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正值冬季乾燥多風季節,火災隱患突顯,防火形勢尤為嚴峻。為切實加強冬季防火工作,陸豐公安將嚴厲查處和打擊一切野外違規用火的違法違規行為,堅決做到「發現一起、查處一起」。
然而仍有個別群眾,無視禁火令,擅自違規野外用火,引發火災。
」
近日,陸豐公安依法查處一起拒不執行人民政府在緊急情況下發布的決定、命令的案件,行政拘留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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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回顧
1月9日,西南派出所民警聯合政府工作人員在開展日常巡查時,發現一村民在山地焚燒雜草樹枝,現場有明火併產生大量濃煙,火借著風勢越燒越猛,正在向周邊的草叢蔓延。
見狀,民警連同政府工作人員迅速上前開展滅火工作。由於撲滅及時,未造成人員傷亡和大範圍的經濟損失。
隨後,民警將嫌疑人鄭某誠(男,58歲,陸豐西南人)帶至派出所接受調查。
經審訊,違法嫌疑人鄭某誠在自家承包的山地點燃雜草樹枝,不慎將周邊叢草引燃,致使過火面積約2畝。目前,公安機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第一款第一項之規定,已依法對其處以行政拘留5日處罰。
來源:平安陸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