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年輕人對『農曆二十四節氣』毫無了解,反倒很迷戀西方公曆的節日。」這種現狀讓全國政協委員、中華全國律師協會會長王俊峰深感憂慮。他在接受澎湃新聞採訪時表示,這也是他今年兩會的提案之一:建議我國曆法由公曆改用農曆。
王俊峰說,農曆是中國長期採用的傳統曆法,其運用了天幹地支紀年,安排了二十四節氣以指導古代勞動人民農業生產活動,是巨大的民族智慧的科學結晶和精神財富,也是實實在在的中國特色。
近年來,二十四節氣被視為重要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受到國際社會的關注和尊重。
2006年5月20日,「二十四節氣」作為民俗項目,經國務院批准列入第一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
2014年4月,文化部正式啟動將「二十四節氣」列入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的申報工作。
據澎湃新聞了解,根據《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都、紀年、國歌、國旗的決議》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紀年採用公曆。
王俊峰則指出,我國現行憲法並未對紀年作出規定,只是在《民法通則》、《公司法》等法律法規中規定了使用公曆年、月、日。
為此,他建議修訂憲法:以中國傳統天幹地支紀年為準確定曆法,兼或採用「公曆」;使用農曆年、月、日,兼或採用公曆年、月、日。
「簡單來說,就是要把農曆作為我國曆法,至少要將農曆放到與公曆並駕齊驅的位置上。」(法治中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