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一車主一個月因違法停車被罰近6000元

2020-12-23 騰訊網

監控攝像頭下,仍有車輛違停

該路段有禁停及違停拍攝標識

居民統計的違停被拍信息 本組圖片 新文化記者 李洋

車佔人行道,如此違法怎能逃過處罰 實習記者 趙嬌嬈 攝

車主心裡話:停車泊位太少,停車真難!

一個月因違停被罰近六千

事發吉林市中海國際社區正門前,相關路段設有禁停標識;居民盼有更多停車位

就在小區正門附近,有人一個月幾乎每天被拍違停,罰款近6000元;有人上樓取東西,下樓後就被拍了;飯店顧客來吃飯,往往還要多掏200元違停罰款……

吉林市中海國際社區許多居民表示,能否多劃一些停車位,讓居民停車更便捷些?此外,被拍了違停,為啥沒有得到告知?

居民:同地點8次違停

「我是去年11月份查違章的時候,發現違停罰款2000多元。」2月27日,吉林市民魏先生說,經確認,自己有12個違停記錄,其中有8個都是在吉林市中海國際社區正門前。

中海國際社區正門對著的是2015年修建的全民健身活動中心,門前的道路和連接全民健身活動中心的未命名道路形成丁字路口,可通往P1、P5等停車場。交會處,有幾組360度可旋轉攝像頭。

有人一個月被罰近6000元

反映問題的居民中,劉先生算是被處罰頻度最高的。從去年8月份到9月份,1個月左右時間內,他有20多個違停,均是在上面所說地點,應繳金額近6000元。劉先生稱,去年9月中旬的時候,聽父親的朋友說在中海國際社區正門前違停罰款1萬多,才去查的。結果一查嚇一跳,「那個月內基本每天晚上都將車停在那裡,然後基本每天都被拍了。」

丁字路口正對的是一個骨肉館,老闆娘邢女士稱,去年裝修的時候,裝修公司負責人及工人過來施工,將車停在馬路邊,結果裝修倆月,裝修工人兩臺車因為違停被罰了2000多元。2月13日,她進貨後將車停在「門前三包責任區」,並不在馬路上,可是一個多小時後被交警貼了罰單。

「我們小區還人車分離,進不來車。我們裝修、搬家,都得將車停在馬路上,可是這一停,基本就是每次200元。」小區居民李女士說。

統計50餘人 罰款3萬多

魏先生建了個微信群,部分和他相同遭遇的居民加入進來。如今,微信群中154人。其中54人填寫了統計信息,匯總到的總違停次數184次,被罰總金額36800元。而已經交過罰款的,未統計在內。

「我們這麼多人在同一個地點被罰,交警部門為啥不告知一下呢?」魏先生代表其他居民提出了兩個疑問,另一個是交警部門和小區物業能否想想辦法,以後車到底停在哪裡?

魏先生介紹,全民健身中心的停車場是可以免費停車的,但是數量並不夠。

相關路段設有禁停標識

記者發現,在魏先生所說路段上,確實有明顯的禁止停車交通標識和違停抓拍標識。

記者了解到,中海國際社區是建有地下停車位的。物業工作人員介紹,A區居民1000餘戶,實際擁有車的居民約佔6成。A區的地下停車位有600餘個,但因為許多人難以承擔此項費用,而且地下停車位只賣不租,所以他們仍會選擇尋找免費停車場所。

「我們曾在小區業主群裡通知過大家,不要在這裡停車。」物業工作人員介紹,不過,有多少人看到通知,無法統計。

交警:禁停信息公布過

昨日下午,記者來到吉林市公安交管支隊。相關負責人介紹,全民健身中心建於2015年,為保證交通秩序和市容市貌,會展街及附近相關路段確實是禁止停車的,設有禁停標識和違停拍錄設備與標識。

「為了方便居民停車,全民健身中心的幾個停車場是免費開放的。」該負責人介紹,該路段在建成之初,已通過媒體宣傳過交通管制情況,在未作變動的情況下,交管部門不會反覆提醒此類信息。

