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釘科技述評]智能電視開機廣告問題,近年來一直備受爭議。目前普遍的觀點是,開機廣告的存續應該把選擇權交給用戶。釘科技認為,這是相對合理的做法,同時筆者也認為開機廣告還可以有更多創新的運營模式,包括形式創新、收益分配創新等,以在用戶接受的範圍內,推動智能電視產業商業模式的升級。
但筆者不太贊同一刀切的取消開機廣告。
「一刀切」,尤其表現在產業界一些聲音認為,用戶買了硬體之後廠商就不能提供硬體之外的廣告內容。一些手機企業贊同這樣的觀點。
問題在於,這首先就是把硬體又一次「孤立」了。
如果說必須硬體的歸硬體,服務的歸服務,二者不能搭載在一起提供給用戶的話,那麼,恐怕絕大多數智慧型手機企業現在都是有問題的。
一個普遍的情況是,一部新手機在開機聯網後,都會默認植入了很多App,既有手機廠商自己的App,比如瀏覽器、應用市場、音樂播放器等,又有第三方企業的App,比如資訊、遊戲、外賣、社交、支付等App。本質上來說,這些App都是廣告,手機廠商收取了App廠商的廣告推廣費。
試問,內置這些App,手機廠商經過用戶同意了嗎?另外,手機廠商內置第三方App一般都會向App開發者收取費用,這筆費用手機廠商有返還一定比例給用戶嗎?並沒有。
有人會說,廣告對用戶是幹擾,App則是有用的,所以手機廠商可以收取App廠商的錢內置App,而電視廠商不能提供開機廣告。這個邏輯也是不對的,App是否有用,不是手機廠商決定的,而是用戶決定的,憑什麼手機廠商內置的App用戶就一定需要?另外,由於有個人偏好,手機廠商內置的App也未必就是用戶喜歡的,比如手機廠商內置了愛奇藝,但用戶更喜歡的是騰訊視頻,這算不算捆綁銷售呢?
還有人會說,App可以卸載,但開機廣告無法消除。確實,這是開機廣告要優化的地方,即要給用戶選擇權,比如可以設定關閉按鍵,或者明確告知用戶哪些機型是有開機廣告(價格便宜一些),而哪些機型沒有,讓用戶自己選擇。但需要指出的是,手機廠商自己開發的App很多也是無法卸載的,比如瀏覽器,這是不是同樣沒有給用戶選擇權呢?
隨著智能化的發展,軟硬體一體成為趨勢,電視、手機、PC莫不如是。硬體作為入口平臺,搭載軟體、應用、服務、廣告,這是通行的做法。就像不能把智慧型手機當作只能接打電話的硬體一樣,也不能把電視當作只能看直播電視的硬體。
如果那樣,PC廠商賣出去的電腦,除了作業系統之外,不能搭載任何自己的或者第三方的軟體(這些軟體往往都會有廣告植入);手機廠商銷售的手機,除了作業系統之外,所有App都應該讓用戶自己下載,而不是強制性內置。但,現在的手機企業、PC企業都做到了嗎?
電視在開機過程中,正常情況下都需要一個啟動時間,這段時間如果都是黑屏,用戶體驗其實也不是很好,但如果提供的是無法關閉的開機廣告,對用戶體驗也有幹擾。電視開機廣告需要優化是肯定的,這是發展中的問題,不過以銷售硬體就不能搭載廣告的邏輯,來證明必須直接取消開機廣告就說不通了。如果是這樣,標準應該是相同的,手機廠商也應該取消收了錢但用戶未必需要和喜歡的內置App。(釘科技原創,轉載務必註明「來源:釘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