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摘要:西方的nation概念具有鮮明的國家性和現代性,幾乎是現代國家的同義詞。中國傳統的「民族」一詞則是一個歷史-文化概念,可以泛指一切具有一定文化共性的社會群體。20世紀之交,nation被譯為「民族」後,兩個概念之間一直不能和諧對接,概念混雜、錯位問題長期存在。1949年前,nation的國家性被強行移植到「民族」機體上,既引起了思想混亂,也產生了現實負面效應。
1949年後,中國人仍將史達林所講的nation定義誤用為「民族」定義,既引起不必要的學術辯論,也給民族識別工作帶來麻煩。最近30年,中國對外交往增多,以nation為基礎的系列基本概念頻繁出現在國際問題研究中,概念錯位的影響向國際問題研究領域、大眾媒體擴散。如果引進「國族」概念同nation相對應,為「民族」概念減負,糾正100多年來的概念混雜、錯位問題。「國族」的歸國族,「民族」的歸民族。
長期以來,中國將西方的nation/nationalism/nation-state等概念分別譯作「民族」「民族主義」和「民族國家」。在西方,這組概念同主權國家密切相關,nation幾近等同於國家,屬於政治學或國際政治學概念。在中國,「民族」的首要含義是國家內部的一個社會群體(如中國的56個民族),屬於社會學、民族學概念,有一定的國內政治含義,沒有上升到國際政治層面。顯然,西方的nation和中國的「民族」不是一個層次、同一性質的概念,二者相配是概念錯位。1937年顧頡剛與費孝通關於民族數量的論戰,1954年范文瀾等人關於漢民族形成問題的辯論,1997年關於「民族」一詞英譯問題的討論,都同概念錯位有很大干係。在國際問題研究中,nation是最基本的概念和分析單元,概念錯位造成的困惑涉及面非常廣,幹擾了一代又一代的初學者。近二三十年以來,隨著社會交往、學術研究的全球化趨勢加速,該困擾向大眾媒體、普通公眾蔓延,問題的緊迫性上升、影響面擴大。本文建議引入「國族」概念與nation相配,解決中西概念錯位問題,為「民族」概念減負。同時,長期把「民族」和nation相提並論,對我國社會和諧、國家安全亦有負面影響。
一、西方的Nation(國族)概念
Nation一詞在西方古已有之,但是目前在國際政治中廣泛使用的Nation概念則是近現代以來誕生於歐洲的新事物。Nation源於拉丁字naxci,後來衍生為natio,指人的出身、出生地。宗教改革和法國大革命期間,nation概念在英國發生質變,成為people/polity/territory的同義詞,開始帶有政治色彩。15世紀時,nation開始具有領土含義,意指擁有固定領土的社會群體;16世紀時,nation已具備政治含義,意指享有平等政治權利的社會群體。此後,隨著歐美nation state(國族國家)的出現,nation詞義完成從古代到現代的轉變過程,成為依附於nation state的一個現代詞彙。西方學術界關於國族(nation)概念的爭議、分歧很大,《想像的共同體》作者本尼迪克特·安德森感嘆,對國族(nation)、國族主義(nationalism)下定義特別困難,分析研究它們就更困難。然而,爭議主要體現在國族的定義、特徵、分類和形成路徑等問題上,對於國族本身是一個什麼東西則少有不同意見。只要人們看到它,就能識別它。國族一般指這樣一個社會群體:基於共同的血統、歷史傳承的領土、語言、宗教、歷史記憶、政治制度等因素,不論這些共同點是事實存在的還是虛構的,這些人自認為形成一個社會共同體,應當或已經擁有主權獨立的國家。
古代社會群體什麼時候、在什麼條件下、為什麼演變成國族,屬於一系列爭論不休的問題。在時間問題上,西方學術界普遍認為國族出現在歐洲中世紀後期,具體時間點則沒有共識,區間從15世紀一直延伸到18世紀。爭議的焦點是:什麼標誌著國族的形成?國族身份、國族主義能否代表國族的出現?先有國家還是先有國族?擁有國家是國族形成的必要條件嗎?葛蘭納採取較為嚴格的國族定義,認為一個社會群體共同的主權意識是其必要條件。因此,他認為國族主義產生於18世紀,國族主義創造了國族,國族的出現晚於國族主義。安東尼·史密斯、裡亞·格林莫爾德等人對國族、國族主義的界定比較寬泛,認為公民意識、自治意識的出現都是國族形成的標誌。因此,他們認為17世紀初英格蘭就出現了國族意識,誕生了人類歷史上第一個國族。甚至,其他一些國族要素或者國族跡象出現的更早,可以回溯到宗教改革、文藝復興時期。實際上,越來越多的學者相信,國族形成是一個逐漸演變的過程,不可能在某個時間點上突然踏進門檻,國族是一個不斷創新的產物,而不是一夜之間的發明。如果說國族產生於16或17或18世紀有爭議的話,到1815年西歐遍地已是國族國家則是西方學術界的共識。英國、法國被認為是最早形成國族的國家,當時統治者還是君主,稱為國族君主。第一次世界大戰後,威爾遜於1917年提出「國族自決」(self-determination)原則,以解決中歐和東歐各少數國族的獨立問題,「一個國族一個國家」為核心內容的國族主義迅速成為國際主流意識形態。德意志、奧斯曼、奧匈、俄羅斯四大帝國瓦解後,根據國族界線,芬蘭、拉脫維亞、愛沙尼亞、立陶宛、波蘭、捷克斯洛伐克、南斯拉夫、羅馬尼亞、奧地利、匈牙利獨立建國,歐洲大陸基本上完成了向國族國家演進的過程。第二次世界大戰後,第三世界國家利用國族主義反抗殖民主義、爭取國族獨立,先後建立了主權獨立的國族國家。目前,聯合國擁有193個會員國,一般認為這些國家都是國族國家。
既然全球遍地都是國族國家,什麼是國族的本質特徵和核心要素應當一目了然。事實並非如此。西方學術界一直就此爭論不休,國族成為最難定義的政治學概念之一。從歷史縱向看,國族內涵在不斷演變;從國際橫向看,各個國族的歷史背景都不一樣;從學科角度看,對國族的認識不斷深入,三個交叉變換的方向決定了國族概念的不確定性。對於國族的本質特徵是什麼,西方理論大體上可以分為兩個學派:原始主義(primordialism theories)和建構主義(Constructivist theories)。原始主義現身於1940年代,強調國族的客觀性,認為國族特徵是天生的、不可改變的,其標誌是人的出身、種族、語言、宗教等,這些特徵構成了國族的基礎。例如,安東尼·史密斯認為,國族是這樣一群人:共有歷史上傳下來的領土、神話傳說、歷史記憶和大眾文化、經濟、法律權利和義務。建構主義誕生於1960年代,認為國族主觀的、想像的,是在社會交往中形成的,常常被精英人物當作政治動員和追求利益的工具,社會群體的身份認同隨空間、時間而變化,群體內部、群體之間、群體與環境的互動共同建構成國族。沃勒斯坦說,現代史上幾乎每次都是國家先於國族,是國家創造國族;葛蘭納也認為,國族是由精英分子人為創造出來的。本尼迪克特·安德森認為,國族是一個想像的共同體。兩個流派分別強調國族的客觀性、主觀性和建構性,都相信自己抓住了國族的本質特徵,其實不同理論之間既矛盾又互補,共同深化了對國族的理解。
