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頭三尺有神明
孟繁佳
前幾天,丈母娘從臺灣打來電話,和老婆說,原先的一個街坊得病死了。起初我沒太在意她倆說的是誰,後來,我這個半吊子閩南語聽了個大概,原來母女倆談論的是借錢幾年未還的老太太走了。
我心想,得,這人沒死時還討不回來的債,這下更沒戲了。
原本以為事情就這樣了結了,昨天,丈母娘電話裡又說,那個欠錢的老太太家人,把錢還了。
人死帳清,幾乎是現在市井慣例了。而人死後人代還帳的,這就有些新鮮了。老婆說,這在臺灣沒啥稀罕的。有時家裡有人去世了,有什麼未了的心願會託夢給活著的人。家屬因為收到託夢趕緊就會把死者未了心願給圓了,否則就會心神不安的。
這是不是有些太迷信了?
說心裡話,臺灣有時還真讓我搞不懂,咱這中國內地幾十年的無神論教育,哪裡信得了什麼託夢還願的神話,反倒是臺灣電視上,時常會有類似的報導。要是搜羅起這類新聞,放在一起琢磨,我幾乎懷疑是不是神鬼都跑臺灣去了。
神鬼有也罷,無也罷,我倒也不反感,畢竟也可稱得上一種民間文化,甚至一種習俗式教育吧。
說起教育來,在臺灣,很多學校校訓都是老蔣時代留下來的,禮義廉恥仁愛智信之類。中國內地各學校也有校訓,少數歷史名校有自己的歷史傳承,多數是上世紀八九十年代之後才提出來,強調的關鍵詞多是些勤奮進取開拓創新什麼的。
兩岸校訓仔細比較,確有不同側重。這不是學校的教育風格不同,而是兩岸民間文化的訴求不同。至少我知道的,在中國內地,身邊的禮義廉恥漸行漸遠了。
我在臺灣看到過這樣的一件事,在中國內地被稱之為乞丐的,在臺灣被尊稱為街友,有位街友先生(電視媒體就經常這樣稱呼),去一家知名的飯館乞討,他準備進門時,恰巧從飯館裡走出兩位女食客,他拉開門,躬身在旁,待女食客道謝他又還禮後才進門乞討。我恰巧坐在門邊,很覺意外。這在中國內地,不管是乞討的還是施捨的,哪有這般彬彬有禮?
更讓我覺得驚奇的是,這位街友乞討完準備出門時,忽然口鼻不適,他快步走出餐館,掏出紙巾,擦完丟進街旁的垃圾桶。我簡直無語了,這是乞丐還是在演戲呢?
老婆說,你別動不動就大驚小怪的,街友也是公民,再說了,亂扔紙屑和吐痰吐檳榔那是要被重額罰款的,乞討來的錢能這樣被罰走?這番話,我可至今猶記,道德與法規原來可以這樣統一協調在庶民身上。
不僅是庶民,即使臺灣政客們,也都有拜神的習俗。選舉之前要拜,選舉之後要拜,有個大事小情的,趕著年節公眾法定假日的,都會到各類場所裡拜拜。甭管哪家香火旺,只要有神靈的地方就能見到大小官員的身影。我曾好奇地問過臺灣媒體的哥們兒,這幫父母官進寺廟頂禮膜拜,真的會保佑他們升官發財?
哥們兒說了一句話,讓我琢磨了半天,他是求心安。
其實,人該不該敬鬼神,與人該不該講道德幾乎說的是一件事——人要有敬畏之心,知道有天地良心。舉頭三尺有神明,才能知道人在天地之間。上有天,有的是道德良心約束,下有地,有的是法規妖鬼懲處。上不敬天下不拜地,就不知道德為何物,沒有了道德,人性就會喪失,那時,民族危矣。
(摘自《中外文摘》2012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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