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2月12日,歐盟議會批准了「歐元與越南的自由貿易協定」。到了6月8日,越南國會也表決通過了相關決議。這標誌著歐盟、越南的雙邊自由貿易協定正式達成,按計劃在今年8月1日正式生效。
越南與歐盟的自由貿易協定已正式生效
根據雙方達成的協議,生效當年(即2020年)由越南出口到歐盟的85.6%個稅種立即減免,由歐盟出口到越南的48.5%個稅種(相當於歐盟向越南出口總金額的64.5%)立刻減免。並且在未來十年裡,雙方各自出口的99%稅種得以減免。
要知道,2019年歐盟27個國家的消費市場合計接近10萬億美元。這樣龐大的消費市場正式向越南敞開,並且在稅收方面給予較大的優惠,這無疑將會大大推動未來越南的出口商品增長速度,最終也會推動越南經濟的高速增長。
而且歐盟與越南的進出口商品具備很強的互補性。歐盟整體經濟發達,人均GDP超過3萬美元,出口的商品主要以中高端商品為主。越南經濟結構更加低端,高科技產品無法自給自足,正好可以進口歐盟的。
並且可以利用雙邊自貿協定,利用越南的低成本勞動力優勢,吸引歐盟企業入駐。然後就是向歐盟出口大量的中低端商品,尤其是勞動密集型產品。經濟結構互補,無疑將會使得雙邊貿易量大幅提升。
但有意思的是,雖然越南與歐盟的自由貿易協定已經生效,但雙方並未實質開啟,即「生效卻未通商」。對此,越南品牌競爭戰略研究院院長、經濟專家武智成博士在介紹採訪的時候給予了詳細的解答。
越南與歐盟的自貿協定已生效,但未實行
首先是客觀因素的影響。當前新冠肺炎疫情仍在全球肆虐,歐盟多國雖已宣布重啟經濟,但疫情二次傳播的潛在威脅仍比較大,對進出口商品(除了藥品以及其他必須商品外)仍採取了多項限制措施。
其次,歐盟標準較高。雖然歐盟與越南已經達成了自貿協定,但歐盟對進出口商品採取的各項嚴格要求並未取消。尤其是在疫情仍未得到有效遏制的前提下,歐盟與越南當局都採取了相對謹慎的態度。
第三,協議已達成,對越南來說。接下來就是大幅提高生產、檢驗檢疫、品質以及標準,符合歐盟的要求。此外就是防止第三國利用這個機會開展轉口貿易,越南當局並不希望在與歐盟的貿易中,出現被歐盟投訴的行為,這些都需要時間來整合。
最後,歐盟不僅對商品有要求,而且對商品生產國的「勞動者權益、環保、智慧財產權保護、政府規制的透明度等」都有責明確的要求。越南與歐盟的經濟、政治體制並不一樣,越南當局還需要進一步完善投資、稅收、智慧財產權以及環境保護等領域的法律、法規。
總之,歐盟與越南的自貿協定已經生效,但為了接下來的貿易能順利的進展,且進展過程中不發生過多的摩擦,雙方(尤其是越南)仍需要做很多、很多的工作,完善各項事宜(包括原產地規則)等。在協議已經生效的當前,不急於立刻執行,這也是非常明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