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泉集團採購數據存疑,員工涉受賄、侵佔資金案、死亡事件未披露

2021-01-09 財經參考網

苦等5年後,濟南聖泉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簡稱「聖泉集團」)終迎來轉板IPO上市的關鍵一步,證監會公告,公司於1月7日接受發審委審核。招股書顯示,公司此次募資12.08億元,主要用於酚醛高端複合材料及樹脂配套擴產項目、鑄造用陶瓷過濾器、冒口生產線自動化改造及擴產項目和科創中心建設項目。

資料顯示,聖泉集團設立於1994年1月,其經營性資產來源於1992年5月設立的濟南市聖泉化工實業總公司(簡稱實業總公司),不過,該企業於1995年註銷。此後,經過多輪股改和股轉,這家具有集體性質的企業演變成唐一林、唐地源父子控制的私有企業,但兩人合計持有的股份較低,發行前,持股比例僅有21.96%。

財經參考注意到,聖泉集團的股權異常分散,雖未詳細披露具體股東人數,但2019年之前未履行公證程序的股東便多達262名。同時,又因於2014年7月在新三板掛牌,吸納了一大批「三類」股東。截至最新招股書出具日,公司「三類」股東多達18名。分散而複雜的股權結構,除了公司控制權存在爭奪隱患外,上市後還面臨較大的減持壓力。

聖泉集團旗下控股、參股子公司眾多,但近半經營不善,除了業績不濟虧損外,還屢登環保「黑榜」,部分參股公司還淪為失信人(俗稱「老賴」)。而招股書披露的採購數據少於供應商披露的數據,或存在虛減披露採購成本調節利潤之嫌;更值得注意的是,公司或內控存在漏洞,管理人員涉嫌受賄,員工侵佔貨款,同時,聖泉集團還存在一起死亡事件,但招股書卻秘而不宣。

涉嫌虛減原材料採購成本,員工待遇信息數據或披露不實

聖泉集團在其官網豪言,公司始建於1979年,現有員工4,500名,總資產達90億元,是一家致力於各類植物秸稈與高分子樹脂材料的研發應用,產業覆蓋生物質精煉、高性能樹脂及複合材料、鑄造輔助材料、健康醫藥、新能源、衛生防護等領域的創新型企業集團。

但據最新招股書顯示,公司設立於1994年,其經營性資產來源的實業總公司也僅建立於1992年,不知始建於1979年從何而來。同時,截至2019年末,公司員工2,861人,遠少於4,500人;2019年,總資產為72.31億元,較2018年總資產的76.06億元還出現了下降,更少於官網宣傳的總資產90億元。

那麼,公司官網是否存在虛假宣傳還是招股書統計數據有誤?為何會相互「衝突」?

資料圖來源聖泉集團官網

實際上,招股書也存在數據披露不一的情形。證監會網站顯示,公司在2020年1月披露了最近招股書並在受到反饋意見後,於2020年8月更新了招股書。

但兩版招股書對於同期供應商的採購數據卻出現前後矛盾。2020年1月披露,利華益維遠化學股份有限公司(簡稱「維遠化學」)均為公司的第一供應商,2017年、2018年,對其採購的金額分別為45,176.63萬元、64,631.02萬元。而2020年8月招股書則披露顯示,2017年、2018年,公司對維遠化學的採購額分別為41,988.29萬元、61,196.59萬元,分別較此前披露少了3,188.34萬元、3,434.43萬元。蹊蹺的是,兩次披露同期採購數據不一時,其淨利潤卻驚現一致。

而據維遠化學2020年12月公開的招股書顯示,2017年、2018年,其對聖泉集團的銷售額分別為45,058.34萬元、62,409.65萬元,與招股書兩次披露均不一致,但更接近於公司2020年1月披露的數據。

