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義網駐馬店11月10日電(通訊員 高運洪 蘇建召)河南省確山縣三裡河鄉41歲的耿某某,2016年10月15日,耿某某因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肇事逃逸被確山縣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11月10日被河南省確山縣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在審訊中,耿某某交代,妻子夜晚做夢我開車撞著人了,她說:「早知今天開車出事,我就不讓你出去幹活了」。
經審理查明:犯罪嫌疑人耿某某於2016年10月14日上午9時05分左右,開車行駛至確山縣三裡河鄉三裡店村至馬莊村村通由東向西行駛至小鐵路東6.6米時,與同向曹建設駕駛的雅迪牌二輪電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曹建設受傷、電動車上乘坐的尹社雲當場死亡。發生事故後耿某某駕車逃離現場。
檢察機關認為,犯罪嫌疑人耿某某的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規定,涉嫌交通肇事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九條、第八十五條之規定,該院於11月10日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