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交通運輸部在5月份例行新聞發布會上,公布了新修訂的《出租汽車服務質量信譽考核辦法》(簡稱《辦法》)。從6月1日起,出租汽車企業、駕駛員將被納入服務質量信譽考核。
考核對象:
《辦法》將網約車新業態納入考核,明確出租汽車企業、駕駛員均須要開展服務質量信譽考核。出租汽車企業、駕駛員包括巡遊出租汽車和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的企業和駕駛員。
考核指標:
《辦法》對巡遊車企業從業管理、安全運營、運營服務、社會責任和加分項等5類共19個項目設計相應考核指標;
對網約車平臺公司從企業管理、信息數據、安全運營、運營服務、社會責任和加分項等6類共19個項目設計相應考核指標。
《辦法》規定,對駕駛員遵守法規、安全生產、經營行為、運營服務等方面實施考核,出租汽車駕駛員在考核期內得分低於3分的,按要求接受培訓。出租汽車行政主管部門、出租汽車企業分別建立出租汽車駕駛員服務質量信譽檔案。
注意!
出租汽車駕駛員有下列情形之一,會列入不良記錄駕駛員名單:
在考核周期內服務質量信譽考核綜合得分為0分,且未按照規定參加培訓的;
連續兩個考核周期服務質量信譽考核等級均為B級的;
在一個考核周期內累計綜合得分有兩次以上被計至3分及以下的;
無正當理由超過規定時間,未籤注服務質量信譽考核等級的;
發生其他嚴重違法行為或服務質量事故的。
《辦法》還提出,出租汽車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在巡遊車服務監督卡上標註巡遊車駕駛員服務質量信譽考核等級。網約車駕駛員服務質量信譽考核等級由網約車平臺公司在移動網際網路應用程式客戶端上標註。
這就意味著市民以後可以在手機直接看到該名司機的信譽等級了。
對於這個《辦法》很多市民都表示贊同,覺得以後乘坐車輛可以根據司機的信譽度來選擇,這對乘客來說更有安全更有保障一些。
但也有清遠網約車司機直言,網約車平臺考核辦法應該更加細化和客觀,如果只是依據客人的評價來考核,遇到有些人惡意差評的,對他們也很不公平,應該更公平公正,保障司機權益。
清遠廣播電視臺記者
監製:張瑞 編審:塗培勝 責編:譚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