此外,從聖泉集團披露的原材料數據來看,或存在虛減採購成本情形。以2018年為例,公司當年原材料採購總額為273,626.61萬元,該年度消耗體現在成本中直接材料的金額為371,389.31萬元,採購與消耗之差為-97,762.7萬元,即公司2018年採購的原材料遠不能滿足該年度的生產經營所需,還需要上一年的97,762.7萬元的原材料庫存來彌補。然而,招股書顯示,公司2017年的原材料庫存僅有23,829.53萬元,與所需庫存的97,762.7萬元存在73,933.17萬元的原材料缺口。

更不可思議的是,公司在2018年存在7.4億元的原材料缺口時,竟然還出現了約2.83億元元的原材料庫存,那麼這憑空多出的10億多的原材料來自於哪裡?是公司為了調節利潤虛減披露了原材料採購成本?還是為了滿足與營收的同步虛增了營業成本的材料成本?這樣的信披數據真實性幾何?同樣,報告期其他各期也存在類型的情形。

資料圖來源招股書

除了原材料數據異常外,聖泉集團的公積金數據或工資數據也經不起推測。同樣以2018年為例,招股書顯示,該年度應繳納公積金人數為2,743人,實際繳納人數為2,584人,應繳未繳納公積金人數為159人;而2018年,公積金補繳金額為44.40萬元,折合每人一年需補繳金額為2,792.45元。根據工資最低標準5%的繳納比例,可推算出2018年未繳納公積金員工的工資為55,849.06元,而招股書顯示,2018年,普通員工的工資平均為9.12萬元,兩者存在明顯的差異,這還是按照最低繳納比例的標準來測算,如按照普遍的8%來測,則更低於實際披露的工資水平,那麼,是公積金需補繳的數目虛減披露?還是工資虛高披露?為何存在如此大的差異。

資料圖來源招股書

生產銷售偽劣產品被沒罰14.7萬元、管理人員曾受賄員工挪用資金、「李舒新死亡事件」未披露

為了拓展業務,聖泉集團在山東、吉林、廣東、內蒙古、四川、黑龍江、遼寧、新疆、浙江、安徽及境外等多地區設立有各級控股子公司45家,但近半數經營不善,截至2019年末,該公司下屬子公司中有21家處於虧損狀態,其中,虧損額達千萬的達5家,虧損百萬以上的子公司12家。同時,公司參股的5家境內公司,全部虧損虧損。

而其參股的長葛市聖泉安特福保溫材料有限公司,2019年7月4日還被河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錄。該企業,公司持有其35%的股份,目前處於吊銷狀態。此外,實際控制人之一的唐地源持股90%並擔任法定代表人、執行董事的上海裕拓企業發展有限公司被吊銷營業執照。

除子公司近半數業績不濟外,聖泉集團整體業績也表現不佳。財務數據顯示,2019年,聖泉集團實現營業收入58.82億元,同比下降4.96%,淨利潤達到4.70億元,同比下降8.66%,歸屬於母公司股東的淨利潤為4.71億元,同比下降9.93%。

按照公司最新2020年8月更新的招股書,理應披露2020年上半年的主要財務數據,但其並沒有披露甚至連2020年第一季度的數據也未披露?那麼,2020年的相關財務數據是否在2019年下滑的基礎上再次下滑呢?為何招股書未更新披露2020年的最新財務數據呢?

除業績下滑下滑外,公司內控也存在不足,公司旗下子公司涉6次違規被罰。報告期內,2017年12月、2019年7月因環保違規被罰7萬元;2017年8月、2018年4月、2018年7月,均因生產或銷售偽劣產品,被沒收非法所得並處罰款。

2017年8月,公司因銷售「福利龍」牌複合肥料、「福利龍」牌鋅鎂速效氮肥等不合格產品被濟南市章丘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沒收違法所得500元;並罰款 9,700元的行政處罰。

2018年4月,子公司中大藥業於 2017年3月9日至2017年3月25日間生產的「20170302 批次」四世同堂海狗鞭特補膠囊不符合國家標準,檢測結論為不合格,被濟南市歷下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沒收違法所得人民幣7,843.20 元;並罰款人民幣100,000.00元,兩項合併共計罰沒款人民幣107,843.20元的處罰。

