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
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是什麼?是在牆上、在路邊的火紅的24個字的標語和口號嗎?不僅僅如此,更為重要的是標語和口號要「進基層」「接地氣」「暖人心」,從口號到人心,要落到實處,才是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正確打開方式。
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理念應該如何理解、到底怎樣落地?
一件件事例、一條條新聞、一個個案件,無不顯示了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從「入耳」到「入腦」之不易、從「入心」到「入行」之艱難。
本期聚焦通過多視角、多側面對核心價值觀在社會現實與司法實踐中的呈現,提出了核心價值觀的「時代之問」,以此體現核心價值觀的深刻內涵和深遠意義。
從國家觀到歷史觀、從倫理觀到信用觀、從文明觀到家庭觀,正是我們每個人應有的回答和行動。
如果說文化是貫穿於一個民族、一個國家屹立發展全過程的血脈與靈魂,那麼價值觀則是他們的免疫系統。
解釋起來很簡單,一個沒有形成核心價值觀念的民族、國家,缺乏生命力和凝聚力,終有一日將陷入百病纏身的悲慘境地。
啟明星 路在何方?
縱覽古今中外,我們不難發現,各個民族在不同歷史時期的文化總是同一定的價值取向和價值觀密切聯繫著。
有人說,文化的作用主要通過價值觀來完成。其實還可以更深入。剝開文化的外殼,深藏其中並影響深遠的實際是價值觀念。有了正確觀念的引領,文化的馬車才能行駛得更穩健、更長遠。同樣,萃取自價值觀念的精華——核心價值觀作為社會的黏合劑,亦可為人們的社會活動提供明確的方向。
法國哲學家帕斯卡爾說:「人只不過是一根葦草,是自然界最脆弱的東西。但是,他卻是一根能思想的葦草。」
對於這根會思考的「葦草」,價值正是體現其思想的重要形式。
自由、平等、民主、法治、誠信……這些從古至今被人們所珍視的價值,不僅僅信奉在每個人的心中,在文明國家、健康社會中,它們更是被通過制度的方式實踐之。
有人說,當今世界,不論是經濟、政治還是文化的交往,其深層次都是價值觀的交往。細細想來,正確無比。
正如孔子所說,道不同,不相為謀。價值主體不同並不直接代表他們價值判斷、價值選擇會完全不同。即便是不同的主體,只要懷揣有相同的價值觀念,即可形成一種價值共識。倘若此同一價值觀被社會多元主體所共享,那將會成為整個社會運行的不竭驅動力。
換句話說,只有對核心價值觀形成普遍價值共識,才能為整個社會及全體成員樹立共同價值標準。進而踐行共同的價值觀,指引、規範社會成員之間的正常交往活動。
2006年10月,黨的十六屆六中全會第一次明確提出了「建設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的重大命題和戰略任務,明確提出了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的內容,並指出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是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的內核。自此,學界對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概括開始深入探討。
2012年11月,中國共產黨第十八次全國代表大會明確提出「三個倡導」,即「倡導富強、民主、文明、和諧,倡導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導愛國、敬業、誠信、友善,積極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
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以「三個倡導」的方式,從國家、社會和公民三個層面,提出了當代中國的價值目標、價值原則和價值規範。「三個倡導」所涵蓋的內容,可以說是現階段中國社會普適價值的「最大公約數」。
對於當代中國來說,培育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即是文化建設的時代任務之一。
生命力 來自何處?
