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防騙大數據
3月26日,記者獲悉,日前由遼寧省阜新市細河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一起涉案金額達人民幣4000餘萬元的「五行幣」特大傳銷案件塵埃落定,阜新市中級人民法院駁回被告劉甲(化名)等5人上訴,維持細河區人民法院對劉甲等5人以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分別判處二年半到一年半、並處罰金2萬元的一審判決。
(本文轉自防騙大數據:FPDa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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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圖:庭審現場
據了解,所謂「五行幣」是一種體積比一元錢硬幣僅大一圈兒的像吊墜類飾品的「硬幣」,其一面印有「五行幣」創始人宋密秋的個人頭像,一面印有金、木、水、火、土五行圖樣。他們宣稱,該幣為純金打造,以5000元一個的價格對外進行傳銷。
「五行幣」傳銷是波及全國的新型傳銷形式,其頭目打著「民生工程」、高額回報的幌子,依託「五行幣」開展傳銷活動,短時間內涉案金額就超過了百億元。
目前,傳銷組織頭目宋密秋已被湖南省某檢察院以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向法院提起公訴。(本文轉自防騙大數據:FPData)
承辦本案的檢察官張春宇向記者透露,自2016年11月末起,該傳銷組織在短短幾個月的時間,就發展下線1000餘人,並從中牟取巨額利益。
檢察官提醒廣大群眾: 無論傳銷組織如何變換手法、巧妙偽裝,但只要其同時具備「交入門費」「拉人頭」「分層級」 「直接或間接按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計酬或返利依據」等特點的,就可認定為涉嫌傳銷。希望廣大群眾一定要提高守法意識和風險意識,遠離傳銷陷阱,謹防上當受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