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周知,每一門專業英語都是與我們平時所學的英語有較大出入,前者學起來的難度也比較大,作為一名法學汪,今天我來談一下法律英語中詞彙的一些特徵。
一、普通詞彙在法律英語中擁有特殊含義
例如:
詞彙 普通意義 法律含義
action 行為,行動 訴訟
average 平均 海損
finding 發現 裁決
party 政黨 當事人
二、使用古英語
例如:
1.古語ye(你們)是you的複數,在普通英語中已經不再用了,但在法庭開庭的時候仍用here ye(靜聽)
2. whereby (憑此,藉此,由於)=by it
3.hereafter(此後)=after it
4.whereon (在上面)=on it
三、在法律英語中保留著大量拉丁詞彙
例如:
1.stare decisis 遵從先例原則
2.versus 訴
3.perse 本身
4.alibi 不在犯罪現場
四、法律英語詞彙中屬法語詞源的詞彙非常多
例如:
1.statute 法令、制定法
2.assize 巡迴審判
3.warrant 逮捕證、搜查令
4.quash 撤銷,宣布無效
5.voir dire 預先審查
五、專門術語的使用
專門術語是指只在法律這一特殊領域中使用的詞語,可以非常準確的表達複雜的法律概念,其他的詞語無法替代。例如:
force majeure 不可抗力
conveyance 財產轉讓
tort 侵權
spercific performance 強制履行令
encumbrance 財產留置權
六、法律行話的使用
行話不同於專門術語,可以說是專業性的俚語。如1.on the bench 擔任法官職務
2.clean hands 清白的 3.issue of fact 事實上的爭論點 4. plea bargain 認真請求協議
七、模糊語言與準確語言並用
雖然法律語言要求準確,但是從語義上看,絕對精確的詞彙是有限的,而處於語義之間的,過渡的模糊現象是普遍的。
在法律英語中恰當的使用模糊語言可以增加靈活性,概括性。如:
1.adequate(適當的)
2.due care 應有的謹慎
3.sufficient 足夠的
4.unreasonable 不合理的
看到這裡,我們可以知道學好法律英語是不容易的,因為你學的那個單詞在法律的語境中會有不同的含義,這就需要大家多積累,多看,多下功夫,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