對於國族的分類,學者們基本接受族群或文化國族(ethnic or cultural nation)、公民或政治國族(civic or political nation)的兩分法。前者的代表有德國、日本,強調族群的純正、集體權利,主要基礎是族群;後者的代表是美國、法國、加拿大,文化多元、政治認同度高,主要基礎是領土。德國和法國被認為是兩類國族國家的典型。德是是先有國族,1871年德國統一時德國人已經存在,只不過生活在不同的國家,如奧地利、普魯士、俄羅斯等國。法國則相反,幾代國王宣都稱對他們統治的領土有管轄權,在這些領土上建構出法國人。
每個學術流派都承認,國族是農業社會、封建主義向工業社會、資本主義過渡的產物,同工業革命、科學革命、文藝復興、啟蒙運動密切相關,本身是現代化的組成部分,同時又促進了現代化。國族同現代化密切相關。對於國族的成因,西方理論大體上也有三個流派。工業革命需要共同的市場、統一的文化、集中的行政管理,封建等級、地方割據、世俗與教會的雙重管轄等舊制度成為經濟發展的障礙,於是國族應運而生。這是功能主義理論(functionalist theory)對國族成因的述事邏輯,國族是現代化的產物。現代化理論(modernization theory)則強調國族本身的現代性,及其對現代化的促進作用。蓋亞·諾諦亞說「國族就是用自決原則組織起來的社團」;裡亞·格林莫爾德認為,國族是平等成員組成的主權共同體,國族主義有三個原則:世俗主義、平等主義和人民主權。在國族理念下,人被認為本質相同,階層區別是表面的。現實主義對功能主義、現代化理論的解釋有所補充,認為國族是權力政治的產物,歷史上四次國族國家形成浪潮都是帝國崩潰的結果:1820年代拉美國家獨立、第一次世界大戰後歐洲國家獨立、第二次世界大戰後亞非國家獨立、1991年後蘇東國家獨立。不論是哪一種觀點,都承認國族與現代國家誕生於同一時代,國族與主權國家互為表裡。國族內含自決權、人民主權等現代政治理念,明顯區別於人類社會的其他社會群體。如果一個擁有共同地域、血緣、語言、文化、宗教的社會群體,形成對國家的共同意識和忠誠,尋求獨立建國,這個群體就上升為國族。如果這個國族建立了自己的國家,這個國家就成為國族國家。
縱向比較,國族國家區別於歷史上的部落(tribe)、城邦(city state)、帝國(empire) 、王國(kingdom)。部落以血緣、親屬關係為基礎,領導人職位一般是世襲的。城邦是小規模、獨立、自治的城市,相臨城邦政治上獨立,文化上統一。例如,古代希臘的斯巴達、雅典,中世紀的威尼斯、熱那亞。王國內領主、自治城市林立,國王的實際行政管轄權有限。羅馬帝國崩潰後,歐洲各地形成大量小的王國,王國爭戰創造出英國、法國、葡萄牙等一些大的王國。王國居民接受多重管轄,包括國王、領主、主教等,被稱為「百納布」或「馬賽克」式的管轄。帝國,也可以稱多國族國家(multinational state),如第一次世界大戰前的俄國、德國、奧匈帝國,中央政府對廣大的領域、不同的人口擁有間接、有限的控制。帝國的邊界往往是不確定的,根據帝國的強弱擴張或收縮。帝國臣民沒有共同的身份認同。例如,奧斯曼帝國中的阿拉伯人、突厥人、東正教人都有各自的國族認同。國族之前,人的身份認同是文明(中心與邊緣)、宗教(信徒與異教徒)、地位(貴族與農民)、居住地(農村與城市)。國族之後,人的首要認同對象是國族。
橫向比交,西方的社會群體一般分為race/ethnic group/nation三個層次。Race(種族)基於一個社會群體的生物特徵,如膚色、體形;ethnic group(族群)主要體現社會群體的文化特徵,如語言、歷史、宗教、習慣;國族則反映社會群體的政治特徵,如自決權、主權、領土。如果說國族和國家具有一一對應關係,一個國族一個國家,國家的基礎和合法性來源是國族;那麼族群同文化也具有對應關係,一個族群一種文化,族群的基礎和合法性來源是文化。同國族一樣,族群概念也在不斷演變中。最初,學者們認為族群特性是客觀存在的,主要由血緣、宗教、語言等構成。後來,又認為族群是主觀想像的,首先是一個族群認同問題。族群(ethnicity)是非常晚近才出現的詞,在第二次世界大戰後,種族一詞因為納粹的使用而聲名壞了,人們才開始逐漸使用族群。對於多數英美人而言,族群專指少數族群,歐洲其他國家的人則認為,每一個人都屬於一個族群,不論他是少數還是多數。同國族相比,種族和族群都不具有明確的政治性,沒有同國家之間的密切聯繫。國族建立在族群基礎之上,但不等同於族群,多數國族是多族群的,一個族群也可以分布在多個國家。
國族主義興起於法國大革命後,20世紀初期開始流行。一些人認為,國族主義是一種政治權利,即每個國族都有自決權;另一些人認為,國族主義是一種思想、信念或原則:國族單元和政治單元應當重疊;還有人認為,國族主義是一種政治表現,是形成國族意識,追求國族獨立或自治的過程。總之,國族自決(National self-determination),即「一個國族一個國家」,是國族主義的核心內容。第一次世界大戰後,「國族自決」原則得到西方社會認可,在歐洲得到實踐。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國族自決被寫入聯合國憲章,成為全球性的主流意識形態,是第三世界國家爭取獨立的法理依據。
西方政治學界認為,國族的產生具有劃時代意義,是現代國家最強大的政治合法性來源。工業化代表經濟現代化,國族代表政治現代化,國族國家就是現代國家的代名詞,其重要性怎麼評估都不為過。湯因比說,工業化和國族主義,是對我們這個時代的西方世界具有決定性作用的兩種力量;裡亞·格林莫爾德認為,國族主義是這個世界的根基,國族構成了現代性的根本元素。
因為國族與國家之間不可分割的聯繫,西方國家中nation/people/country/state四個詞往往可以通用。例如international relations指的是國家之間的關係,the United Nation指的是主權國家之間的聯合體。特別在美國,state往往指州,美國人更願意用country或nation指代國家。只有在特別專業的文章中才略有區別,各有側重。nation指國族,側重國人之間的關係;people指國民,側重構成人口;country指國土,側重領土;state指國家,側重政府機構。
