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婚嫁:
舊時,碼頭境內各家婚俗基本保留周朝「六禮」之風,即「納採」、「問名」、「納吉」、「納徵」、「請期」和「親迎」。「六禮」以男方付給女子的身份為特徵。「納採」即為男方具送求婚禮物給女方,因初接觸,雙方之間還可以採擇,故說「納」,即由男方備帶禮物到女方提親,也稱「提親禮」。「問名」也叫「問八字」,乃由男方託媒詢問女子的姓名及出生年月日時,並將女方之生辰八字與男方之生辰八字,屬相對照問卜,在三天內若家庭平安順利,議婚可成,若發生吵架,摔破東西等事故,即婚事告吹。「納吉」則是把問名的結果和佔卜合婚消息,備禮通知給女方,隨後雙方議定有關禮數,寫成婚約,正式敲定婚事。「納徵」也叫「納幫」即納聘之意,男方給女方送聘禮(聘金),「請期」俗稱「提日子」,則由男方和女主商定「盤擔」,(也稱「擔盤」,即男方給女送「盤擔」,包括豬腳、蓼花、麻棗、糕子、大餅,還要一對公雞(叫盤頭雞),一對紅鯉魚等物,「親迎」則是夫婿親到女家迎新娘過門,新娘乘座花轎,轎到男家大門口要停在門口庭等候入厝時辰,新娘出轎門前要先由新娘折「幫條」折轎門(俗稱踢轎門),新娘頭罩烏貼由媒人(俗稱「送嫁」)牽入大門過天井上廳堂,舉行「拜堂」(即拜祖先),「送嫁」雙手舉起米篩託在新娘頭頂,(同時口念四句「吉祥語」)。然後由新娘為新娘卸烏貼(遮羞布),再由「送嫁」帶新娘入洞房,新郎和新娘並坐床前羅帳內「換圓」,(即吃甜圓子),表示夫妻恩愛甜蜜。「送嫁」還帶新娘到廚房熟悉情況,三天後(即三旦過),新娘則下廚房幫忙炊事。娶新娘的前一兩天安床掛帳,整理床上用品,忙忙碌碌的布置新房,要請兒孫滿堂的有福之人來安放床鋪和整理床被,結婚前一夜要請同宗一男孩子來和新郎在新人房睡覺,以求早生貴子,舉行婚禮當天中午備辦酒席,宴請賓客,當晚鄉親、朋友都熱情地來探新人(鬧洞房),新郎要手捧茶盤,由新娘禮貌地端茶請客人喝甜茶、吃糖果、接著要求新娘新娘做節目遊戲,如「過獨木橋」、「雙人合咬一隻糖果」、「點香菸」等等,熱鬧非凡,別有一番情趣。
婚俗除循周禮的明媒正娶外,還有「寡婦婚」,「倒插婚」(即招入贅),「冥婚」等。
隨著社會的發展,嫁娶禮俗趨於簡化,尤其在本世紀五十年代以後實施《婚煙法》,提倡戀愛自由,婚俗發生了極大變化,大多數隻行訂婚,結婚兩種儀式。
2、生育
按鄉間傳統習慣,鄉人生孩子重視「誕生禮」,因而產生出「報喜酒」、「三朝酒」(叫做「三旦」),做「七旦」、「十四旦」、「滿月」(即彌月)、「四個月」、「周歲」、「新生日」、「十六歲」等儀禮。婦女在懷孕期有著多種忌諱,如:忌孕婦同坐一條板凳,忌孕婦與孕婦對面衝,忌孕婦看娶新娘,忌孕婦進他人洞房、忌孕婦抱別人小孩子,忌孕婦吃牛肉等清規戒律,這些對婦女束縛的精神加鎖,隨著時代的進步,舊時代的陳規陋俗大部分已不復存在,但隨著文化的發展和社會的演變,這種舊俗將會逐步地消除。
3、壽誕:
壽誕(即做生日),這是人生四大禮儀之一,舊時人們進入「知天命(那五十歲)之年,就可以舉行壽誕禮,但不宜隆重,進入60歲的花甲年之年後,才舉行大的壽誕禮,民間諺語云:男子做九不做十,也就是說到59歲時便做60大壽,往後每十年做一次大壽,一般只有提前不會拖後,而人過百之後,都永遠是99歲,一取久久長之意,二避「百年」之諱,一般子女出面為父母做壽,長子牽頭,弟兄姐妹其助,女兒要備面線旦、花燭、聯炮、衣服鞋襪等物,親戚朋友前來祝賀,有的還舉行「拜壽」儀式,即在正左布置壽堂、掛壽幛、制壽包、壽果、點香灼、放喜炮,請壽星高座堂上,接受兒孫輩跪拜,祝老人健康長壽,並設壽宴款待賓客。
4、喪葬:
喪葬是人生最後一個禮儀,也可以說子女幼輩最後一次向長輩盡力盡心的行動。
鄉人的喪葬習俗圍繞著一個「孝」字,其治喪葬程序為:彌留、報喪、入殮、祭奠或超渡(超度也叫做功德,有人出殯完結接下超渡,也有的待三年或日後才舉辦)。出殯安葬,安靈位等,凡彌留者既可移入廳堂,兒孫們跪於跟前,燒香、點灼、焚冥紙,哭拜送其「升天」。隨之為死者沐浴、更衣、入殮,親屬要卸紅穿素,披麻帶孝,家中所有門窗戶扇家私都要貼上白紙條,以示哀掉。報喪即由族人分頭奔告死者親屬,兒孫們要在自家門庭前跪接外祖家來,有的並貼出訃告,分發報訃或登報,親友紛紛前來弔唁,並設「孝堂」祭奠,屆期燃香鳴爆,哀樂齊鳴,在司儀號令聲中,孝子及「五服」親屬,各著其服,分別奠酒跪拜,並由專人——讀誦祭文,陳述死者生前業績及致奠人的哀思,祭畢焚楮帛祭文。出殯(俗稱出山)都用土葬。「七日」親屬要到墓前祭奠,還有做「四十九日」、「做百日」、「對年」、「三年」,三年除服換紅之後,每年奉祀志念。清明節要到瑩地掃墓、整理、除草、獻冥錢、祭奠,寄託對已逝親人的哀思。
鄉人對為先人建造塋墳的模式,反映其祖先崇拜與靈魂崇拜合一的意念,人們認為人死靈魂在,需要與生前一樣的住處,所選擇墓地與選擇屋地一樣重要,如講究風水,墳后土要堆高,以承接龍脈與住屋後龍山一樣,有的還開半月池,池外堆築小埂環抱,舊時人死後七八年還有拾骸習慣,現今有的安葬後隨即立碑為志。除土葬外城鎮還提倡火葬,如今治喪從簡,開追悼會、送花圈、佩帶烏紗、白花向遺體告別,以示悼念。現今還提倡喪事簡辦,提倡人死後做「七日」兼換紅除服,免去做「四十九日」、「百日」、「對年」、「三年」等舊俗。
碼頭屬於僑鄉,海外赤子為追思孝心,一般都會伺機返回鄉梓為先人舉辦超度,以盡一片孝心,了卻心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