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疫情防控期間
開展全面排查加強出租房屋和
流動人口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
為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嚴格落實「外防輸入,內防擴散」防控措施,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福建漳州古雷港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關於實施「全民參與,全面防控」十項措施的通告》,決定在疫情防控期間,開展全面排查以加強出租房屋和流動人口管理,特制定本實施意見。
第一條 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各鎮人民政府要對屬地出租房屋和流動人口管理負總責,認真組織公安派出所和村(居、社區)落實排查登記,落實疫情防控措施,切實做到「不漏一棟、不漏一戶、不漏一房、不漏一人」。
第二條 暫停房屋租賃業務。所有出租房房東及房屋中介機構一律暫停承接辦理出租業務。對已租住的租戶,房東和中介機構必須履行主動報告職責,承擔主體監管責任,主動向所在鎮報告租賃人員情況。
第三條 開展地毯式全面排查。各鎮人民政府牽頭,各村(居、社區)具體負責,屬地公安派出所配合,組織鎮、村(居、社區)幹部和公安幹警或警務助理(網格員)按網格管理和「四個一」要求進行全面排查,對出租房屋中介機構、房屋所有權人、出租人和承住人及其共同居住或投靠人員姓名、戶籍地、身份證件號碼、工作單位及職業、聯繫方式等進行調查,全面登記造冊,上報區治安辦。對排查中無法確定的房屋及居住人同樣按清單式要求整理上報。
第四條 申報去向和健康情況。對已租住租戶及工作、居住在本區,戶籍在外地(不含漳浦縣)的流動人口,要如實申報2020年1月23日後進出本區情況和健康情況。對近期有過湖北、溫州等省內外重點疫區旅居情況或感冒、咳嗽、體溫異常的人員,要單列由各鎮負責,及時上報區疫情防控指揮部,落實隔離醫學觀察措施。
第五條 建立信息平臺管理臺帳。各派出所負責對排查的流動人口和出租房屋的信息採集、校對、錄入信息管理平臺、建立管理臺帳,對信息變動情況及時更新,並報送區治安辦和屬地鎮政府,抄送屬地村(居、社區),以形成信息共享機制。
第六條 完善報備管理手續。對已租住未辦理房屋租賃登記手續的,符合租賃條件責成房屋所有人(含單位所有人)、中介機構,持相關證件立即向房屋所在地村(居、社區)報備後,再到公安派出所補辦申報登記。對不符合租賃條件的,責成相關當事人辦理退租手續。
聘用、留宿流動人口的企事業用工單位或僱主必須用「福建省企事業用工信息申報系統」申報流動人口信息。違反本規定的按照「誰用工、誰負責」的原則依法追究用工單位相關責任。
第七條 建立舉報機制。各鎮、村(居、社區)要加大宣傳力度,將加強出租房屋和流動人口管理直接關係疫情防控,關係左鄰右捨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道理講深講透,以取得群眾支持,要充分發動群眾積極舉報排查過程中漏查漏報等敏感信息,確保管理工作全覆蓋、不留死角。
第八條 嚴格責任追究。對排查、管理責任落實不到位的單位和個人,移交區紀工委監察工委依法依紀追責;對不配合排查和疫情防控工作,不及時報備登記租賃手續,不如實上報相關信息,隱瞞外地旅居情況、健康情況的單位和個人,依照相關法律法規追究法律責任;對致使病原攜帶者、疑似病人、病人密切接觸者及疫情重點地區人員流入本區,造成嚴重後果,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福建漳州古雷港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
2020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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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7日下午,市委常委、區黨工委書記沈志平帶隊前往杜潯鎮,聽取杜潯鎮政府關於出租房屋和流動人口管理等疫情防控工作情況匯報,現場協調解決具體問題並提出工作要求。
沈志平強調
轄區各鎮要深刻認識出租房屋和流動人口管理在全區整體疫情防控工作中的重要性、必要性和艱巨複雜性;
要切實做好出租房屋和流動人口管理,暫停轄區所有房屋租賃業務,開展地毯式全面排查,實行去向和健康情況申報,建立信息平臺管理臺帳,完善報備管理手續,切實做到「不漏一棟、不漏一戶、不漏一房、不漏一人」;
要嚴格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對屬地出租房屋和流動人口管理負總責,認真組織公安派出所和村(居、社區)落實排查登記;
要建立舉報機制,全面發動群眾積極舉報排查過程中漏查漏報等敏感信息,確保管理工作全覆蓋、不留死角,嚴格責任追究,對排查、管理責任落實不到位的單位和個人,移交區紀工委監察委依法依紀追責;
要加強部門溝通協調,形成我區「全民參與,全面防控」有利態勢。
區領導黃國峰,市公安局古雷治安辦主任郭藝泓,杜潯鎮主要負責人參加活動。
來源:古雷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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