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科技局等11部門日前印發《成都市深化職務科技成果權屬改革促進科技成果在蓉轉化實施方案》,提出十項改革舉措共30條具體內容,加快職務科技成果在蓉轉移轉化。
《實施方案》與成都近年出臺的「促進科技成果轉化」的「成都十條」有效銜接,是成都科技成果轉化政策的「升級版」。
根據《實施方案》,到2022年,成都市將實現職務科技成果權屬改革操作流程更加規範,科研人員收益分配和激勵制度作用更加明顯;探索建立符合成果轉化規律的財政資金投入、評價、考核機制;培育一批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示範企業和市場化運作的技術轉移機構,形成「中試 孵化」的成果轉化模式,建立國內一流科技成果轉化生態。
《實施方案》重點提出六個方面的創新。在職務科技成果產權制度改革上,提出對不宜確權分割的科技成果,可以通過「先賦權、後轉化」模式賦予科研人員科技成果長期使用權;對準備申請或申請中的專利,可共同申請、共同所有;對非專利形式的科技成果,可約定共享。在優化國有資產管理上,建立技術類國有無形資產差別化管理制度,對科技成果轉化形成的國有股權,以股權資產整體作為績效考核對象,不對單一項目做增值保值要求。在完善收益分配機制上,允許科研人員按規定兼職創新、離崗創辦企業,取得合法報酬,讓科研人員「合理合法富起來」;鼓勵對科研人員實行年薪制、協議工資制、項目工資等靈活薪酬政策。在科技成果轉化資金投入管理方式上,提出發揮財政資金引導、放大、信用等作用,與社會化、市場化資本共建成果轉化的股權、債權融資通道;建立政府創投引導基金獎勵機制、創投機構跟投機制等。(四川日報全媒體記者 肖瑩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