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遛狗衝突致人死亡一案
已有判決結果
據裁判文書網顯示,備受關注的上海青浦區遛狗未牽繩糾紛致他人死亡案,已於2020年6月18日一審宣判。被告人張某因故意傷害他人,並致一人死亡,構成故意傷害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剝奪政治權利2年。
2018年8月23日,在上海市青浦區練塘鎮練北新村內,被告人張某因遛狗未牽狗繩與被害人屈雪春及其女兒周某某發生爭吵,張某之母萬某某聞訊趕至現場後也加入爭吵並率先動手毆打周某某,導致雙方衝突升級開始互毆。
期間,張某對屈雪春拳打腳踢致其倒地,並數次蹬踹其胸腹部,後被他人勸阻制止。當晚8時許,當120急救人員趕至現場後,屈雪春已當場死亡。經法醫屍檢鑑定,屈雪春系生前在飽腹狀態下,因胸腹部受鈍性外力作用引起胃內容物返流致吸入性窒息而死亡。
來源:新聞晨報·周到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