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篇關於大連男子借5000元不還「失蹤」的微博引發網友關注。發布微博的是一名河南鄭州女子,微博中不僅說明了欠錢的前因後果,還透露了該男子的電話號碼等信息。雖然眾多網民表示了對「討債」的支持,有人甚至為了「伸張正義」通過「人肉搜索」將該男子的照片發布在網上。但有律師表示,這種行為涉嫌侵犯他人隱私,社會學家也認為「人肉搜索」有悖社會道德。
2月20日,記者與微博發布者劉麗(化名)取得聯繫。她告訴記者,她與欠錢者張佳(化名)相識於去年4月,兩人曾共同參與了雅安地震救災。認識一段時間後,張佳向劉麗借5000元錢,劉麗覺得他能參與救災,人品肯定沒問題,因此把錢借給了他。沒想到至今這筆錢也沒還,張佳人也聯繫不上了。劉麗稱,她學的是法律專業,考慮過起訴張佳,但異地起訴特別麻煩,因此採取了上述方式。
當日,記者也就此事電話採訪到張佳。他表示,信息公布後,已經對他的生活產生很大影響,他的前女友也遭到牽連。他認為,這是個人私事。
記者在瀏覽微博時發現,在239條評論中,沒有一條對劉麗的做法是否正確提出質疑。「支持博主,這種人渣就應該人肉搜索公布於眾,讓大家知道他醜惡的嘴臉」、「如果有欠條或者其他證據可以考慮起訴他」、「試了,你說的電話和微信截圖上的電話都能打通,發動大家打這倆電話吧」……
據了解,2006年的「虐貓事件」迄今,幾乎每年都有「人肉搜索」典型事件發生。去年底,廣東高中一女生因被懷疑偷竊服裝,店主將監控視頻截圖發至微博引發「人肉搜索」,導致該女生個人隱私曝光而跳河身亡。
對此,遼寧成功金盟律師事務所律師吳洪光認為,網友「人肉搜索」的初衷可能是正義的,但是這種行為已經涉嫌侵犯他人隱私權。對當事人的批評和譴責應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進行,不應披露、宣揚其隱私,由此引發的對當事人的電話騷擾、人身攻擊,發帖者應當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一位社會學家也認為, 「人肉搜索」往往是借尋找真相之名來追究他人過錯,甚至在這一過程中超越了道德界限,違背了不應侵害他人隱私及生活的社會道德。此外,由於網絡的虛擬性,「人肉搜索」也可能會被他人利用,造成對被搜索對象的無辜傷害。
據介紹,目前我國尚缺乏保護公民網絡個人信息的法律法規,「人肉搜索」如何搜索、搜索到什麼程度,都很難由某個人、某個網站掌控。 (記者劉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