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5月19日電 (記者 張子揚)全國掃黑辦掛牌督辦案件新聞發布會19日在北京舉行。海南省政法委書記、省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領導小組組長劉星泰在介紹黃鴻發案時指出,該案組織規模大,專案組陸續抓捕到案的犯罪嫌疑人多達280人,檢察機關依法批准逮捕237人、提起公訴196人。該案是海南建省以來破獲的最大涉黑案,時間跨度大,影響惡劣。
據劉星泰介紹,該組織社會危害性大,黃鴻發黑社會性質組織長期在昌江地區通過暴力等非法手段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惡,稱霸一方,造成2人死亡、多人受傷的嚴重後果,當地老百姓「聞黃色變」,大量受害民眾被侵害後不敢通過正當途徑檢舉、控告,甚至在公安機關對該組織大部分成員實施抓捕之後仍然顧慮重重,不敢舉證。
劉星泰說,為了牟取暴利,該組織利用其在當地的強勢地位,採取威脅、滋擾等非法手段插手各行各業,對昌江地區的多個行業、領域形成非法控制或影響。同時,該組織利用利益圍獵政府官員,逐漸成為當地的非法權威,「有的當地幹部甚至以認識黃鴻發為榮」。此外,黃鴻發在當地橫行多年,嚴重扭曲了年輕人的是非觀和價值觀,不少學生輟學加入其組織,認為黃鴻發是所謂「成功」的象徵。
據介紹,1995年3月開始,以黃鴻發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通過實施一系列違法犯罪活動,對多個地下賭場、砂石礦廠、混凝土、廢品回收、娛樂場所、農貿市場等多個行業領域形成非法控制,並成立若干經濟實體。為尋求非法保護,引誘、拉攏、收買當地多名黨政機關領導幹部為其充當「保護傘」。
截至案發,該組織存續時間長達近30年,共實施違法犯罪多達58起,觸犯20項罪名,造成2人死亡、多人受傷的嚴重後果,嚴重破壞了當地政治生態、營商環境、社會生活秩序。目前,全案已批准逮捕237人,二審判決196人,查扣涉案資產約25.3億元人民幣。2020年3月11日,法院二審判決黃鴻發死刑,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其餘被告人被依法判處相應刑罰。
劉星泰表示,本案中立案查處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109人,涉及省直機關、市縣領導班子、鄉鎮幹部、村「兩委」成員,水務、稅務、國土、公安等多個部門,東方市原市長鄧敏,萬寧市公安局原局長麥宏章,東方市公安局原局長陳東,昌江縣人大常委會原主任郭祥理,昌江縣檢察院原檢察長黃楊等「保護傘」被一網打盡。(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