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網時刻湘西2月3日訊(通訊員 彭韻)近日龍山公安查處一賓館人員未實名登記案件一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六條之規定,依法對該酒店前臺工作人員向某作出行政貳佰元處罰。
1月30日,接省、州巡查指示,稱有湖北籍人入住龍山縣一酒店。治安大隊立即安排部署,華塘所副所長鄒瑋立刻帶領社區民、輔警對該酒店進行檢查,發現該酒店8712房間登記人為李某(女,湖北鹹豐人)一人,但實際入住的是李某與彭某。經詢問,酒店前臺工作人員向某對其未按規定登記住宿旅客身份信息一事供認不諱。
民警隨即對李某展開調查。李某,女,湖北鹹豐人,自稱一直生活在龍山,民警立即與其在龍山家人和轄區街道政府取得了聯繫。經調查,該女子多年前嫁到龍山,但戶籍並未遷過來,近段時間也未到過湖北和接觸過湖北籍人。民警馬上聯繫醫療人員對李某進行體溫檢測,未發現異常,根據疫情期間旅館業管理規定,民警規勸李某回家休息,李某表示非常理解,並說疫情當前,你們警察是最苦的,我們老百姓百分百配合工作,不給政府在添麻煩。
龍山公安提醒全縣旅館業單位:對住宿旅客進行實名登記、執行住宿實名制是旅館業經營者應盡的法律責任和義務,各單位要充分認識到當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嚴峻形勢,堅決克服麻痺和僥倖心理,積極配合全縣統一部署,嚴格執行相關要求,切實加強場所清潔消毒工作,加強對從業人員法制教育和業務培訓,認真查驗住宿人員身份證件,嚴格落實實名登記制度(一人一證、本人本證)、體溫監測和重點疫區旅客住宿(金蝶賓館)引導工作,真正將疫情防控各項措施落細落小落實,堅決防止疫情擴散和蔓延。全力抓好住宿環節疫情防控,全力維護百姓生命健康安全和保障轄區治安穩定。廣大住宿旅客在辦理住宿登記時也要積極配合旅店工作人員工作,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遵守各項安全制度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