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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看「典」㉑】建設用地上的建築物和構築物有何區別?
【今日看「典」㉑】建設用地上的建築物和構築物有何區別?住建君特推出【今日看「典」】專欄,帶您了解民法典中與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相關的知識點↓【今日「一點」】建設用地、建築物、構築物建設用地使用權是用益物權中的一項重要權利。出讓人通過設立建設用地使用權,使建設用地使用權人對國家所有的土地享有了佔有、使用和收益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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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亮生活 | 房產證載明的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後,該...
亮「典」案例,「典」亮生活 | 房產證載明的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後,該怎麼辦?今日關注:建設用地使用權續期及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歸屬的規定國家通過出讓的方式,使建設用地使用權人獲得一定期限內利用土地的權利。根據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的規定,居住用地使用權出讓的最高年限為70年。因此,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後,面臨建設用地使用權如何續期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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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對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後能否續期、續期的程序...
《民法典》對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後能否續期、續期的程序以及是否交費是如何規定的?《民法典》編纂過程中,關於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自動續期規則仍是立法的重點和難點,也是最受社會關注的焦點問題之一。對於自動續期的期限如何規定,是否繳納費用及費用標準如何確定等問題,也產生了較大爭議。最終出臺的《民法典》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採取自動續期模式, 即權利期限屆滿後不需要當事人向政府部門申請批准,就可以自動延長,續期後原權利設計的權利義務內容一般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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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用地使用權()的,該建築物、構築物及其附屬設施一併處分
建設用地使用權()的,該建築物、構築物及其附屬設施一併處分 2014-08-21 14:07 來源: 字體:大小 列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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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到期後怎麼辦?專家據民法典回應→
導讀「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到期後怎麼辦?能不能續?怎麼續?」這一直是名下有房的業主以及廣大購房者關心的問題。點擊收聽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到期後怎麼辦中國法學會學術委員會委員孫憲忠分析:最為普遍的現象就是:民眾對房屋有所有權,但是對土地只有土地的使用權,因為憲法明確規定,城市土地只能歸國家所有。在這種情況下出現了一個特殊問題——所有權和使用權之間期限的磨合差別問題。從法律上講,業主對房屋的所有權是沒有期限限制的,是永久的,但是對土地的使用權不是永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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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加快完善建設用地使用權二級市場
《意見》明晰了不同權能建設用地使用權的轉讓條件。以劃撥方式取得的建設用地使用權轉讓,轉讓后土地用途符合《劃撥用地目錄》的,經市、縣(市)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保留原劃撥用地方式,辦理不動產轉移登記手續;轉讓后土地用途不符合《劃撥用地目錄》的,市、縣(市)自然資源部門報同級人民政府批准出讓方案,在土地二級市場公開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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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土資源部辦公廳關於印發《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地價評估技術...
國土資源部辦公廳關於印發《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地價評估技術規範》的通知國土資廳發〔2018〕4號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國土資源局,中央軍委後勤保障部軍事設施建設局:為規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地價評估行為,部制定了《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地價評估技術規範》(以下簡稱「《規範》」),現予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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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年土地使用權到期後,你的房子會怎樣?
關於城市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到期後的分析作者:褚曉天《民法典》正式通過了,將於明年的1月1日起正式實施。在前三期中我已經與大家聊過了婚姻編、繼承編和人格權編的內容。本期我單獨介紹其中的一個條款,關於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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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轉的土地承包經營權是否可做建設用地?陳錫文最新回應↓
(央視財經《經濟信息聯播》欄目)在今天上午的新聞發布會上,對於農村土地承包法當中的一些熱點問題,全國人大農業與農村委員會主任委員陳錫文也一一回應。全國人大農業與農村委員會主任委員陳錫文:比如流轉了的土地可不可以再次流轉,還有租來的土地可不可以拿到金融機構融資擔保?法律都是允許的。但前提必須明確原承包戶要書面同意,他不同意不行。到金融機構融資擔保有一些什麼條件?有些什麼限制?有些什麼保障?國務院有關部門要抓緊制定相關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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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物權編有哪些新變化?
