忤逆仔搶劫父親,判刑10年
時報訊 (記者 李朝濤 通訊員 劉少夫 陳志恆) 2007年8月15日凌晨,在花都區新華街一歌舞廳財務室發生一起搶劫大案,涉案財物包括人民幣147000元,港幣3000元,一枚價值15000元的鉑金戒指和一塊價值14000元的帝陀鑽石名表。
兩天後,公安機關破案,主犯竟是受害者的兒子!
據悉,該案主謀阿釗(化名),24歲,從小深受父母和兩個姐姐的寵愛,養成放蕩不羈的性格,初中畢業後就混跡於社會,終日遊手好閒。
2007年8月初的一天晚上,阿釗囊中羞澀,便找到經常一起鬼混的賀某、「海古」、「軍法」、「紅喜」等人密謀搶劫。阿釗熟悉其姐夫歌舞廳的經營情況,便向賀某等人提出搶劫得手後分四成給「信息提供者」,其餘五人平分的條件。賀某等人答應後,阿釗就偷配了父親湯某的財務室鑰匙四把給賀某等人,並向他們詳細介紹了歌舞廳財務室的情況。
8月14日晚,幾人一起去「踩點」。一路上,阿釗再次詳細介紹了歌舞廳的情況、財務室位置、作案方案。阿釗還出面向朋友朱某借來一輛麵包車供同案使用。15日凌晨1時許,阿釗帶四人再次竄回歌舞城。「紅喜」故意與歌舞城門口值班保安聊天引開視線,賀某、「海古」、「軍法」等3人則趁機攜帶作案工具從歌舞廳後門到達財務室,用偷配的鑰匙開門進入,將財務室門窗關好後,藏匿於室內一桌球檯底。
15日凌晨2時20分許,幫女婿掌管財政大權的湯某(阿釗生父)收齊當晚營業款,在保安的護送下回到財務室。就在湯某打開保險柜準備存放現金時,賀某等人從後面箍住他脖子,拿菜刀威脅,搶走了營業款和湯某的戒指、手錶等隨身財物。數分鐘後,湯某被保安解救。然而,驚魂未定的湯某連對方長啥樣都沒看清楚。
案發後,公安機關對賀某等人連夜展開圍捕,並於15日凌晨3時許,在獅嶺鎮義坑村山前大道路段截獲麵包車,當場抓獲賀某。根據賀某供述,公安機關又於15日9時許,在新華街雲山路將主謀阿釗緝拿歸案。
日前,花都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此案,分別以搶劫罪判處阿釗和賀某有期徒刑10年和9年。
(責任編輯:陳國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