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網7月7日消息:據《勞動報》報導,「在浦東新區三林鎮渡口路上,十幾個貨櫃搭成了三層樓,竟然還掛上了門牌號!」市民李先生撥打本報夏令熱線13671686848表達不解,貨櫃堆成的住房為什麼能掛上門牌號?難道違法建築獲得了認可?
貨櫃上掛門牌
三林鎮渡口路,在路口處就遠遠能望見李先生所說的貨櫃「樓房」。渡口路並不寬,在馬路右邊,有十餘個顏色各異的貨櫃像疊羅漢一樣疊了三層,底層貨櫃上著鎖,二層和三層的貨櫃門開了個縫,裡面放滿了盆栽植物,有綠色枝條從縫隙中伸展開來,一片綠色盎然景象。在二層貨櫃上,釘著一個小木板,木板上掛著一張門牌號,上面寫著「歸涇村沈家隊沈家宅224號」,在門牌上還有一個很小的「臨」字。
據住在渡口路上的居民介紹,這些貨櫃已經堆在路邊多年,一直被用來做花房,旁邊還有個院子,住著一位老伯,不過最近一直沒有人過來,院子也上鎖了。筆者看到貨櫃上掛著一個廣告牌,寫著「貨櫃農業利用工作室」,並留有聯繫方式,但多次撥打電話都無人接聽。
「已經掛了好幾年了,這一條馬路上掛的都是這樣的臨時門牌,平時我們也是按照這個門牌號送貨的。」一名恰巧路過的快遞員說道。
門牌號為當地派出所批准
那究竟什麼樣的建築物能掛門牌號?門牌號又歸哪個部門管呢?
據了解,2009年本市曾經出臺了《上海門弄號管理辦法》。按照辦法,門弄號的編排,一般是由當地公安派出所具體負責,並向上級機關報備。上級機關審批後,該門牌號碼就算成立。門牌號碼由市公安局負責監製,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安裝,並由這些基層政府部門負責日常管理,公安部門進行監督檢查。
管理辦法第五條規定,符合申請門牌號碼條件的建築,首先是「經批准建造的」,投資建設單位或者個人,應當憑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規劃平面圖紙或者居住房屋改造為非居住使用憑證等相關批准證明,向建築物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請門弄號。不過管理辦法也規定,公安部門可以根據行政管理和實際情況的需要,對未經批准建造、改建的建築物編制臨時門弄號。但建築物被依法拆除後,臨時門弄號即予以註銷。
對於貨櫃上掛上門牌號一事,浦東公安局相關工作人員證實,臨時門牌號確實是由當地派出所批准掛出的,其初衷是出於對實有人口管理的需要,並表示臨時門牌與該居住建築的性質無任何關係,只是對居住人員的定位。
「考慮到城鄉結合部地區,外來人口人員結構複雜,對於長期居住在一些臨時建築或公共建築物中的人員,我們將對其進行人員數據採集。」該工作人員強調,這一「人房關聯」的方式與該居住地正常的房產交易等相關行為沒有關係,僅限於對人口信息進行掌握。「一旦這一臨時建築被拆除,警方也會立即註銷這一臨時號牌的。」
相關部門暫未回復是否違章
公安機關為了方便人口管理,才對貨櫃上掛上了門牌號。那十幾個貨櫃在馬路邊上幾年之久,當地管理部門是否知情?
「聽說是跟歸涇村村委會租的地方,後來堆起了貨櫃,村委會好像讓他搬走過,但到現在也沒動靜。」周邊居民說道。筆者隨後致電歸涇村村委會,村委會工作人員表示並不清楚。三林城管中隊在採訪中表示,他們知道渡口路上堆放了貨櫃,但一直是三林鎮政府社會穩定辦在處理此事。
隨後,本報致電三林鎮政府,但截止發稿,未收到任何回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