發現「受騙上當」後紛紛深圳市政府示威,要求政府出面協助解決。
2003年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以合同詐騙及偽造國家機關證件兩項罪名,判處吳志劍有期徒刑17年,並處罰金50萬元。
然而2006年的時候吳志劍以保外就醫的方式,在深圳成立多家公司,發行所謂的內部原始股票,金額超6250萬元。2009年吳志劍再次走上被告席,涉案被告還包括其子吳耀均,法院一二審均判處吳志劍犯非法經營罪,與其之前未執行完的刑罰數罪併罰,判處其有期徒刑14年,吳耀均則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2年。
據說吳志劍被判消息傳到他家鄉常德時,熟悉他的人都報之一笑,似乎對吳志劍被判結果早有意料。你們知道這號人物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