英國學者安德魯·文森特總結出國族國家的7個特徵:有確定的管轄領土;對領土享有排他性管轄權;有管理領土和人口的政府;有效的邊境管理,特定的出入境地點;只有政府擁有合法使用暴力的權力;民眾或多或少擁有國族意識;政府享有居民一定程度的忠誠和服從。這些特徵並非具有相同的權重,但都是構成國族國家的必要條件,缺一不可。中國學者寧騷總結出國族國家的5個特徵:第一,必須是獨立和統一的;第二,中央集權制;第三,主權人民化;第四,國民文化的同質性;第五,統一的民族市場。兩位學者對國族國家的概括大同小異,都突出了國族的兩大政治特徵。首先,國族具有鮮明的國家性,同領土、主權、政府等因國家特徵密切相關;其次,國族具有清晰的現代性,涉及主權在民、公民平等權等現代政治議題。
長期以來,一直有極少數西方學者反對nation概念現代化,抵制國族與國家的聯繫,要求復興國族的古代意義,堅持nation同種族、族群是同一層次的概念。在美國,仍然有學者視國族為族群的同類詞,認為現在的國家都是multinational state,而不是nation state。美國一些土著群體,既沒有獨立也沒有追求獨立的意識,也自稱為國族。例如,華盛頓州沿海地區有2000 人的基瑙爾特印第安人(Quinault Indian Nation),他們就自稱為nation。有的英國人認為英國是一個國族國家,還有的英國人認為英國是四個國族組成的國家。但是,同主流社會相比,這些畢竟只是非常細小的支流,難擋國族概念現代化的浩蕩大潮。
二、中國的民族概念
「民族」一詞在中國也是古已有之。很長時間以來,學術界認為「民族」概念是外來語,來自日文或英文。近年來,學者們在中國古代典籍中發現了「民族」一詞,其出現年代至少可以上溯1500年。《中國大百科全書》指出,古代文獻中有「民族弗革」「粵有民族」「中原之民族」等說法。在古文中,「民」泛指「老百姓」,「族」則指一個群體。在西學東漸之前,中國傳統文化中「民族」二字的本義,即「在『族』字意義下所集合之人群」。漢語「民族」一詞從開始就不是一個嚴謹的概念,沒有精確的內涵和嚴格的外延,可以指代的人群範圍廣、層次多,泛指有共性的一類人和一類群體,具有多層次性、多義性,含義接近於西方的「族群」。但是,「民族」一詞從無到有的考證過程說明,古代「民族」概念失傳已久。「民族」概念再度出現是近百年的事情。
20世紀之初,資產階級改良派和革命派把西方的nation(國族)翻譯為「民族」,希望在中國建立現代「民族國家」(nation state)。那麼,這時候「民族」的含義到底是什麼?答案眾說紛紜,左中右三種說法都有。周傳斌認為,「民族」概念「西化」了,受西方民族主義(nationalism)、民族國家(nation state)理論影響,當時所謂「民族定義」都是指nation而言,也就是指國族。龔永輝則認為,「民族」概念保存了本土特徵,近代「民族」概念雖跟英語nation相關,但實質上是中國傳統民族概念穿上了「中山裝」。何叔濤認為,「民族」概念是中西合璧,漢語的「民族」概念從一開始就兼容了政治和文化兩個不同層面的內容,而且二者密不可分。《中國大百科全書》也認為,中國將英文nation-state譯為「民族國家」後,中國傳統的「民族」有了兩種含義:一是狹義的民族,指體現國家層面的民族,如中華民族;二是廣義的民族,指自然、歷史形成的民族,如漢族等56個民族。
三種看法都有一定道理,從不同側面解讀了20世紀之初「民族」概念的含義。首先,漢語「民族」確實吸納了英文nation(國族)的諸多實質性含義,兼具一定的國家性和現代性。在當時中國救亡圖存的歷史背景下,資產階級各派追求現代的民族國家,國家性是當時「民族」概念的重要指向之一。「民族」概念引入後,很快就出現「中華民族」的提法,中華民族類似於西方的國族,具有明顯的國家屬性。中國傳統文化中沒有把各個族類稱為一個民族的習慣,這同西方國族的影響有關。梁啓超稱中華民族為「大民族」,漢族稱為「小民族」。孫中山講,「中國與昔日之羅馬帝國、今日之美利堅合眾國一樣,國境內部有眾多的民族,宜謀聯合國內多數之民族而陶鑄之,始成一新民族。」在這裡,大民族、新民族等概念,具有明顯的國族色彩。因此有學者認為,從理論上說梁啓超形成「大民族」觀念,是基於對西方有關「民族國家」思想認識選擇的結果。孫中山提出「民族主義就是國族主義」,直接把「民族」等同於「國族」,激發中國人的國族意識,推動國族的整合。大民族、新民族、中華民族、國族等概念的出現,是當時中國資產階級推動國族建構的嘗試,也就是費孝通所說的中華民族從自在到自覺的過程。同時,國民意識等國族特有的現代屬性,也出現在關於「民族」的論述中。如,「中國之人民,皆同民族異種族之國民也。」「凡籍隸於中華民國之人,皆為新中華民族矣。」 1911年中華民國建立後,中國已經初具「國族國家」的特徵。《國民黨黨綱》提出,以本國現有民族構成大中華民族,實現民族國家。當時的無產階級革命家提及「民族」時,也常指「國族」。如1916年李大釗說:「有青春之民族,有白首之民族」「我之民族為青春之民族」;毛澤東說:「德國之民族,為世界上最富於高的精神民族。」由此可見,雖然當時引進的是「民族」概念,其含義實際上有不少「國族」的內容,特別是在論述中華民族時。
其次,漢語「民族」概念也確實保存了傳統文化中「民族」的含義,具有濃厚的本土色彩。自從「民族」概念引入後,所有人都在漢、滿、蒙、回、藏層次上使用民族,也在中華民族層次上使用民族,還在阿拉伯民族、斯拉夫民族層次上使用民族。「民族」概念既包括跨國民族,也包括國族和國內的民族,還包括民族支系。梁啓超定義的「民族」包括四要素:血緣、語言、信仰、自我意識,孫中山的定義為五要素:血統、生活、語言、宗教、風俗,都是一個歷史-文化概念,是中國傳統文化中的民族概念。這是中國人對「民族」的根本看法,深深植根於中國傳統文化中,雖然屢屢遭受海外思潮衝擊,本質沒有大的變化。實際,不論當時所稱「五族」,還是建國後識別出來的「56個民族」,都建立在歷史-文化基礎之上。1999年翟德勝梳理出「民族」一詞8種用法,從阿拉伯民族、中華民族到漢族、狩獵民族都可以用。這些用法同20世紀之初沒有實質性變化。建國前,人們把漢、滿、蒙、回、藏稱為民族,把中華民族稱為大民族、新民族、國族;建國後,又把中華民族稱為複合民族、民族複合體、多民族集團、多民族共同體、各民族的總稱。這說明,中華民族作為一個「國族」,人們只是習慣上稱其為民族,但這只是民族的轉義,並不是「民族」一詞基本的、科學的、廣泛使用的含義。漢語「民族」的本義還是一個歷史-文化群體,這同西方的「族群」高度相似,離nation則較遠。
