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發
物價局規定利潤率是50%至100%,但實際上並不止,可以達到150%。如果只是按照50%至100%,殯儀館哪有這麼好待遇?工人每月一般七八千元,民政局有時搞活動,也去殯儀館拿錢。
有人舉報我,裡面的幫派鬥爭不知道有多厲害。還有就是運氣問題,誰被抓誰不被抓,看他運氣怎麼樣。
——— 黃燕玲
「清明時節雨紛紛,喪葬之人慾斷魂。」清明將至,網友改編古詩,表達對殯葬業暴利的積怨。殯葬業連續多年進入暴利行業排行榜,人們對此深惡痛絕,直呼「死不起」。
去年,廣州市檢察院公布年度反貪十大經典案例,其中高居榜首的正是廣州市花都區殯儀館原館長黃燕玲受賄一案。媒體在報導此案時稱黃燕玲「發死人財」。
前日,記者在廣東省女子監獄見到了黃燕玲。55歲的她,17歲進殯儀館工作,一步一步升至館長一職。面對記者,她語出驚人:「幾乎每個工種都有「利是」收,一天至少幾百元。整個行業都這樣,(吃回扣)不能避免,我不相信其他人不這樣做。」
「吃回扣不可避免,被不被抓看運氣」
記者:你只有初中學歷,如何當上殯儀館館長?
黃燕玲:實際我連初中學歷都沒有。家在花都農村,很窮,17歲就參加工作。當時火葬場招人,要求初中學歷,我就填個初中。
很多人怕髒怕累,服務態度不好,而我什麼都不想,埋頭苦幹,不是我的事我也做。比如,有時河裡有人淹死,屍體幾天後才發現,肚子鼓得脹脹的,肉都爛了,臭得令人作嘔。很多同事不肯去收屍,我去。我什麼工種都幹過,化妝、司爐工、跟車收屍、穿壽衣、打防腐針,什麼都不怕。
記者:所以領導很欣賞你?
黃燕玲:那時花縣民政局長經常下來看我們,1989年搞學雷鋒運動,領導推薦我做先進工作者,1990年,我開始負責殯儀館領導工作,1993年當上館長。連續好多年我都是先進工作者。
記者:殯儀館館長一年收入有多少?
黃燕玲:最開始時,殯儀館每年總收入只有幾十萬元,1997年國家要求全面火化,當年總收入一下達到兩三百萬元。我進監獄前,一年館裡有2000萬元收入。我個人收入每年都有20多萬元。
記者:年收入20多萬也不算少了,但你還是吃回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