國學大師南懷瑾曾感嘆:「對於一個國家、一個民族,最可怕的是把自己的根本文化忘掉了。如果文化忘掉了就會萬劫不復,永遠不會翻身。」
中華文明為何能五千年延續不斷?重要原因之一,即是符合中國人思維特點的中華文化,具有應對挑戰且能與時俱進的創造力和海納百川、有容乃大的包容力。
按照歷史階段,中國文化發展史可劃分為中華優秀傳統文化、革命文化和社會主義先進文化。中華優秀傳統文化是在漫長歷史長河中淘洗出的智慧結晶,提取自中華民族的璀璨歷史,彰顯著各族人民的集體智慧。
革命文化誕生於血與火的革命歲月,是在偉大鬥爭中培育出的文化內涵,如紅船精神、井岡山精神、長徵精神、延安精神、沂蒙精神、西柏坡精神等。集中體現了馬克思主義指導下的中國近現代文化的發展及其成果,展現了中國人民頑強不屈、堅韌不拔的民族氣節和英雄氣概。
社會主義先進文化萃取了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和革命文化的精華,並對兩者進行深度融合,也是中華文化在當代中國的最新發展。
這就不難理解作為社會主義先進文化內涵之一的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與中華優秀傳統文化之間的關係。
從歷史角度來看,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與中華優秀傳統文化有著不可分割的內在關聯。博大精深、源遠流長的中華優秀傳統文化,作為中華民族的基因密碼,流淌在每一名中國人的血液中,根植於我們的內心深處,潛移默化地影響我們的思維判斷模式與行為處事風格。它是中華民族的精神命脈,也是涵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重要源泉。
自古以來,「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的理念被一代代的中國人所傳承。「天下興亡,匹夫有責」「大道之行也,天下為公」「天行健,君子以自強不息」……以天下為己任的責任觀,讓中國人將自己的個人前程同國家的命運發展緊緊聯繫到一起。
古人說,「不患寡而患不均」「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公生明,偏生暗」;又言道:「言必信、行必果」「人無信則不立」「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所以我們說,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24字提煉不是憑空而現的,具有鮮明民族特色的優秀中華傳統思想、理念對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不同層面都有著深刻影響。
中國是一個多民族、多人口的發展中國家,在價值觀念多元的時代,也就意味著「眾口難調」。但不能因為難,就刻意迴避這一問題。倘若缺乏一個全社會基本認可和普遍遵循的核心價值觀,對於這樣的人口大國來講,其結果顯而易見是悲劇性的。
培育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可謂是當代中國凝魂聚氣、強本固基的基礎工程,是對社會主義基本社會關係和價值取向、價值追求的高度凝練。中國共產黨第十九次全國代表大會指出,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是當代中國精神的集中體現,凝結著全體人民共同的價值追求。要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融入社會發展各方面,轉化為人們的情感認同和行為習慣。
這就要求,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不僅要「入耳」,更要「入腦」「入心」,這也是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內化於心」的必要過程。通過闡釋和倡導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使之為社會多元主體所理解、認同和接受,進而內化成人們共同追求和遵行的價值目標及行為準則,釋放最大的光和熱。
丁字口 向左向右?
當前,我國正處在經濟轉軌和社會轉型的加速期,全面深化改革進入新階段,觸及深層利益格局調整,人們的思想觀念隨之發生深刻變化。與此同時,置於全球化時代大背景,文化大交融、思想大活躍、觀念大碰撞的特點是以往年代不曾有過的態勢。在內外部條件的共同作用下,文化的多樣性導致價值觀的多元化,成為文化價值發展的必然規律。
對當代中國而言,迫切需要對社會多元價值觀進行有效整合,構築起全社會對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普遍共識,以鞏固馬克思主義在意識形態領域的指導地位。而只有通過實現人民群眾對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普遍價值共識,將國家主流意識形態與社會成員價值觀有機融合在一起,才能形成有著共同價值目標、價值取向和價值準則的穩定社會共同體。所以,實現社會成員對「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普遍價值共識,是一項值得下功夫深入研究的課題。
如何助推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後期形成?
簡單地說,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培育和踐行的成效,更主要地取決於人民群眾是否對「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有著強烈的認同度與高度的自覺遵循。
打個比方吧!跨越橫亙於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培育踐行路上的困難和障礙,來到「丁字路口」,關鍵看向左還是向右?