似乎可以認為,「民族」從一始就有文化、政治兩層含義,狹義的「民族」指國族,廣義的「民族」接近於西方的「族群」。其實,這只是在當前狀態下對歷史的理想化想像,是一種對歷史的期望,而不是歷史事實。如果「民族」的兩層含義真是涇渭分明,後來圍繞「民族」概念的諸多辯論也不會發生了。「民族」不是包含了兩層含義,而是混雜了兩種含義,以至於「民族」成為迥異於「國族」、「族群」的第三層概念。「民族」是從nation翻譯過來的,卻沒有完整、忠實表達國族本來的含義,而是把國族的部分含義嫁接到傳統文化中的「民族」概念軀體上。也就是說,西方「國族」概念和中國傳統「民族」概念無序混雜成現代中文「民族」概念。在1997年關於「民族」一詞英譯的辯論中,多數人同意將「民族」譯為ethnic group,但是也承認無論是ethnic group還是nation都不是非常恰當。一方面,中文「民族」所指稱的社會群體首先是一個歷史-文化群體,不論是「中華民族」還是「五族」,這是多數人同意將其譯為ethnic group的原因。另一方面,「五族」和「中華民族」又都被賦予一定的政治屬性,「民族」一直是文化概念與政治概念的混合或混雜。
早在日本人借「民族自決」煽動中國分裂之前,中國人已經開始賦予國內各民族不同的政治權利,視民族為政治實體。中華民國建立以後,實行「五族共和」,表明中國的主權屬於中國各民族。1924 年國民黨一大宣言承諾,「承認中國以內各民族之自決權,於反對帝國主義及軍閥之革命獲得勝利以後,當組織自由統一的(各民族自由聯合的)中華民國。」1922年發表的《中國共產黨第二次全國代表大會宣言》主張,蒙古、西藏、新疆的「異種民族」實行自治,然後「再聯合成為中華聯邦共和國」。國家主權來源於各民族,各民族有自決權、自治權,這同西方國家構建「國族國家」的歷程背道而馳。西方國家在構建「國族」時,突出強調公民身份,淡化「族群」身份,然而不論是「五族共和」還是「民族自決」、「民族自治」都是強化民族身份,賦予民族政治權力。這既同當時中國中央政府虛弱、地方尾大不掉有關,也是誤把「國族自決」當作「民族自決」的現實後果。這種思維和作法的結果是,「中華民族不同於歐美那樣的由國民或公民直接構成的均質化的民族,它直接由歷史上形成和存在的各民族群體構成,因而是多元一體的結構。」從政治角度看,西方國家只有國族-公民兩個政治層級,中國卻有國族-民族-公民三個政治層次。在中國,每個公民都有雙重身份認同,民族身份和國族身份。
由此可見,從漢語「民族」概念所代表的內容看,它既不是純粹的舶來品,也不是地道的本地貨,是「西學為體、中學為用」的產物,是中外雜交的新品種。「民族」既是文化概念也是政治概念,既可以在「族群」層次上用,也可以在「國族」層次上用,「族群」層次上的「民族」具有政治屬性,「國族」層次上的「民族」也具有政治屬性。同時,「族群」層次上的「民族」首先是一個歷史-文化概念,「國族」層次上的「民族」首先也是一個歷史-文化概念。這些混雜的含義和用法令人無所適從,完全依賴使用者自己的意會,其複雜性遠遠不是「從一始就有兩層含義」那麼簡單。「民族」概念的底色一直是傳統的,意指各個層次的文化群體,但是其政治屬性因時間點、使用者不同而變化,中西思想勾兌的比例也不確定,概念混亂引發的辯論一波接著一波,一直延續到今天。
1949年前學術界關於民族問題的著名辯論,發生在顧頡剛和費孝通之間。1939年歷史學家顧頡剛發表《中華民族是一個》的文章認為,「中國之內決沒有五大民族和許多小民族,中國人也沒有分為若干種族的必要!我們決不能濫用民族二字,以召分裂之禍。中華民族是一個,這是信念,也是事實!」 當時剛從英國學成歸來的人類學家費孝通明確反對,他後來回憶:「中國境內不僅有五大民族,而且有許多人數較少的民族。我出國前調查過的廣西大瑤山,就有瑤族,而瑤族裡還分出各種瑤人,不稱他們為民族,稱他們什麼呢?」顯然,費孝通所指的「民族」是「族群」,即國內層次上的民族。顧頡剛在回應文章中指出:「我當初使用這『民族』一名正同你的意思一樣,凡是文化、語言、體質有一點不同的就稱之為一個民族。」「但是九·一八的炮聲響了,偽滿洲國在偽『民族自決』的口號下成立了,我才覺得這『民族』二字不該亂用,開始慎重起來。」可見,顧頡剛使用的「民族」是「民族自決」層次上的,是我們現在知道的「國族」,從這個角度看中國當然只有一個國族,就是中華民族。從顧頡剛對「民族」的定義也可以看出,他講的是「國族」。他說,「民族是由政治現象(國家的組織、外部的壓迫)所造成的心理現象(團結的情緒)」。當然,概念錯位不是雙方辯論的全部原因,辯論的核心問題是淡化還是突出民族差異,這個問題今天仍然具有重要現實意義。但是,「民族」與「國族」的概念錯位使辯論失焦了。
建國前,民族工作的重點是對內促進民族融合、對外爭取國族獨立,涉及國族和族群兩個層次的議題,因而容易產生概念混亂。建國後,民族工作的重點是民族區域自治、民族識別,民族問題從國族、族群兩個層次轉變為「族群」一個層次。「民族國家」建構沒人提了,關於中華民族、國族的討論戛然而止,恢復對「中華民族」的關注要等到1980年代了。理論上講,概念混亂問題應有所緩解。現實卻並非如此。當時引進了史達林對「民族」的定義,並且視其為經典概念和理論。史達林認為,民族是人們在歷史上形成的有共同語言、共同地域、共同經濟生活以及表現於共同的民族文化特點之上的共同心理素質這四個基本特徵的穩定的共同體。民族不是普通的歷史範疇,而是一個時代即資本主義上升時代的歷史範疇。「四個特徵」和「資本主義時代」成為史達林概念的核心要素。史達林的定義對中國民族學影響深遠,成為最流行、最權威的定義,2009年版《中國大百科全書》仍然採用這個定義。
現在回頭來看,馬、恩、列、斯在英、德、俄文中所講的資本主義時代的「民族」就是西方的「國族」概念。史達林定義的是「國族」,只是把「主權國家」的核心內容抽走了,但享有「國族」地位的人民可以建立加盟共和國且有分離權,類似「國族自決權」。可見,史達林的「國族」與西方的「國族」概念有差別,但含義相當接近。當時中國學術界沒有準確把握其意義,直接引用為「民族」定義。當時中國人思想中的「民族」是什麼,有多少本土成分,有多少西方成分呢?1963年范文瀾曾言:「在我國,『民族』這個詞近代以來已經普遍流傳,無論是指國內外的民族、古代的民族、現代民族、漢族和少數民族,都籠統用『民族』這一概念,也都具有歷史上形成的人們共同體的一般意義。這也就是說,在國內,按傳統的觀念,或按學術界廣泛的觀念,民族這個詞相當於外文ethnic、folk、people等詞彙。」這段話說明,當時在中國人的思想中,「民族」相當於現在西方的「族群」,仍然是中國傳統文化中「民族」的含義。1949年前,「民族」概念因混雜「國族」和「族群」兩個概念而面目模糊,屬於概念混雜;1949年後,因為用史達林的「國族」概念改造、規範中國的「民族」概念(相當時西方的「族群」),屬於概念錯位,問題沒緩解,反而更尖銳突出了。因此有學者認為,自從史達林《馬克思主義和民族問題》被譯成中文後,關於「民族」概念的混亂問題就出現了。
