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酒、嗜酒、耽酒,這三者並不是一回事。愛酒者不一定嗜酒,嗜酒者不一定耽酒。所謂耽酒,便是沉迷於酒乃至酗酒。飲酒之妙在於微醺,在微醺時刻,飲酒之人口中既已知酒味,心中既已得酒趣,何必再去沉溺其中而使自己身形不能穩固、方寸有失清明呢?
嗜酒而不耽酒,這是愛酒、懂酒之人方才理解和掌握的高妙道理。至於酒中所得趣味,應是半分在酒中,半分在酒外。宋代的大詩人、大醉鬼歐陽修早就道出了其中的奧妙:「醉翁之意不在酒」,在乎酒之外的其他事物。或是山水美景,或是人間情仇。
故此,飲酒之趣並不在於耽酒、貪酒。就算是古代那些以愛酒、嗜酒、酗酒為名的醉客也只是以酒作為一個幌子。以劉伶為例,古之沉醉者無出劉伶之右,而就算是劉伶那樣極端的醉酒也不過是一種避世的生存姿態、一種看穿當下黑暗而求自保的方式。凡俗之人不解其中奧妙,只誤以為那是糊塗的爛醉、是無節制的酗酒,這實在是誤解了劉伶以及當時那一批飲酒悲歌的魏晉名士。後世文人中有此種誤解的也不少,如宋代詩人姜特立在《飲酒》中就表達了這樣的觀點:「平生嗜酒不耽酒,不愛深斟愛淺斟。嵇阮詎能知此味,可憐一世只醺沈。」他說自己平生喜歡飲酒但卻不沉溺於酒,每每飲酒都只是淺斟一杯。嵇康、阮籍這些人怎麼能夠明白這其中的道理呢?可憐他們終了一生也不過是醺醺一世。我們現在看來,這話其實就是有極大的誤解和偏頗的一家之言。
當然,劉伶之輩畢竟是身處特殊年代,我們報之以理解之同情即可。對於絕大多數酒客而言,我們還是要做到在飲酒的量上管控好自己。畢竟,酒有著天然的「迷亂人心」的功能,耽酒會引發諸多麻煩禍事。如明代僧人釋函是在《不飲酒二十首·其五》中所寫:「世人笑我拙,有酒不肯斟。我笑世人狂,醒醉各失真。醉時醒時言,醒時醉時心。醒言不可道,醉心安足任。兀兀徒自為,言行互商參。往昔多醒者,被酒同醉人。醉心尚可易,醒亦非其倫。因醉乃有醒,嘗為醉人瞋。瞋中多雜亂,益傷人醉深。」醉酒之後容易言行有失而因此傷人傷己,易多嗔怒、多禍亂,我輩之人不可不戒啊。
愛酒、嗜酒但絕不耽酒,這既是一種飲酒的高妙智慧,也是一種深厚的飲酒德行。酒中之趣,絕不在貪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