亮點五:調整業主決策比例,強化業主權利《民法典》第278條,規定了業主共同決定事項,如制定和修改業主大會議事規則、選舉業主委員會或者更換業主委員會成員等九項內容,其中第六至第八項為:(六)籌集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的維修資金、(七)改建、重建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八)改變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從事經營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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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安吉縣國土資源局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拍賣出讓公告
浙江省安吉縣國土資源局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拍賣出讓公告 安土讓公字[2017]27號 經安吉縣人民政府批准,安吉縣國土資源局決定以拍賣方式出讓以下地塊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二、申請對象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組織均可申請參加,申請人可以單獨申請,也可以聯合申請(法律另有規定除外)。在安吉欠繳土地出讓金的不得參與競買。 三、本次地塊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拍賣出讓採用增價拍賣方式,按照價高者得原則確定競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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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物權編務必反映中國實際需求
土地承包權源自土地所有權,土地經營權源自土地承包權,即農戶的土地承包權為土地經營權的「母權」。在法理上,農戶的土地承包權被視為民法上的「物」,該「物」之上存在著「所有權」,該「所有權」就是土地經營權的「母權」。 土地承包權和土地經營權的設立和轉讓,事關農戶或其他取得該權利之人的重大利益,尤其關係農民的生存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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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陽市自然資源局國有土地使用權網上掛牌出讓公告
1宗地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 (四)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與地上建築物和酒店配套用品等整體出讓,該宗地出讓起始價為65000萬元(含地上建築物和酒店配套用品等價格56276.3021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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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土地使用權到期後要怎麼辦
根據目前的法律規定,商品房的土地使用權如果是到期後,住宅用地是可以自動續期。1、我國《物權法》第149條對房屋產權到期後的情況有規定:(1)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限的時間屆滿的,可以自動續期;若當土地使用權已經屆滿後沒有申請續期,那麼,土地使用權和地上房產由國家無償收回。由於,房屋不能脫離土地,單獨存在,因此房屋所有權也就自然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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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市黃島區自然資源局儲備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拍賣出讓公告
≤50 ≥20零售商業用地10057 40 20114 2434 4895.7476 4895.7476 / / / /該地塊無裝配式建設條件 註:1、本次拍賣出讓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金總額即成交總額為成交樓面地價與公告規劃建築面積的乘積,出讓金中不含契稅、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土地登記費、耕地佔用稅、耕地開墾費、土地復墾費、徵地管理費、水土保持(設施補償)費等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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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宅基地使用權流轉實踐與探索——基於寧波市的分析
結果表明,宅基地使用權流轉形式多樣化,推行宅基地使用權抵押,採用多種形式建設農村住房、實行宅基地管理信息化等做法對提高農村土地利用效率,增加農民財產性收入具有推動作用。然而,實踐中仍存在「一戶多宅」、違法違規用地建房和非法流轉交易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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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走近民法典|每日一「典」:住宅用地70年產權到期後自動續期
【轉載】走近民法典|每日一「典」:住宅用地70年產權到期後自動續期 2020-10-09 17:05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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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龍門縣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網上掛牌出讓公告
根據國土資源部令第39號《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規定》和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79號《廣東省土地使用權交易市場管理規定》的規定,經龍門縣人民政府批准,龍門縣自然資源局決定以網上掛牌方式出讓下列一宗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網上掛牌出讓交易具體事務委託惠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龍門分中心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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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分鐘學法161丨《民法典》解讀之物權編②
針對近年來群眾普遍反映業主大會成立難、公共維修資金使用難等問題,並結合此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在現行物權法規定的基礎上,進一步完善了業主的建築物區分所有權制度:一是明確地方政府有關部門、居民委員會應當對設立業主大會和選舉業主委員會給予指導和協助(第二百七十七條第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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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物權編編纂的歷史與體系思考
《物權法》的最大特色是,創造了「建設用地使用權」這個概念。然而,饒有趣味的是,其他法律、行政法規並沒有在《物權法》之後,將它們使用的「土地使用權」概念統一修改為「建設用地使用權」。因此,在現實生活中,利用國有建設用地的物權形態實際上有兩個,即建設用地使用權與土地使用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