遛狗不拴繩與人發生口角,97年大學生踹死一男子,一審獲刑10年

2021-01-09 法制雲播報

遛狗拴狗繩這已經成為了一種約定俗成的規定,在很多地方它甚至還是一項強制性的規定,因為遛狗不拴繩的話,可能會引發很多的矛盾。2021年1月5日,中國裁判文書網公布了一起因為遛狗未牽狗繩而發生衝突的案件,一名97年的大學生將一名男子毆打致死,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10年,剝奪政治權利2年。

這件事情發生在2018年8月23日,當天晚上被告人張某某和母親一起出門去遛狗,但是他們並沒有給狗拴狗繩。在遛狗的期間,與被害人屈某某和他的女兒周某發生了爭執,最後上升到了打架的地步,張某某對著屈某的腹部踹了幾腳,導致其當場死亡。

屈某某的女兒表示,當天她去取快遞的時候看見一隻沒有拴繩的大狗突然跑了過來,因為害怕狗,所以她就給自己的父親打了電話讓他來陪自己。兩人取完快遞準備回家的時候,這隻狗對著他們叫了很多次,她的父親覺得很生氣,就對著這隻狗說了一句:這個死人狗。

這個時候遠處有一名年輕人(張某某)就跑了過來,衝著他們喊道:狗咬到你了嗎?如果咬到你了,我就把它打死,態度非常的惡劣。當時他們就與這名男子發生了爭執,最後周某某就衝著男子說了一句:你沒有素質。

兩人又因為這個話又吵了起來,因為當時大家情緒都比較激動,一開始還在勸架的張某某的母親也跟他們吵了起來。後來張某某的母親動手推了她一下,她父親看到有人打自己的女兒,就上前推了一把張某某的母親。張某某看到之後就說:你竟然敢打我媽,然後就開始用拳頭打她父親。

周某某表示他父親身材比較矮小,在個頭上根本就不佔優勢,也根本打不過對方,當時她想上去拉架,但是卻不知道被誰推開了。後來就聽到張某某說,男人打架女人讓開,之後他就跟著父親繼續扭打,沒過多久就看到父親倒退了兩步,然後手捂著胸口倒在了地上。

法院也調取了當時現場的監控,確認了事情的經過。經過上海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審理,認為張某某故意傷害他人,並且致一人死亡,其行為已經構成了故意傷害罪。但是鑑於張某某有自首情節,依法可以從輕處罰。因此法院作出了判處有期徒刑10年,剝奪政治權利2年的決定。

現在城市裡養狗的人越來越多,而且有很多人養的都是大型犬,這種犬本身身材就比較高大,也比較難操控。遛狗的時候不拴狗繩,一旦發生意外也很難及時止損。所以在外出遛狗的時候最好是把狗繩拴上,也避免引起一些不必要的糾紛。

來源:掌上社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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