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古代哲學家用五行理論來說明世界萬物的形成及其相互關係。它強調整體,旨在描述事物的運動形式以及轉化關係。陰陽是古代的對立統一學說,五行是原始的系統論。最早在《尚書·洪範》記載:「五行:一曰水,二曰火,三曰木,四曰金,五曰土。水曰潤下,火曰炎上,木曰曲直(彎曲,舒張),金曰從革(成分緻密,善分割),土爰稼穡(意指播種收穫)。潤下作鹹,炎上作苦,曲直作酸,從革作辛,稼穡作甘。」但五行學說的真正起源一直爭議頗多。第一種觀點認為:五行說是古人自發的觀念,並無確切的創始人,春秋時期以前就有樸素的五元素說。
第二種觀點認為:五行說出自中國現存最早的醫學典籍《黃帝內經》,該書以五行配五臟,對五行學說的內容有詳盡的記載。
第三種觀點認為:孟子創造了五行學說。《荀子》裡記載子思、孟子是五行的創始者。現代學者范文瀾也認為:「孟子是五行學說的創始者,孟子有『五百年必有王者興,由堯舜至於湯五百年有餘歲……由湯至於文王五百年有餘歲……由文王至孔子五百年有餘歲……』等近乎五行推運的說法。比孟子稍後的鄒衍擴大了五行學說,成為陰陽五行家。」
五行學說認為金、木、水、火、土五種元素構成宇宙萬物。它五行之間存在著生、克、勝、復、乘、侮等關係。五行的「相生」「相剋」關係可以解釋事物之間的相互聯繫,而五行的「勝復」「乘侮」則可以用來表示事物之間平衡被打破後的相互影響。
五行的特性
五行作為五種符號,代表可以劃分為五類的事物狀態。五行的特性雖然來自木、火、土、金、水五種自然物質,但實際上已遠遠超越了這五種具體物質本身,具有更廣泛而普遍的意義。1.金的特性:金主義,其性剛,其質烈。具有清潔、肅殺、收斂性質的事物,均可歸屬於金。金曰「從革」,從為順從、服從,是金的「柔和」特性的體現;革為變革、改革,是金的「剛強」之性的表達。
2.木的特性:木主仁,其性直,其質和。具有生長升發、條達性質的事物,均可歸屬於木。木曰「曲直」,曲為屈,直為伸,所以木有能屈能伸的特徵,伸則舒其條達之性,屈則還其柔和之質。木可納水土之氣,樹木的主幹挺直向上生長,樹枝曲折向外舒展,生長繁茂,隨風招搖。
3.水的特性:水主智,其性聰,其質善。具有寒涼、滋潤、向下的性質的事物,均可歸屬於水。水曰「潤下」,潤為溼潤,下為向下,所以水具有滋潤寒涼、性質柔順、流動趨下的特性。
4.火的特性:火主禮,其性急,其質恭。具有溫熱、升騰性質的事物,均可歸屬於火。火曰「炎上」,炎為熱,上為向上。火在燃燒時能發光放熱,火焰飄浮於上,光熱四散於外,所以火有發熱、向上的性質,有驅寒保溫之功,鍛鍊金屬之能。
5.土的特性:土主信,其性重,其質厚。具有承載、生化、受納性質的事物,均可歸屬於土。土曰「稼穡」,播種為稼,收穫為穡,土有播種莊稼、收穫五穀、生長萬物的作用。引申為具有生長、承載、化生、長養的特性。所以土載四方,為萬物之母。
後人根據對五行的認識,又創造了五行相生相剋理論,這個理論主要在「五行生剋」定律上面。
相生,是指兩類屬性不同的事物之間存在相互幫助,相互促進的關係;具體是: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
相剋,則與相生相反,是指兩類不同五行屬性事物間之關係是相互克制的;具體是: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
初始含義
木——植物
火——熱能
土——土地
金——金屬
水——液體
對應關係
五行相生:木→火→土→金→水
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
木生火:木乾暖生火;
火生土:火焚木生土;
土生金:土藏礦生金;
金生水:金銷熔生水;
水生木:水潤澤生木。
五行相剋:金→木→土→水→火
金克木,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
剛勝柔,故金勝木;因為刀具可砍伐樹木;(兵器、剪刀不宜放床頭)
專勝散,故木勝土;因為樹木可紮根土裡;木材
實勝虛,故土勝水;因為堤壩可阻止水流;石料
眾勝寡,故水勝火;因為大水可熄滅火焰;泉水
精勝堅,故火勝金;因為烈火可熔化金屬。
看似相剋,其實是相生,木克土生火,水克火。土克水。
五行的勝復