首先考驗價值觀念的本身,能否在現代多元文化價值觀中脫穎而出。文化多樣、價值觀多元是現代社會的基本特徵,時代賦予人們更多價值選擇的同時也在事實上離散了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共識。
其次考驗價值觀念能否體現全體社會成員的共同利益追求。價值觀的衝突從某個角度來講,也是利益的衝突,沒有一致的共同利益就難有一致的價值共識。
最後考驗價值觀如何落地,實現日常化、具體化、形象化和生活化。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既要有相當的高度和層次,給人民群眾以一定的價值追求空間,又要有接地氣的表現形式,使人們發自內心認同,並願意以此指導自己的社會行為。這就要求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在落細、落小、落實上下功夫,具備相當親和力,使人民群眾感到親切。
作為價值理想,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凝結著當代全體中國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價值追求和嚮往,無疑可以起到匯聚人心的作用。更難得的是,恰恰可以用柔性的方式和理性的思維告訴人們:在多元價值選擇的困惑中,哪些事情才是正確的,通過怎樣正確的行為才能達至正確的目的。
通過具體培育手段倒逼價值共識的形成,喚醒人民群眾形成普遍的價值共識。因此,應該努力夯實涵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現實社會基礎,為之創設良好的人文社會環境。
2013年12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關於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意見》,提出:「要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貫徹到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實踐中,落實到立法、執法、司法、普法和依法治理各個方面。」
2016年12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又印發《關於進一步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融入法治建設的指導意見》,首次闡明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與法治建設的內在聯繫。並指出,「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是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靈魂」,應將其融入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各環節。
法兼德 意義幾何?
「國無德不興,人無德不立。」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核心價值觀,其實就是一種德,既是個人的德,也是一種大德,就是國家的德、社會的德。」
這讓我們不禁想起那句話: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內心的法律。法律和道德都具有規範社會行為、維護社會秩序的作用。亞里斯多德曾說,法治就是已成立的法律得到普遍的服從,而大家所服從的法律又應該本身是制定得良好的法律。依情理制定的良法更符合大眾的普遍情感,也促使人們更好地理解,從而遵守。
堅持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相結合,是習近平總書記全面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的科學命題和核心要義之一。
法安天下,德潤人心。推進國家治理和社會治理現代化,我們既需要重視發揮法律的規範作用,又必須重視發揮道德的教化作用。實現法律和道德相輔相成,促進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
而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融入法治建設,亦是堅持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相結合的內在要求。一方面,用法律武器保護道德的踐行,有效支持道德建設,可以為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開創良好法治環境。另一方面,用道德滋養法律,為全面依法治國創造良好人文環境。
正如「法治」,既是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也是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構成要素。培養人民群眾的法治信仰,引導他們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就是在踐行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
探討核心價值觀融入法治建設,需要警惕落入口號式、標籤式形式主義的沉痾,不能簡單地打著旗號、照搬套用。為了實質性融入,司法系統可以做哪些具體工作呢?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黨的工作最堅實的力量支撐在基層,最突出的矛盾和問題也在基層。進入法院的每起案件,都是社會生活中矛盾糾紛的具體展現。如何旗幟鮮明地向社會表達司法擁護什麼、反對什麼,人民法院的司法判決即是答案。
作為國家的審判機關,法院既是人民矛盾糾紛的定分止爭者,也是社會主流價值觀念的傳播者。沒有什麼比一件件鮮活案例更適合做法治宣傳「工具」,法院怎麼認定事實、如何適用法律,法治信仰的樹立、社會核心價值觀念的培育,均會淋漓展現。
情法理 自古難全?
為了解釋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帶入進司法的好處多多,我們暫且轉換思路,從近幾年「情理」「法理」的火熱討論中慢慢切入。