國族必須有確定的領土邊界,這是國族的國家屬性;國族也只能形成於資本主義時代,這是國族的現代性;這就是史達林強調的「共同地域」和「資本主義上升時代」兩個條件。這個概念被生硬套用到中國傳統的「民族」概念上有很大問題,此後30年就是對史達林「國族」概念邊使用、邊改造的過程。當時,「民族只能形成於資本主義上升時代」的論述對中國傷害特別很深,等於否定中國五千年文明史,中國人絕對不能接受。蘇聯學者格·葉菲莫夫根據史達林的定義認為,中國只有漢族一個民族,漢族形成於19世紀以後。這直接激起了中國學界關於漢民族形成問題的大辯論。1953年范文瀾在《歷史研究》發表「論中國自秦漢時成為統一國家的原因」一文,根據史達林的「四個共同」原則,認為隨著秦漢時期中央集權制的形成,漢族也形成了。但是,漢族既不是史達林所說的部族,也不是史達林所說的民族,「而是在獨特的社會條件下形成的獨特的民族」「漢民族早就是一個民族而不是資產階級民族」。也就是說,在分析中國的民族時,范文瀾採用了史達林的「四個共同」,但是放棄了「資本主義上升時代」的條件。持反對觀點的人堅持採用史達林的全部標準,認為漢民族只能形成於資本主義上升時期,即1840年鴉片戰爭以後。近年來,越來越多的中國學者認為中國的「民族」接近於西方的「族群」,從這個角度看,漢族形成於秦漢時期沒有任何問題。當年,把蘇聯概念硬套在中國現實上,是一個失誤;把蘇聯的「國族」概念誤套在中國的「民族」身上,是一個更大的失誤。1963年,林耀華曾認為辯論的要害在於「把現代『民族』和一般概念的『民族』混淆起來」了。要到2009年才有學者指出,雙方辯論的根本失誤在於,史達林定義本質是西方的nation(國族),而當時中國學者心中的含義是民族。
1958年中國科學院民族研究所成立後,受命編寫54個少數民族的歷史,根據史達林的標準,沒有一個少數民族夠得上稱為「民族」。當時出於政治考慮等因素,決定把資本主義社會之前的族群也稱為民族,「這樣對國內民族共同進行民主革命、共同走社會主義道路以及發展各民族間友好團結、互助合作關係,都是極有利的」。因此,必須為中國的「民族」尋找理論根據。功夫不負有心人,民族研究所用五年時間認真研究德、俄經典著作後發現,恩格斯講過nation起源於原始社會的部落,而不是資本主義上升時期。為解決恩格斯論述和史達林定義之間的矛盾,史達林所稱「民族」被稱現代民族或資本主義民族,之前的民族被稱為資本主義前的民族或古代民族。但是,史達林著作中對資本主義之前的民族有一個專門的詞,漢譯為「部族」。為解決這個新出現的矛盾,在1962年的民族理論座談會上,把馬恩列斯經典著作中的所有同「民族」相類的詞都譯為「民族」,這樣經典著作中只有「民族」一個概念了,中國也只有「民族」一個概念,中外民族概念就能完全對接了。當時認為,「解決了這個問題,不僅解決了漢民族的形成問題,同時也解決了中國五十多個少數民族的形成問題,而且也解決了全世界一般民族的形成問題。因為馬克思主義關於民族的起源與形成的規律,是一條普遍真理,是放之四海而皆準的。」其實,這是自欺欺人,引起了更大的概念混亂。
無論是當時的經典著作還是西方學術著作,除談到氏族、部落、部族、民族的歷史演化外,社會群體有還種族、族群和國族三個不同層次,三個概念分別以生物、文化和政治特徵為基礎,是橫向的、共同性的分類。由於沒有認識到國族和族群的根本區別是層次不同、性質不同,中國學者堅持以時間或社會形態為劃分標準,是縱向的、歷時的分類,把社會群體分為:古代民族和現代民族;原始社會民族、奴隸社會民族、封建社會民族、資本主義民族和社會主義民族。這是對史達林定義的曲線解構,實際上不承認史達林定義的核心前提。當然,始終有部分學者堅持,經典作家的立場非常明確,民族(nation)只能形成資本主義時期,沒有所謂的古代民族。類似爭論一直持續到1980年代,最終形成中國自己的民族定義。現在看來,不是現代民族和古代民族的問題,史達林定義的「國族」和中國人使用的「民族」是兩個不同層次、不同性質的概念。
當年的辯論不僅僅是學術性的,而且直接影響著民族識別和民族區域自治的實踐工作,實際上是實踐工作的迫切需要迫使學者們思考、討論這些議題。因為,「大量的識別實踐告訴人們,如果嚴格套用史達林的定義,中國將識別不出一個民族。因為這個定義是指資本主義形成時期的民族,而中國,包括漢族在內尚沒有一個完全進入資本主義。此外,以『四個共同特徵』具體來衡量,也總會捉襟見肘。」把民族分為古代民族和現代民族,解決了這個難題,古代、現代都可稱為民族。在實踐中,周恩來指示:「在我國,不能死套史達林提出的民族定義。」於是,民族只能形成於資本主義時代的觀點被拋棄了,民族可以形成於各個歷史階段;「四個共同」成為民族識別的基本原則,但也兼具靈活性,最後遵循的主要是民族特徵和民族意願兩個標準。1953年全國第一次人口普查中,自報登記的民族名稱全國總共有400多個,從1954年到1982年曆時近三十年確認55個少數民族,加上漢族中國一共有56個民族。民族識別工作基本結束,關於史達林概念的糾結也告一段落。
新中國建立後的前30年,因為民族區域自治、民族識別只涉及少數民族,中國的民族研究實際是少數民族研究,「民族」也成為少數民族的專用詞語。1983年費孝通曾說,「我們通用的『民族學』,卻不包括漢族的研究在內。」對「中華民族」的關注更是沒有提上議事日程,國族層次的「民族」問題退出公眾視野。同實踐工作相吻合,這一時期中國學者對「民族」的定義也主要指國內層次上的「族群」,離「國族」越走越遠了。1963年林耀華關於「民族」的四層含義,1983年楊堃關於「民族」的廣義、狹義分類,都沒有涉及到「國族」層次上的問題。楊堃主張,民族可以分為「廣義的民族」和「狹義的民族」,「資產階級民族」和「社會主義民族」為「狹義的民族」,原始民族、古代民族和近現代民族共同構成「廣義的民族」。對「中華民族」的解釋,基本上停留在「中國各民族的總稱」之上,很少去探討為什麼會有這樣一個使用廣泛的總稱。
最近三十年,民族識別工作基本完成,同西方國家的交往增多,「民族國家」概念被廣泛使用,中華民族作為一個「國族」再度受到重視,民族研究從「族群」一個層次拓展為「族群」和「國族」兩個層次。1989年費孝通指出,中華民族是包括中國境內56個民族的民族實體,並不是把56個民族加在一起的總稱,因為這些加在一起的56個民族已結合成相互依存的、統一而不能分割的整體。終於,中國對民族的分類從縱向的、歷時性的向橫向的、共時性的轉變,類似於西方理論中的「族群」和「國族」層次,這是關於中華民族研究的一個分水嶺。1990年初代,國內就「民族」一詞的英譯展開討論,「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被翻譯為「State Ethnic Affairs Commission of the People Republic of China」,實際上認可了中文「民族」同英文ethnic group最接近,也讓「民族」概念終於回歸中國傳統文化中的含義。至此,古代民族、現代民族的劃分標準漸漸退出視線,史達林概念漸行漸遠。