五行之間除了生克之外,還有勝復的關係。所謂五行的「勝復」指五行系統在反常情況下,即在局部出現較大不平衡的情況下,通過相剋而產生的一種大循環的調節。勝復調節可使一時偏盛或偏衰的五行由不平衡而恢復平衡。「勝」指因為某行之氣太過而導致對自己所克之行的過度克制。勝氣一旦出「勝復」指五行系統在反常情況下,即在局部出現較大不平衡的情況下,通過相剋而產生的一種大循環的調節。勝復調節可使一時偏盛或偏衰的五行由不平衡而恢復平衡。「勝」指因為某行之氣太過而導致對自己所克之行的過度克制。勝氣一旦出現,勢必招致一種相反的力量將其壓抑下去,即所謂「復氣」。勝氣重,則復氣重。勝氣輕,則復氣輕。所以《素問》說:「有勝之氣,其必來復也。」
例如,火氣太過,則過分克金,使金氣偏衰;金衰不能制木,則木偏勝而加劇制土,土受制則減弱制水之力,水便越發旺盛,而把太過的火克伐下去,使其恢復正常。反之,如果火不足則不能克金,引發金偏盛,金盛則加強制木,使木衰而無法制土,這將引起土盛制水,水衰則制火力減弱,從而使火氣得到恢復,以維持系統的正常運轉。如果只有「勝」而沒有「復」,即五行之中的一行太過而沒有另一行制約時,則系統的和諧關係就被破壞,導致紊亂。生多為克、洩多為克、相乘、相侮都是五行關係走極端的情況,相似於四象中的老陰和老陽。五行的生與克是互相依存、互相制約的。沒有生,則沒有事物的發生與成長;沒有克則沒有在協調穩定下的變化。只有生中有克、克中有生,相反相成、協調平衡,事物才能生化不息。
五行的相乘和相侮
相乘和相侮,是指五行系統關係在外界因素的作用影響下所產生的反常狀態,都是指五行之間不正常的相剋。作為人體,則是病理上的相互傳變。
相乘:即相剋的太過,超過了正常的制約力量,從而使五行系統結構關係失去正常的協調。此種反常現象的產生,一般有兩種情況:
一是被乘者本身不足,乘襲者乘其虛而凌其弱。如土氣不足,則木乘土(虛)。二是乘襲者亢極,不受它行制約,恃其強而襲其應制之行。如木氣亢極,不受金制,則木(亢)乘土,從而使土氣受損。
應當說明,「相剋」與「相乘」是有區別的。相剋是正常情況下的制約關係;相乘則是正常制約關係遭到破壞以後的過度克伐,是反常現象。在人體,則前者是生理狀態,後者則是病理狀態。
相侮,即相剋的反向,又叫「反克」,是五行系統結構關係失去正常協調的另一種表現。同樣也有兩種情況:
一是被克者亢極,不受制約,反而欺侮克者。如金本克木,若木氣亢極,不受金制,反來侮金,即為木(亢)侮金。二是克者本身衰弱,被克者因其衰而侮之。如金本克木,若金氣虛衰,則木因其衰而侮金,即為木侮金(衰)。
一般來說,凡因某一行過度亢盛而產生相乘或相侮,如木亢乘土或木亢侮金等,在病變過程中常表現為機能過亢的實證性病理變化;而因某一行虛衰所導致的相乘或相侮,如木乘土虛或木侮弱金等,則常表現為機能不足的虛證性病理變化。
應當指出,相乘與相侮都是不正常的相剋現象,兩者既有區別,又有聯繫。
區別在於:相乘是按五行相剋次序的克制太過,相侮則是與相剋次序相反方向的克制異常。
聯繫在於:當發生相乘時,有時也可出現相侮;發生相侮時,有時又常伴有相乘。故《素問·五運行大論》說:「氣有餘,則制己所勝而侮所不勝;其不及,則己所不勝侮而乘之,己所勝輕而侮之。」即是說,五行若某一行之氣太過,則可對其所勝之行過度制約,從而發生相乘。而對其所不勝之行發生相侮,即反克。若某一行之氣不足,則克我之行必過度制約而乘之。而己所勝者,即我克之行必因我之不足而反克相侮。
五行與八卦的對應關係
金---乾、兌: 乾為天,兌為澤;
火---離: 離為火;
木---震、巽: 震為雷,巽為風;
水---坎: 坎為水;
土---艮、坤: 艮為山,坤為地。
五行的旺相休囚死
四季的變遷,由於寒暖燥溼晝夜長短的不同,所以五行也受自然變化而變化。總體來說其規律為,當令者旺,令生者相,生令者休,克令者囚,令克者死。
四季的變遷,由於寒暖燥溼晝夜長短的不同,所以五行也受自然變化而變化。旺者由旺而衰,衰者由衰而旺,循環不已。由於五行相互生克制化的關係,所以在同一時期,各五行旺衰完全不同,而且只有一行是最旺的,而也有一行是最衰的。
春(立春以後)木最旺,因為春木當令,土最衰,因為土被當令的旺木所克。
夏(立夏以後)火最旺,因為夏火當令,金最衰,因為金被當令的旺火所克。
秋(立秋以後)金最旺,因為秋金當令,木最衰,因為木被當令的旺金所克。
冬(立冬以後)水最旺,因為冬水當令,火最衰,因為火被當令的旺水所克。
土五行在辰未戌丑月,即四季中的最後一個月,土當令最旺,水最衰,因為被當令的土克所致。
五行的旺相休囚死與天幹地支的結合與對應,其間的刑衝剋破空合變、墓絕生死吟旺衰各種變化極其複雜,乃是各家預測術共同的理論基礎。我會在後面的文章中為大家介紹,歡迎大家持續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