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賭博是歷史文明中遺留下來的陋習,在科技還沒有那麼發達的時候,人們的娛樂方式比較單一,大家在茶餘飯後並沒有太多的消遣活動,所以賭博基本上成為了大家最喜歡做的事情了。後來賭博漸漸地被市場化,一些賭場也應運而生。隨著國家對於賭博行為的明令禁止,加上大家有了更多可以替代的娛樂活動,如今賭博的行為也開始變得越來越少。
不過在澳門,博彩業是合法的,因為國內不少喜歡賭博的人,都會跑到澳門去,不知道大家是否好奇,在澳門的賭場贏了1000萬後,能隨時帶著錢走人嗎?說出來你可能不信
很多的影視劇當中,有時候就算你贏了錢也不能很痛快地走,如果贏了就走甚至會被人攔住。而在現實的澳門賭場裡面,不管你贏了多少錢,都是可以隨著拿著錢走人的。因為博彩業的合法化,所以開設賭場的作用,有一部分原因也是為了保證賭局的公平公正,以及維護賭客們的合法權益,即使有人不讓你走,賭場也會有人出面解決的。
不過當然了,假使你真的有這麼好運,能夠在澳門賭場贏到1000萬這麼多。那肯定也不能真的帶走1000萬,你還需要繳納稅費,其中還包括了要給賭場的分紅。事實上,也很少有人能從賭場裡面帶出來1000萬,贏了的人還想贏,輸了的人又想翻本。老話說十賭九輸,輸掉的錢基本上都落入了賭場的口袋裡面。
對於賭場來說,不管你是輸是贏,都要給它繳納莊費,是穩賺不賠的。所以經常賭博,即使是贏輸各一半,但是送給賭場的錢,那就不少了。
那些一直混跡在賭場裡面的人,必定最後是會輸得傾家蕩產的。要說真正能夠贏錢的,也只有那些偶爾賭一兩次就收手的人。但是一旦上了賭桌,能做到及時收手的還是很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