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
有一家工廠,起初廠長工資與產量直接掛鈎,廠長總是喊人手不夠,加人後產量上去了,可是費用上得更快,豐產不豐收。後來廠裡改革,廠長工資改為按所有員工平均工資的4倍計,廠長開始裁減工資低的人、不招新員工,結果產量掉得很快。
趨利避害是人之本性。不設置利益驅動,員工缺乏動力,強化利益驅動。思考:企業要不要強化利益分配?如何強化才利多弊少?
案例2
一老闆與主管商量:你現在每月5000元,加雙薪全年是65000元,現在我想每月發你400元,年底按標準25000元(須達到95分)發,總數是73000元,幹不幹?這是一家企業老闆親口告訴我的「年薪」制。
我認為這並非好的方案。以年度為單位評價員工表現與激勵看似很合理,可這都是事後諸葛,員工每天、每月的工作成果與及時激勵遠比年終評價更有意義。年目標是天、周、月目標成果合計,目標周期越短,成果肯定越多。
企業一方面要將激勵長效化,一方面還要短期化,這才是長短兼顧、相得益彰。
企業如何做利益分配
首先要釐清企業應該分錢給誰,分錢的依據、標準是什麼。
直接創造產值、利潤的人;直接創造價值的人;間接創造產值、價值的人:當下創造產值、價值的人;未來創造產值、價值的人:獨立創造產值、價值的人;共同創造產值、價值的人。
其次,要明確採用什麼激勵模式。對不同崗位、層次、需求的員工要採取對應的薪酬方案,不能搞一刀切,更要避免固定薪酬模式。
然後,要想辦法規劃分配次序。分配越直接就越有效,分配次數越多,關注的點與面就越豐富。最後,做好分配預算,分割好各自的利益蛋糕。
任何企業都有三種人:
第一種人:只做事、不做結果,有想法、沒目標,明白職責、不清晰價值,每天工作沒有計劃、不滿負荷,這種人是企業的人力成本。
第二種人:認真履行職責,有目標有計劃,重結果講價值,這種人是企業的人力資源。
第三種人:不僅能超出定位價值,還能創造剩餘價值,向複合型發展,這種人是企業的人力資本。
對這三種人,如何進行利益分配並不重要,更有意義的是如何通過利益分配激勵第一、第三種人變成第三種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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