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戰這場世界上最慘烈的戰爭,即便如今過去了幾十的年的時間我們依然無法忘記。當初日本對我國侵略,可謂是殘忍至極,由於當時我國不管是武器裝備還是軍事實力都比不上日本,為了能夠抵抗日本軍隊的侵略,中華兒女們誓死保護祖國,多少英雄烈士在這場戰爭中犧牲,多少家庭支離破碎,即便後來日本投降了,對於這場戰爭我們卻始終無法釋懷。
14年的抗戰,隨著美國投放的兩顆原子彈宣告結束,而日本最終也不得不選擇投降;可很多人不知道的是,二戰日本並非無條件投降,提出了3個無恥條件,不答應誓死不降。日本雖然被美國打得認清了現實,但在最後投降的時候卻依然提出了三個條件,而美國介於利益也同意的日本提出的三個無恥條件。
首先日本表示投降可以,必須要赦免日本天皇,日本天皇在日本相當於神一樣信仰的存在,日本人民對於天皇的追捧已經達到了沒有下限的地步,也就是不管日本天皇說什麼日本人民就會陷入瘋狂也要完成天皇是指示。日本提出的這個條件無疑是對世界的挑釁,但世界確實無法再繼續戰爭的摧殘了,所以對於日本的這個條件美國也同意了。
其次日本表示除了美軍以外,其他國家軍隊不得在日本駐兵,這也是日本在向美國試好,日本深知自己二戰的失敗不會有好下場,所以果斷選擇了投靠美國這個大靠山,對於這個有利於美國的條件,美國自然也是同意了。
最後的條件就是日本的戰犯必須交給自己國家處理,所謂的處理其實這些戰犯並沒有得到什麼實質性的懲罰,反而回國以後成為了國家英雄,甚至死後還被日本後人供奉,那些殘害我國同胞的劊子手沒有得到應有的下場,反而受後代供奉,這一點是我國始終無法接受的。更甚至至今日本都沒有承認當年侵略所犯下的罪孽,這也是為什麼我國一直都無法原諒日本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