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商報記者 韓忠林
在同一棟樓買的房,其中一人合同上承諾的交房日期是2019年底,另一人合同上承諾的交房日期是2020年底。為什麼會有如此大的出入呢?來看看開發商咋解釋。
置業顧問承諾交房日期與合同交房日期不一致
「我們在同一棟樓買的房子,為什麼交房日期不一樣?」近日,十多名鄭州經開區九龍新城業主致電河南商報記者,反映小區延期交房問題。
業主胡明(化名)介紹,自己2017年購買了九龍新城8號樓一套房子,當時置業顧問承諾2018年底交房。
九龍新城
「籤合同的時候跟流水線一樣,一個接一個,沒時間仔細看。籤完之後合同也沒第一時間給我們。」胡明說,拿到合同後,他才知道上邊寫的交房時間是2019年12月31日。
「2018年底,開發商沒有交房,當時我們原本想找開發商要說法,又想著既然合同寫的是2019年12月31日,只好再等一年。」胡明說,讓大家失望的是,2019年底,開發商依舊沒有交房。
「快到交房時間時,開發商發了條簡訊說沒辦法交房,要等到今年3月。」胡明說,如今3月到了,樓盤相較於2019年底,基本沒有進展。
「疫情嚴重時期沒人施工我們能理解,但疫情沒有發生時以及復工後,我們業主去樓盤看,根本沒有幾個工人施工。」胡明說,業主們現在迫切想知道樓盤具體進展情況,究竟何時能交房,可大家每次去售樓部,都見不到負責人。
同一棟樓買房,兩份合同交房日期相差一年
「我們一邊交著房貸,一邊還得租房住。」胡明說,更讓他為難的是,孩子到了該上小學的年紀,可是房子一直不交,他擔心影響孩子入學。
胡明稱,因不滿開發商延期交房,不少業主在微信群裡吐槽。意外的是,大家竟然發現小區同一棟樓,合同上的交房日期不一樣。「兩個交房日期相差一年。」胡明說。
3月15日,河南商報記者在位於宇龍街和宇和路交叉口附近的九龍新城看到,小區沿街的2號樓已經入住,3號樓剛交房不久,其他住宅樓仍未交房。
業主們稱,按照合同,2019年底應該交房的是8號樓和9號樓。記者注意到,這兩棟樓主體已經竣工,門窗等尚未安裝,工地內沒有明顯施工跡象。
「9號樓總共20多層,我2017年買房的時候,已經蓋了16層,覺得應該可以按期交房。」一位業主告訴河南商報記者。
現場,業主們為河南商報記者提供了兩份合同,均為8號樓業主所有。其中一份交房日期為2019年12月31日,另一份交房日期為2020年12月31日。
「同一棟樓為什麼要弄兩個交房日期,到底哪個是對的?希望開發商能出來解釋一下。」一位業主說。
「這麼多交房時間,我們都弄迷了,誰知道到底要按照哪個算。」胡明說。
復工手續還未批覆,不能確定最終交房時間
為何同一棟樓會有這麼多交房日期呢?究竟哪個交房日期是真實的呢?3月15日,河南商報記者前往售樓部了解情況。工作人員稱,領導休息沒有在。隨後,記者電話聯繫了開發商鄭州眾興置業有限公司一位苗姓負責人。
苗姓負責人稱,九龍新城小區是經開區物流園區第一個商品房小區。小區範圍以前是屬於中牟縣的,當時有會議紀要,允許小區先建設後辦證。後來劃分到了經開區,政府要求辦理完證件才能施工。因此工地在施工過程中曾停滯過一段時間,導致業主覺得長期不施工。
「刨除這個因素,我們的工期原本還是很充足的,主要就是2018年、2019年,環保防控越來越頻繁,這就受不了了。」苗姓負責人表示,交房日期得按照合同約定算,2019年底未能交房主要是因為環保和封土。
苗姓負責人坦誠,小區有住宅樓,不同合同承諾交房日期不一致現象。
「買得早的說的是2019年12月31日交房,工期當時預估的是沒問題的。後來出現了問題,已經確定無法按期交房了,新籤訂的合同就沒辦法再按照原來日期承諾。」苗姓負責人說,今年遇到疫情,預計還得申請再推遲幾個月。
「8號樓、9號樓電梯、門窗全部都在院子裡堆著,如果復工,很快就能裝好。」苗姓負責人表示,目前兩棟樓管道都已經基本鋪設到位。「但是現在復工手續還沒批下來,完全復工時間不確定,因此沒法確定什麼時候能交房。」
「我們一直在積極推進。」苗姓負責人稱,對於延期交房,公司之前開會研究過,因為公司自身原因造成的延期天數,會按合同規定賠償,因為揚塵治理、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天數,不應該賠償,但會適當給業主進行補貼。
(編輯 張惟一 首席編輯 華麗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