祭祀時燒的黃草紙是不是封建迷信祭祀用品?農村公益墓地對外銷售如何處理?是否可以在公墓以外的地方實施樹葬?日前,針對網友的諮詢,民政部相關職能部門一一進行了回復。
黃草紙是不是封建迷信祭祀用品?
一位網友留言詢問,祭祀時燒的黃草紙屬不屬於封建迷信祭祀用品?
民政部在回覆中表示,《殯葬管理條例》第十條規定,禁止製造、銷售封建迷信的喪葬用品,沒有對封建迷信的喪葬用品作出定義。2018年大連市制定了《大連市殯葬管理條例》,第四十六條規定:封建迷信殯葬用品,是指殯葬活動中使用的紙(絹)牛、紙(絹)馬、紙(絹)人、紙錢、黃壽紙(黃裱紙)、冥紙、冥幣、紙制金銀錠以及各種仿製的房、車、家電、家具等。供參考。
農村公益性墓地對外銷售如何處理?
有網友諮詢,農村的公益性墓地對外銷售,為村民以外的其他人員提供墓穴用地的如何處理,依據什麼處理?
民政部表示,國務院《殯葬管理條例》第九條規定「農村的公益性墓地不得對村民以外的其他人員提供墓穴用地」。各地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對農村公益性公墓實施具體管理,該網友所關心的問題建議諮詢當地民政部門。
馬路上的喪事活動由哪個部門管理?
一位網友稱,他們居住小區圍牆外的一條馬路上,每周總有人1至2次在舉行喪事活動(焚燒過世人所有的生活用品、家具、床),儀式中奏哀樂,放鞭炮,產生大量的濃煙和粉塵、佔據半條馬路阻礙車輛正常運行,燒壞柏油馬路路面造成坑窪積水,燒壞路邊樹木,附近居民們苦不堪言。8年來投訴有關部門,這裡的鎮政府說是城管管理。鎮城管說他們只依據《城市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執法,此類事件不屬於城管管理。當地民政部回覆說民政部只管公墓內。當地公安回覆說此類事件因每次都是不同的人在此舉辦喪事活動,需要綜合執法。請問公共區域通車的馬路上的喪事活動由哪個部門管理制止?由哪個部門執法?
民政部在回覆中稱,《殯葬管理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辦理喪事活動妨害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由民政部門予以制止;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就該網友所述情況,應由公安、民政及城市管理等相關部門綜合執法。
是否可以在公墓以外的地方實施樹葬?
一位網友留言稱,「家中有86歲老人,他的願望是亡故火化後將骨灰葬於自家房背後的荒山上。採取骨灰不裝容器,混合泥土後深埋1米以下,上面栽樹並保證存活,在樹旁邊不留碑等任何標識的方式安葬。聽說這樣做要在公墓內的劃定區域實施,不知我用這樣的處理方式能否可以?」
民政部在回覆中表示,《殯葬管理條例》第十條規定:禁止在下列地區建造墳墓:(一)耕地、林地;(二)城市公園、風景名勝區和文物保護區;(三)水庫及河流堤壩附近和水源保護區;(四)鐵路、公路主幹線兩側。第二十條規定:在公墓和農村的公益性墓地以外的其他地方埋葬遺體、建造墳墓的,由民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
國家倡導並鼓勵骨灰撒海、樹葬等節地生態葬式,具體規定建議該網友諮詢當地民政部門。
■寇拴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