2018年7月,子公司邦衛佳尼銷售的於2017年5月24 日購入一批「邦衛佳尼」牌連衣裙經檢測不合格,被濟南市章丘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沒收不合格『邦衛佳尼』牌連衣裙1件;沒收違法所得8,570元,並處罰款20,500元。

此外,公司管理人員還涉嫌受賄和挪用資金被判刑。

2017年5月25日,裁判文書網發布了由山東省章丘市人民法院審理的案號為(2016)魯0181刑初99號的《魏務翠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一審刑事案件》,據顯示,魏務翠在擔任濟南聖泉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聖泉公司」)耐火材料課題組長、酚酫營銷市場部總經理期間,於2011年6月至2015年2月,利用其負責研發酚酫樹脂生產溶劑的替代品、技術管理、技術服務、市場營銷等職務便利,收受大連和致成生物科技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和致成公司」)法定代表人袁某己賄賂現金達2263000元。

資料圖來源裁判文書網

而據2016年8月10日,章丘市人民法院作出的案號為(2016)魯0181刑初100號的《袁某某等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一審刑事判決書》了解到,袁某控制的和致成公司與章丘升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簡稱章丘升源)存在業務往來,章丘升源為系聖泉集團的實際控制公司,注資人為聖泉集團,主要承擔聖泉公司及其子公司的保密性原材料採購及銷售工作。而袁某通過行賄魏務翠,取得聖泉集團的供應商,並通過其控制的和致成公司生產的原材料高價賣給章丘升源,最後流入到聖泉集團,袁某從中獲取高額利潤。

招股書顯示,章丘升源為聖泉集團實際控制的公司,不過,該企業在2018年5月公司謀求上市期間匆匆註銷,而2016年、2017年該企業連續虧損。那麼,這家為公司採購原材料的企業是否替公司承擔成本費用?為何匆匆註銷?

資料圖來源招股書

另外,公司還存在兩起員工挪用資金被判刑的事例。

據2017年6月15日,由山東省濟南市章丘區人民法院作出的案號為(2017)魯0181刑初104號的《蔣某某挪用資金罪一審刑事判決書》顯示,2012年1月至2016年5月6日,原聖泉集團員工蔣某某利用回收貨款的職務之便,多次挪用公司貨款共計41.4258萬元,所得資金用於個人消費等。

資料圖來源裁判文書網

據2017年7月20日,由山東省濟南市章丘區人民法院作出的案號為(2016)魯0181刑初282號的《董某某挪用資金罪一審刑事判決書》顯示,董某某擔任山東聖泉新材料有限公司(聖泉集團子公司)業務員,負責該公司天津、河北承德片區域酚醛銷售業務,挪用公司銷售貨款共計390.2418萬元。

資料圖來源裁判文書網

財經參考了解到,聖泉集團存在銷售收入結算回款來自於非籤訂合同的客戶、員工代收貨款、第三方回款、現金交易等不規範的財務操作。但招股書並未披露其詳細情況。

同時,聖泉集團還斥重金用於業務招待。招股書顯示,2017-2019年,公司業務招待費用分別為1,921.47萬元、2,106.36萬元和2,729.89萬元,3年業務招待費用金額達6,757.72萬元,而2019年在收入下降的情形下,業務招待費用卻大幅增加。那麼,這高昂的業務招待費用最終流向了哪?

此外,2016年8月,聖泉集團還發生了一起員工意外死亡事件,但兩次招股書均隻字未提。據2019年2月14日,由山東省濟南市章丘區人民法院作出的案號為(2018)魯0181民初8594號的《焦某、李某1等與李悅友等共有物分割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顯示,聖泉集團員工李舒新在上班期間意外死亡,公司賠償85萬元後,家屬分配未達成一致,訴之法庭。

資料圖來源裁判文書網

那麼,李舒新是如何死亡的?家屬間就賠償金分割產生的糾紛是否會涉及聖泉集團,公司是否存在潛在的糾紛,招股書均無一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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