1991年周星歸納漢語中「民族」有六種含義:一是少數民族;二是超越基本民族單位的「中華民族」;三是民族支系或民族分支;四是某些人數不多、政治上尚未承認但又具獨立性與文化獨特性的族體單位;五是各種族體形態;六是與民族國家相聯繫的民族,大體上相當於nation。2009年《中國大百科全書》把民族分為廣義民族和狹義民族,分別指中華民族和56個民族。在這些分類中,已經難覓歷時性分類的蹤影,反而具有明顯的共時性分類特徵。2005年5月,中央民族工作會議上提出中國共產黨民族理論「12條」,將「民族」定義為:「在一定的歷史發展階段形成的穩定的人們共同體;一般來說,民族在歷史淵源、生產方式、語言、文化、風俗習慣以及心理認同等方面具有共的特徵;有的民族在形成和發展的過程中,宗教起著重要的作用。」這是中國共產黨關於民族概念的第一次正式闡述,是對建國以來民族問題研究和民族工作實踐的總結。這個「民族」概念更加接近中國傳統文化,更加接近中國的國情,西方、蘇聯「國族」概念的侵蝕被進一步剝離。今天站在新時代的起點,回望歷史上關於「古代民族」「現代民族」的分類,既可以說是中國智慧的體現,也是學術政治的荒誕。
從民族概念的百年演變史可以看出,受西方、蘇聯思潮衝擊,在救亡圖存、民族識別、改革開放等不同背景下,「民族」內涵和外延曾經相當混雜、錯亂。但是,漢語「民族」的底色和首要含義始終是「族群」層次上的一個社會群體,民族概念的演變史就是逐漸回歸本土文化的過程。
三、nation和民族的錯位
「民族」概念同「國族」漸行漸遠,「民族」回歸民族的,「國族」卻無家可歸了,nation翻譯為「民族」的尷尬和不適更突出了。美國人類學家郝瑞說,nation指一個獨立國家的實際存在,對很多人來說它實際上就是country的同義詞。早在1986年楊堃就指出,我們最初主要是根據史達林的著作,但史達林明白說,他所說的民族就是英文nation,這個概念對我們中國來說顯然是不適用的。2000年馬戎也說,從我國當年開展民族識別工作的實踐來看,把西方含有國家意義的nation譯為「民族」與我國實際情況之間的距離是明顯的。儘管一些學者仍認為,漢語「民族」既可以指「族群」,也可以指「國族」,因而把nation翻譯為「民族」沒有問題。但是,從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民族」概念在不同歷史時期僅僅是染上「國族」色彩,其在漢語中的核心含義仍然是一個歷史-文化共同體,接近於「族群」。在國際問題研究中,中國人把「國族」(nation)翻譯為「民族」,心裡想的還是「族群」(ethnic group)或中國傳統文化中的「民族」,這是明顯的概念錯位。
建國後的前三十年,「民族」概念的錯位主要影響民族問題研究的專業人士,辯論囿於民族學、人類學的小圈子裡,不為外人所知。近三十年,隨著中國與西方國家之間交往日益密切、深入,西方歷史、政治學著作中的國族(nation)、國族國家(nation state)、國族主義(nationalism)仍然被譯為「民族」、「民族國家」、「民族主義」,概念錯位已經影響到國際問題研究,甚至向大眾媒體擴散。鑑於國族、國家等詞彙是國際政治中的基本概念,在當代國際政治中極為重要,其概念的準確性、統一性不容迴避。特別是對於世界歷史、國際政治的初學者,概念混亂造成了不小的困惑。
中國人把國族(nation)誤當作民族,長期誤讀西方政治學基本概念,從而不必要地批判、抵制這些概念。其一,中國學者指責西方混淆民族(nation)和國家概念。諸如,「在英語中,nation是最常用的『民族』,但又常用於表示『國家』。」因而「多伊奇將民族和國家相聯繫甚至混為一談,是有其深厚思想基礎的。」實際上,是中國學者把接近於國家的nation當作「民族」,英語中nation並非常指「民族」。其二,中國學者認為民族自決(national self-determination)是個理想或幻覺,不可能實現,並且對國家穩定、世界和平是危險的。今天,全球大約有3000多個民族,而只有190多個民族國家,如果每個民族都可以通過自決獨立,豈不天下大亂,這是長期困擾中國學者的問題。更因為國內存在民族分離主義問題,中國學者對「民族自決」持高度警惕、批判態度。早在1924 年國民黨「一大宣言」中,就批評「日本口中之民族自決,語其作用,誘惑而已,煽動而已,語其結果,領土分割而已,民眾零星拐騙而已。」此後,為解構「民族自決」理論,1942年蔣介石提出,漢、滿、蒙、回、藏是五個宗族,共同組成中華民族,中華民族是中國唯一的民族。由此可見,「國族」和「民族」混淆不清很久了。直到今天,「民族自決」仍然是批判對象。費孝通就說,西方民族理論要使民族和國家結合成為民族國家,進而要求國家領土的完整,這不就成了當前西方民族糾紛連綿不斷、民族戰爭至今未息的一個原因麼?其實,在西方國際政治理論中,民族沒有自決權,只有國族才有自決權。即使是「國族自決權」也是特定歷史時期的產物,主要針對第一次世界大戰後的被殖民國家。隨著殖民、被殖民問題的解決,西方對「國族自決」原則非常謹慎,已經不視其為國際政治的首要原則。當今世界,在一些已經獨立的主權國家內部有一些「族群」或「民族」自認為是「國族」,尋求「國族自決」,排除特定事件中的「政治考慮」外,包括西方國家在內的國際社會基本上持反對態度。2017年,西班牙加泰隆尼亞、伊拉克庫德人搞獨立公投,幾乎受到全球各國的反對,就是這種思潮的體現。2012年江玲寶在《世界民族》發表「『國族』而非『族群』:試論民族自決權的適用主權」一文,指出西方的「民族自決權」實際是「國族自決權」。可見,中國人還糾結於「國族」與「民族」之間的關係。其三,中國學者認為民族國家(nation-state)不是現實,世界上絕大多數國家是多民族國家(multination state)。幾乎每個國家內部都有多個民族,為什麼這樣的國家被西方廣泛稱為「民族國家」?這個問題直到今天還困擾著中國人。1991年寧騷提問:「近代以來建立的各個國家,特別是當代世界的各個國家,很少純粹是由一個民族組成的。這樣就提出了一個問題:民族國家到底是一種理想中的國家形式還是一種現實的國家形式,是一種普遍的國家形式還是個別情況?」2016年郝時遠解釋,在對「民族國家」的理解方面,糾結於「一族一國」理念中「一族」的成分單一性,是對現代「民族」概念的偏狹、僵化理解。《中國大百科全書》解釋,全球有190多個民族國家,但是有2000-5000個民族,因而由多個民族構成的民族國家又稱為多民族國家。據此理解,由單一民族構成的民族國家稱為單一民族國家,由多個民族構成的國家稱多民族國家。若如此,「民族國家」概念完全被解構了,沒有任何實質意義了。究其原因,還是對「國族」的誤讀。