兩種途徑可獲知違法信息

至於居民提出的關於違停處罰卻不被告知的疑問,該負責人稱違停拍錄是一種執法手段,交管部門並沒有告知的義務。「但我們可以提供查詢服務。」第一,到各交管大隊辦理登記,申請主動告知業務;第二,登陸吉林省網際網路服務平臺交通安全綜合服務管理平臺(http://jl.122.gov.cn)辦理註冊登記業務之後,相關交通管理信息、違法信息等都會第一時間得到告知與推送。

停車位規劃或展開調研

「2015年,在這條路剛開通的時候,我們對違法車輛都是先行告知的,後來人工張貼罰單,最後才使用電子拍錄與人工貼單相結合方式,我們的執法行為沒有問題。」該負責人稱,下一步交警部門會對該路段作為課題進行調研論證,如確有必要,將會對該路段規劃停車泊位。但是停車泊位劃好之前,違規停車還是會被處罰。

「如果市民對處罰結果有異議,可以到我們交管支隊進行複議。」該負責人稱。

交警心裡話:執法不被理解,管理真難!

一半在停車位 一半在人行道上

記者陪同交警踏查臨河街、威海路等路段,發現停車不進位、逆向、佔盲道、佔人行道等停車「亂象」普遍存在

新文化訊(實習記者 趙嬌嬈)本是由南向北施劃的停車位,但卻有近一半的私家車主將車輛由西向東停放;本該是人行道,卻有私家車停放,甚至有的車輛還佔用了盲道。而這種違法停車的「亂象」在長春還真不少。

交警:停車要在停車位裡

2月28日早,長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經開區大隊外勤民警齊警官給本報打來電話:「我在巡邏時發現,有很多機動車不將車整齊劃一的停在停車位裡,這樣就造成過往行人的不方便。」齊警官希望通過本報呼籲,停車時一定要遵循法律法規,「我們執法時,有些車主態度比較好,但有的車主態度較差,但交警貼罰單也是為了防止他們再次犯錯。」

踏查:10多輛車逆向停放

2月28日上午,記者跟隨齊警官來到違法停車現象較為嚴重的地方進行踏查。

在臨河街道路東側,左右兩邊的停車位上約有40多輛轎車,這些停車位都是由南向北施劃的,但左邊的10多輛私家車卻都由西向東停在了車位上。

有幾輛私家車還佔用了盲道。「左側這些由西向東停放的車輛,全部屬於違規停車。如果車輛基本在停車位內,超出的範圍不影響行人通行,我們是不會處罰的,但有的車輛在停放時還佔用了盲道。我在處罰時有車主說,旁邊的車也都是這麼停的,他只是『隨大流』而已,但大家應該明白,無論旁邊有多少人犯錯,你都應該做遵守規章制度的那一方。」齊警官說。

齊警官在對其中一輛違法停放的車輛進行處罰時,一位私家車主走了過來,「也不知道是誰的車先不按規則停的,只要有一輛車沒進入到『停車框』內,後面的車就還會有偏差,這樣的話,情況就會越來越嚴重。」該車主說。

對此,齊警官表示,按規定停車不僅是為了自己,更是個人素質的表現,只要多注意「小節」,就不會有亂停車現象發生。

有車位不停 停在人行道上

在威海路南側,一輛紅色轎車兩個後輪停在人行道上,兩個前輪停在停車位上,還佔用了盲道。對於這種「任性」的停車行為,當然避免不了處罰。齊警官在貼罰單之前,先是在車窗上貼了一張寫有「你的停車佔人行道了」的告知單,隨後才貼了處罰單。

由於該轎車的停放,導致本就不寬敞的人行道上變得更加擁擠,「在這個位置停車的確不該,我們倒車也不方便,萬一剮蹭到了,雙方都麻煩,何況旁邊還有停車位,為什麼非得停在上面呢?」附近的一位車主對此表示不理解。

據齊警官描述,2月27日下午4點半左右,他在威海路與東環城路對違法停車進行處罰時,有一位車主對此表示不滿,言語態度較為激烈,「違法停車本就是不正確的,如果人人都覺得是小事,那麼交通會亂成什麼樣?」在齊警官的解釋下,這位男子態度有所緩和,也對處罰表示了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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