自古以來,情理與法理相互關聯,密不可分,非孤立而存在。在人類社會中,我們不難發現,很多合乎法理的理念天然地與情理相通。就拿常被人們掛嘴邊的「欠債還錢」「殺人償命」來說,即便是不懂合同法「等價有償」、刑法「罪責刑相適應」原則的人,相信也不會有所反對,畢竟情理是產生法理的本源。
按照這種邏輯,可能有人就會說:「那不對啊!如果法理情理總是相通,那我們怎麼還能聽到、看到『情理法理兩難全』的尷尬案例?」的確,在司法實踐中,出現過一些情理、法理難以協調的矛盾。這些矛盾後續帶來的連鎖反應直擊司法公信力,讓案內案外人迷惑,讓辦案法官頭疼。
不誇張地說,一個人從出生到走進墳墓都離不開法律。法律對所有公民具有普遍約束力,正應了那句老話——天子犯法與庶民同罪。雖然我們每個人都要受到法律的約束和規範,但不必然導致我們每個人都會自覺主動地學習、懂得法律。法官辦案一定懷有法律思維、遵循法律邏輯,這種專業性卻無法苛責每一位普通人必須擁有。
當然,我們也不排除法律滯後性與社會交往活動變化多元之間的不適應。眾多因素,催化導致公眾的樸素情感與司法理性之間,某一時刻存在強烈衝突。
2020年11月18日,山東冠縣「辱母殺人案」當事人於歡減刑出獄。不論在案件發生之初,還是當事人減刑出獄的現在,於歡案給法學理論界、實務界帶來太多的探討和反思。「正當防衛制度的適用」「法官法律文書的書寫」「辦案人員情理與法理的兼顧」……該起案件猶如一塊投河石子,激起漣漪陣陣。
在價值多元的轉型社會,任何一起看似微不足道的司法案件,倘若關涉到道德因素,都極可能成為亞馬孫熱帶雨林中一隻蝴蝶的翅膀,掀起一股全民大討論的龍捲風。
難怪專家學者們都感嘆,情理法理兼顧是亙古不變、常說常新的話題,也是辦案人員在案件審理過程中無法迴避、必須重視的問題。
其實,「衡平」道德(情)與法律(法)的天平,是人民法院一直在探尋的命題。
我想已經沒有人會反對以下觀點:法官在法律規則適用上不能再簡單就案辦案,而應深入探究立法背後的道德考量和價值功能,以充分實現個案正義與社會公平。
清末修律大臣沈家本認為,不僅立法層面要做到「必協情理」,司法活動中也要「力求情法兩盡」。
有人感嘆:情法兩盡,何其艱難。但是,再艱難也需要有人去做,去破冰。正如在全國首例消防烈士公益訴訟案件中,淮安中院黨組書記、院長錢斌表示,法院擔負著大力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司法責任。「每一起案件就是一個引領社會風尚的指向標,每一場庭審就是一堂法治公開課,每一份裁判文書就是一張法制宣傳單。」
要落地 有何妙方?
既然肩負重任,人民法院如何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貫徹進司法的方方面面?
自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提出,也如《關於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意見》所要求,數年前起,立法、行政、司法無不做出迅速的反應,積極回應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如何適用的問題。
法院作為國家的司法機關,通過審理裁判定分止爭,擔負起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巨大責任。藉助司法活動揚善懲惡,引領社會正面價值,也是法院社會使命的應有之義。
不單單僅靠司法解釋,通過指導性案例來統一法律適用,早已成為當代中國司法改革的一項重要舉措。相較於發布司法解釋的傳統模式,後者可以藉助生動真實的具體個案,以案釋法,統一法律適用的準則和尺度。
指導性案例從何而來?是從各級法院裁判中遴選出來的生效裁決,代表著國家對某類型糾紛所作出的權威認可。與此同時,對後續同類型類似案件的裁判具有指導性、制約性。
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融入指導性案例編撰,不僅可以強化司法裁判的核心價值導向,也可以切實發揮法治的規範和保障作用,推動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在司法領域落地生根。
立法只是把核心價值觀規定到文件中、寫在紙面上,如何將其從「紙面上的法」落實為「行動中的法」,司法環節的作用不容小覷,在個案中踐行「法的精神」,讓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綻放光彩、熠熠生輝。
同時,司法裁判是否正確傳遞和弘揚了社會核心價值觀,亦成為檢驗法官裁判認同度、人民接受度的重要試金石。
更進一步地說,準確界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內涵與性質,探尋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司法適用方式的法理依據,提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司法適用的效果,事關司法治理在國家治理體系與治理能力 現代化中的角色定位。符合裁判文書說理的現實需求,亦能彰顯司法裁判對社會的引領功能。
講到裁判文書說理,不得不再次重申司法改革進程中文書說理的重要性。裁判說理的目的在於增強司法裁判的可接受度,援引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價值更在於此。但不得不客觀地說,打開中國裁判文書網,搜索「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關鍵詞,百餘份裁判文書中不乏「說理不明、解釋不清」「簡單冠以『不符合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名頭」「說理簡陋」的文書。看來,改革不能止步,探討研究還需繼續……
基層人民法院處在矛盾糾紛化解的最前沿,是人民群眾參與司法、評價司法和感受公平正義的第一窗口。
倘若每一個焦點案件,都能讓當事人及人民群眾從不同側面,感受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力量和溫度,我們何愁公平正義觀念不能常駐於心、社會主義核心價值理念不能化作光束指引人們一路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