誤讀導致了對西方概念諸多不必要的批判,更重要的是誤讀引起了廣泛的誤解、困惑。其一,國家層次上的民族(國族)和國內層次的民族(族群)並列使用時,難分雌雄。如,「由多個民族構成的民族國家又稱為多民族國家」,這句話就讓人摸不著頭腦。由多個民族構成的國家稱為多民族國家,這是一個同義反覆,是一個沒有爭議的判斷。但是,由多個民族構成的民族國家,就很令人費解了,多個民族怎麼能構成民族國家呢?中國人還常說,中國自秦漢以來就是一個統一的多民族國家。難道說中國從秦漢以來就是一個民族國家嗎?其實,中國自秦漢以來是一個多民族國家,但不是一個國族國家;由多個民族構成的是國族國家,而不是民族國家。
其二,種族、族群、國族、國家概念容易同民族混淆。斯塔夫裡阿諾斯《全球通史》說,民族主義是近代歐洲歷史上的一種現象,在中世紀民眾應當忠於國家這一點無人知曉。」這一論斷必然會讓初學者一頭霧水,民眾缺乏國家認同和民族主義之間到底有何因果關係?另一本中國人寫的歐洲歷史書則說,公元前3世紀開始,羅馬開始向海外擴張,並於公元前1世紀完成了共和國制到帝國的轉變,形成了一個環繞地中海的大帝國,並出現了帝國境內各民族的羅馬化過程。」在這裡,民族在歐洲又不是近代的產物了,而是古已有之,早於羅馬帝國,歐洲民族到底是何時出現的?其實,前一個「民族」是「國族」,後一個「民族」是「族群」。2017年8月11日, white nationalist在美國維吉尼亞大學校區引發騷亂,中國媒體在報導時都翻譯為「白人民族主義者」。讀者恐怕也不知所云,白人是一個種族,跟民族主義有何關係?實際上,這是白人國族主義者,要求建立白人文化主導的國家。
其三,中文民族主義的含義同英文nationalism含義差別大,無法對接、對應。在中文語境中,民族主義的含義非常廣,泛指一切維護本民族認同、利益的思想和行為。在英文語境中,nationalism的首要含義是國族對國家的追求。中國人經常說,1950年代中東興起了阿拉伯民族主義運動,1960年代末阿拉伯民族主義運動失敗了。初學者會感到困惑,阿拉伯民族主義運動失敗是什麼意思呢?實際上指的是阿拉伯國族主義,是阿拉伯人要求建立一個統一的主權國家,阿拉伯民族主義運動失敗是建立統一國家的努力失敗。
四、激活「國族」概念
「國族」與「民族」概念混雜、錯位引起的思維混亂延續百年,直到今天仍然能見其幽靈。1937年顧頡則與費孝通的辯論,1953年漢民族形成問題的討論,1962年關於「民族」譯名統一問題的討論,1981年以來關於民族形成問題的爭議,1990年以來關於「民族」英譯的辯論,無論當時的參與者意識到與否,都與「國族」與「民族」兩個概念混淆有關。解決概念錯位應當提上議事日程了。要徹底解決這一問題,需要激活曾經在漢語中出現過的「國族」一詞,把「國族」從「民族」中剝離出來。「國族」的歸國族,「民族」的歸民族。
「國族」一詞在漢語中也是古已有之,先秦時期就出現在典籍中。王國維曾用「國族」指稱我國歷史上代表一定民族的小國,當代學者也用「國族」指稱我國古代一個王朝統治下的所有人口。可見,漢語中的「國族」也跟國家有密切聯繫,用「國族」對應nation有一定的中國文化基礎。Nation被翻譯為「民族」引進中國後不久,「國族」也再次進入人們的視野。中國學者普遍認為,1924年孫中山在《民族主義第一講》中最早把nation譯為「國族」,因而國族也是一個舶來概念。此說值得商榷。
孫中山說,nation有兩種解釋:一是民族,一是國家,並沒有說nation可以解釋為國族;而是強調,「民族就是國族」只能適用在中國,「因為中國自秦漢而後,都是一個民族造成一個國家;外國有一個民族造成幾個國家的,有在一個國家之內有幾個民族的。」他還講,「說到英國國族起來,當中便有三萬萬五千萬印度人。」由此可以看出,孫中山認為nation是民族,既包括跨國民族也包括國內各民族,還包括「剛好同一個國家契合的民族」,這個民族就是中華民族。根據他的表述,「國族」指一個國家內的所有居民,不論是古代王朝還現代帝國,故而英帝國統治下的印度人也屬於英國國族,這同西方的nation概念相距甚遠。相反,這種解釋同中華傳統文化中「國族」的含義非常接近。孫中山在講話中明確指出,中國只有家族主義和宗族主義,沒有國族主義,現在要提倡國族主義。從邏輯上看,國族是從家族、宗族的次序上推導出來的。因此,孫中山講的「國族」並非來自西方的nation,很可能是一個土特產。可以佐證這一判斷的還有,當時提出「國族」概念後,其英文翻譯不是nation而是state nation,state nation應當是發源於漢語文化的一個英文詞彙。無論如何,1924年「國族」一詞被寫入中華民族憲法草案,「國內各民族均為中華國族之構成分子」,「國族」開始流行起來。
1937年潘光旦指出,nation被人譯為民族、國家或族國,族國、國家和國族所指的是一個東西,用國族最適當;因為種族指一群人間的血緣關係,民族指生活組織,國族指政治組織。在這裡,他沒有提到時人把nation譯為「國族」,而是認為當時已經存在的「國族」最適合對應nation。可見,「國族」並非源於nation。但是這段話說明,當時已經有人認識到nation應當被譯為「國族」,並且開始使用國族概念,在潘光旦自己的文章中就經常出現「國族」一詞。後來,「國族」概念隨國民黨跑到了臺灣,在臺灣生根了。1975年臺灣的一部詞典解釋,「民族可不必有政治上的自治權及國家的形態,如過去的猶太民族是;而國族則必須有國家的實質,如中華國族是。」厄內斯特·蓋爾納著作《nations and nationalism》譯成中文後,大陸譯本名為《民族與民族主義》,臺灣為《國族與國族主義》。
在大陸,1949年後「國族」概念從學術研究、大眾媒體視野中消失,關於「國族」的討論直到1990年代才重現。1995年寧騷認為,「國族」一詞可以確切表達「與國家概念密切相連的民族」,英文是nation。1997年,民族學、社會學界在討論「民族」英譯問題時發現,當初要是「國族」得到學術界的重視,和nation相對應,民族專指ethnic group,今天對兩種民族概念的辨別也屬多餘了。2000年馬戎提出,無論如何,關於「國族」與「民族」相區分的觀點打開了理解和應用「民族」概念的新思路。這些觀點似乎表明,中國學者已經主張將nation翻譯為「國族」。事實並非如此,這些觀點都是針對漢語「國族」的英文對應單詞,沒有人提出nation漢譯的問題,相反當這些學者主張漢語「國族」的對應英文是nation時,仍然堅持把nation翻譯為「民族」。寧騷在其專著中同時使用「國族」(nation)和「民族國家」(nation state)兩個概念,還花大量篇幅論證「民族國家」的本質特徵是「國家的統一性和國民文化的同質性的結合」,而不是由一個民族還是多個民族組成。馬戎在同一篇文章中,一方面提出可以從「國族」角度理解中華民族,另一方面又討論nation譯為「國家」、「民族」都不是非常恰當。如果把nation state翻譯為「國族國家」,國家由幾個民族構成的問題早就迎刃而解了。
