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東方一男子醉酒後
出門尋找母親發洩以往的不滿
打斷木棍後
又搬起大石頭砸死母親……
其殘忍行為令人髮指!
近日這名男子因故意殺人罪被檢察機關提起公訴
2019年12月14日,符某民在喝了兩場酒後,醉得不省人事的他被村民送回家。當晚20時許,符某民覺得心中委屈,想起母親符某某不同意他和前女友結婚,還經常罵他,便打砸家中物品發洩情緒。
在家裡打砸一番後,符某民發現母親符某某不在家,便走出家門。在門外的馬路上,他看到了母親符某某,便立即從路邊撿起一根木棍,雙手持棍衝上去直接朝符某某頭部打了一棍,致木棍打斷。符某某被打後轉身逃跑,符某民追上去,一腳踢倒符某某,乘符某某倒地,符某民從路邊雙手搬起一塊大石頭,直接朝符某某的頭部砸了兩下,將符某某當場砸死。
同年12月20日,符某民到七叉派出所投案。經東方市公安司法鑑定中心鑑定:符某某系生前頭部受外力作用致重度開放性顱腦損傷出血死亡。經海南省安寧醫院精神疾病司法鑑定中心鑑定:符某民在本次作案時是單純醉酒,對本次作案具有完全刑事責任能力。
據了解,1989年出生的符某民是海南東方人,無固定職業。從過往的經歷看出,他曾因酒後鬧事多次被公安機關處罰,但依舊我行我素。2011年10月13日,符某民因酒後無故打壞村民用電設施被東方市公安局行政拘留15日。2014年1月7日,符某民因酒後無故打砸東河派出所被東方市公安局行政拘留15日。2017年9月6日,符某民因酒後打傷村民被東方市公安局行政拘留10日並處罰款500元。
海南省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認為,被告人符某民故意殺害他人,致一人死亡,應當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六條第一款的規定,提起公訴,請依法判處。
【來源:南國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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