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紅樓夢第四回「薄命女偏逢薄命郎 葫蘆僧亂判葫蘆案」一回中,這兒提到了一個非常有趣的現象,那就是葫蘆僧給賈雨村出的設乩請仙的判案方法。
設乩請仙就是扶乩,扶乩又稱為扶箕扶鸞,扶是「扶架子」,乩是「卜以問疑,求神降示」。扶乩是古代的一種佔卜方式,佔卜有「象」和「佔」兩種,前者為事物本身已顯示出將來的情形,後者則需要藉助神靈才能把預期的徵兆顯示出來。
設乩請仙作為一種判案方法出現在公堂之上,是否有失公允呢?葫蘆僧為何會提出這樣的一種判案方法?設乩請仙到底有著什麼樣的功用?這幾個問題有待解決。本文將略談談設乩請仙這一古代別出心裁的判案方法。
一、乩仙的起源發展
人們通常認為扶乩起源於南北朝的卜紫姑信仰,據劉宋劉敬叔《異苑》記載:「世有紫姑神,古來相傳,雲是人家妾,為大婦所嫉,每以穢事柑次役,正月十五感激而死。故世人以其日作其形,夜於廁間或豬欄邊迎之。」
此時的扶乩活動只不過是婦女的一種遊戲。但是到了宋代,扶乩的主體由婦女逐漸轉換成了文人團體,而扶乩活動也從婦女遊戲轉變成了文人的休閒活動,並且有了商業化的傾向。
扶乩活動發展到明清時期,已經成了一種普遍化的社會活動,扶乩內容豐富而複雜,既有民間扶乩習俗,也有宗教師扶乩,比較特殊的就是在明清時期的文人扶乩活動,此活動不止發生在個人和家庭,更是出現在了官署。
二、請乩的文人主體
上文中,我們提到了扶乩的文人團體。文人是一個非常特殊的群體,在古代官僚體系中,文人是非常重要的存在。
一般來說,大官都是文人出身的。而文人想要做官就需要通過科舉考試,但是科舉考試並不是人人都能通過的,這時,文人就可以通過扶乩活動,把自己焦灼的內心找個地方安放,期望能通過扶乩預測到考試題目。除了預測題目,文人也可以將扶乩活動作為自己的休閒娛樂活動。
《紅樓夢》中的葫蘆僧,應該是一個小的知識分子,又加上他長期在江浙這一科舉大省生活,必定見多了以設乩請仙為主要休閒活動的文人。
又加上明清是一個經濟比較活躍的時期,整個社會都呈現出欲望張揚的態勢,大家都可以用扶乩這種方式來表達所欲所求。
因此,扶乩活動便成為了一個讓人普遍接受的活動,無論是文人還是普通大眾,人們都可進行扶乩活動。
三、乩仙的判案功用
扶乩活動不僅得到普羅大眾的認可,它甚至還可以進入官署,成為處理政務的一種方式,明朝的明世宗就曾用扶乩活動來處理政務。皇家都用扶乩之術處理政務了,必然會引起上行下效,民間的扶乩活動更是越發猖狂了。
扶乩之術處理政務的出現,就說明葫蘆僧的設乩請仙判案方法並不是不可取,因為它上有先例,下有普羅大眾的心理認同。
而賈雨村則認為此法不妥當,一來是因為他是個無神論者,所以對他來說設乩請仙的判案方法根本就是無稽之談。二來是因為扶乩之術雖然具有普遍性,但是用它來判案會傳遞給普羅大眾刻意為之的信息。三來是賈雨村對葫蘆僧的不信任,所以對此計才會如此遲疑。
雖然賈雨村有著自己的顧慮,但是眼下也沒有更好的方法可以了結此案,他要平衡三方的關係,一方是馮家人,畢竟殺人償命。二方是普羅大眾的口聲,畢竟社會輿論的力量不可小覷。最後一方也是最重要的一方,他必須要考慮四家大族的感受,畢竟他們的勢力可以讓賈雨村烏紗帽不保。
在這些顧慮之下,他勢必要想出一個最合適最有利於自己的方法來解決此案,這時則必須要藉助設乩請仙來判案了。
一言以蔽之,葫蘆僧所獻的設乩請仙之計,是他作為門子為領導出謀劃策的體現。他也考慮到了賈雨村當前艱難的處境,所以他獻計不會亂獻,肯定會有一些現實的依據。比如他知道前人有過類似的行為,比如他知道設乩請仙是人們普遍認同的迷信活動,所以他主觀上認為將其運用到判案當中也不會有不妥之處。
按照葫蘆僧的描述,設乩請仙是一個很有儀式感判案方法,而且需要多方的配合,要有扶乩手和明確的乩示,還要編一個天衣無縫且令人信服的說法,總之很是別出心裁。
作者:紅泥小火爐,本文經作者授權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