值得注意的是,當年中國把nation譯成漢語「民族」,卻沒有把漢語「民族」譯為英文nation,而是譯作nationality。一方面,這是遵照蘇聯的譯法;另一方面,當時可能已經意識到nation同國家密切相關。1997年,中國世界民族學會等單位組織專題討論會,討論「民族」英譯問題,儘管是否用ethnic group翻譯「民族」仍有較大爭議,但多數人傾向棄用nationality,認為這個詞政治含義太強,過於接近nation。然而,令人難以理解的是,既然多數人認為nationality離nation太近,政治意義太強,不適合把「民族」譯為nationality,卻沒有人提出把nation譯為「民族」更不適合呢?究其原因,可能是參加辯論的人士都是民族學圈子裡的學者,對於政治學的nation概念不關心;也可能是民族學界認為西方的nation是多義詞,不適合譯為「國族」。無論如何,「國族」一詞重出江湖,意味著把nation譯為「國族」的問題,僅剩一層窗戶紙,只有一步之遙了。
根據概念具有的政治屬性強弱,社會群體依次可分為種族、族群、民族、國族、國家,中文中因為缺少「國族」這一環節,向下侵佔「民族」空間,向上侵佔「國家」空間。把「國族」(nation)譯為「民族」,侵佔「民族」空間,引起諸多概念混亂。為避免這種混亂,有學者將nationalism譯為國家主義。例如,湯因比《歷史研究》漢譯本有言:「工業化和國家主義,而非工業化和民主政治,是對我們這個時代的西方世界具有決定作用的兩種力量」。這裡把nationalism譯為國家主義,比民族主義貼切不少。但是,在西方國際政治學中「國家主義」的專用詞彙是statism,意指國家在社會、經濟生活中的主導地位。把「國族」(nation)譯為「國家」,向上侵佔了「國家」的空間。
為了區分民族與國族概念,近年來有的學者仍然把nation譯為民族,而在nation之上使用state nation(國族)的概念。實際上,這是回到了孫中山的「國族」概念,只不過孫中山認為只有中華民族是國族,而現在的學者認為只有西歐的民族是國族。例如有學者認為,西歐的民族(nation)都是國族,民族國家的建構,不僅標誌著民族建構的完成,也使民族成為了國族;其他地方的情況就不同了,它們將國內多個傳統民族整合為統一的國族,這些國家是多民族國家。一個國家既可以是民族國家,也可以是多民族國家。這種邏輯認為,西歐國家被稱為民族國家,是因為這些國家是單一民族國家,所以「民族」就是「國族」,而其他地方的國家是多民族的,因而必須由國家把多民族整合為「國家民族」(state nation)。這既與西歐的歷史有出入,也容易引起新的概念混亂,因為不管是多民族還是單一民族國家,都是國族國家。
馬戎曾經提出解決「民族」概念混亂的兩種一攬子解決方案。一是把「中華民族」的「民族」提升為「國族」,和英文的nation相對應,而「56個民族」中的民族保持不變;二是中華民族的提法保持不變,同時把「56個民族」的民族下調為「族群」,同英文的ethnic group相對應。在後來的文章中,他明顯傾向於後一種方案。周平也認為,在中國只有中華民族才真正擔當得起「民族」這個稱謂。這同1937年顧頡剛提出的「中華民族是一個」,1943年蔣介石主張的中國只有「中華民族」一個民族,是一個思路。但是,「民族」一詞擁有濃厚的中國傳統文化根基,把其提升為「國族」同傳統文化脫節,很難令廣大人民群眾接受。同時,「民族」概念已經寫入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政治、法律文件中,要將其連根拔起很困難。因此,把「中華民族」提升為「國族」難以落實。第二種方案中,把「56個民族」的「民族」降為「族群」有很大爭議。因為,在中國「民族」具有國內政治含義,享有民族區域自治權,並非是一個純粹的歷史-文化概念,因而同「族群」有較大距離。
綜合分析上述解決方案,只有將nation譯為「國族」,爭議最少、共識最大。至於是否要把中華民族視為一個國族,越來越多的人表示支持,但仍有一些分歧,需要進一步討論和凝聚共識。因為中華民族古已有之,不是近現代才出現的,而國族是近現代才出現的。按費孝通的說法,近現代之前中華民族是一個自在實體,此後成為一個自覺實體,就變成一個國族。長期以來國內民族學界關注的是漢語「民族」的英譯問題,並無法就此達成共識,反而不關心英語nation的漢譯。對於民族學界而言,英文nation漢譯無足輕重,而對於國際政治學界而言卻非同小可。若將nation譯為「國族」,那麼國族國家、國族自決、國族主義等一系列基本概念問題就一攬子解決了。
同時,將nation還原為「國族」,也有利於國內民族團結、國家穩定。長期以來,因為將「民族」和「國族」混淆,國內特別強調「民族」享有的政治權利,而忽視「國族」的政治屬性,其實不利於國家統一,不利於國家凝聚力的形成。正如馬戎所言,把「民族」這個核心概念定位在「56個民族」這一層面,其客觀結果是架空和虛化了「中華民族」。只有把「民族」和「國族」分開,名正才能言順,才能理直氣壯地強調「國族」的政治屬性。實際上,從100年前「中華民族」這個概念出現,國內一直強調的是「中華民族」的歷史-文化屬性,而非國家、政治屬性。1943年蔣介石言,由於生活的互賴,與文化的交流,各地的多數宗族,到此早已融和為一個中華大民族了。1988年費孝通言,中華民族是由許許多多分散孤立存在的民族單位,經過接觸、混雜、聯結和融合,同時也有分裂和消亡,形成一個你來我去、我來你去,我中有你、你中有我,而又各具個性的多元統一體。2014 年中央民族工作會議指出,加強中華民族大團結,長遠和根本的是增強文化認同,建設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園,積極培養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這些對「中華民族」的闡釋,強調的都是「中華民族」的文化屬性,而對「中華民族」的「國族性」強調不夠,對「中華民族」政治認同的強調不夠。近幾十年來,中國境內的民族分裂主義猖狂,更應該強調「中華民族」的國族性,把「中華民族建設和鞏固成為一個統一的凝聚力強大的國族」。
因此,無論從概念的單義性、準確性出發,還是考慮到當前的政治需要,將nation還原為「國族」正當其時,且時不我待,越早越好。這既能緩解困擾中國學者百多年的概念混亂、概念錯位,也有利於我國建設具有強大凝聚力的國族國家。
文章來源:《現代國際關係》2019年1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