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北京市海澱區人民法院對「快播案」進行一審宣判,判決結果如下:
深圳快播公司犯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判處罰金1000萬元;
被告人快播公司法定代表人CEO王欣,犯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判有期徒刑3年6個月,罰金100萬元;
另外三位被告人吳銘、張克東、牛文舉也分別被處有期徒刑及罰金。
以下是判決書要點:
檢方公訴意見:從寬處罰
鑑於快播公司和三名被告人在庭審中均明確表示認識到快播公司和各自行為的性質,認罪悔罪且態度真誠,對其從寬處罰符合我國寬嚴相濟的刑事司法政策。
被告人吳銘對快播公司構成犯罪亦不持異議,僅就自身所起作用進行辯解,屬於違法性認識不足,可以酌予從輕,故建議對快播公司及四名被告人均予以從寬處罰。
法院查明事實:
(一)快播公司負有網絡視頻信息服務提供者應當承擔的網絡安全管理義務。
現有證據能夠確定涉案起獲的伺服器內的視頻並非碎片化文件,而是完整視頻文件,而且70%以上為淫穢視頻。
(二)快播公司及各被告人均明知快播網絡系統內大量存在淫穢視頻並介入了淫穢視頻傳播活動。
(三)快播公司及各被告人放任其網絡服務系統大量傳播淫穢視頻屬於間接故意。
(四)快播公司具備承擔網絡安全管理義務的現實可能但拒不履行網絡安全管理義務。
(五)快播公司及各被告人的行為具有非法牟利目的。
(六)本案既不適用「技術中立」的責任豁免也不屬於「中立的幫助行為」。
(七)快播公司以牟利為目的放任淫穢視頻大量傳播的行為構成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的單位犯罪。
王欣、張克東、吳銘、牛文舉均應作為快播公司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
快播公司的行為不屬於司法解釋規定的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情節特別嚴重」的情形;
快播公司放任淫穢視頻大量傳播並獲取巨額非法利益應當認定為「情節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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