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一篇名為《別讓學生踢「軟球」》的文章,引起社會的廣泛關注。報導稱,為保護學生不受傷害,部分學校用上了軟式足球、軟式排球等器具。而據《北京日報》1月20日報導,更有一些體育老師因擔心學生出現意外傷害,不敢讓學生上像「跳山羊」、單雙槓等傳統項目,致使這些項目正悄悄退出中小學體育課堂。
怕學生受傷不敢上項目
北京城區一位體育老師表示,他所在的學校已經有好多年沒上過跳箱項目了,表面上看是課前準備比較麻煩,又是墊子又是箱子的,但更重要的原因是怕學生受傷,「特別是小學生,看不住,一錯眼兒的工夫就能摔出個好歹來。」
這位老師所說的「跳箱」俗稱「跳山羊」,三十歲以上的人大多在學生時代的體育課上練習過。這個項目主要是鍛鍊學生越過障礙的能力,同時也考驗學生的心理素質。正常情況下,小學高年級學生應該學「山羊分腿騰越」,初中學生和高中女生應該學習「橫箱分腿騰越」和「橫箱屈腿騰越」,高中男生則應該學習「縱箱分腿騰越」和「縱箱屈腿騰越」。然而時至今日,鮮有學校開設這一項目。
和「跳箱」命運相同的項目還有單雙槓。一位有著20多年教學經驗的體育老師說,他自入行以來就沒開過這個項目,起初是學校不具備場地條件,後來就不敢上了,怕學生受傷。「現在的小孩兒真沒法說,跳上去沒撐幾秒,不是胳膊扭了,就是肩扭了,還有手腕骨折的,課沒法上……」這位老師連連感慨。
為避糾紛自行改換內容
體育老師不敢上項目,顧忌的是學生鍛鍊受傷後可能引發的糾紛。
一位體育老師講述了自己的遭遇。有一次,他給五年級學生上課,一名學生在跑50米時摔倒了,當時他詢問孩子是否受傷,孩子表示沒事,但回班後胳膊紅腫,班主任打電話告知了家長。後來,家長不依不饒,先是埋怨老師沒在第一時間把孩子送到醫院,之後又說自己孩子是當空軍的料,受傷會影響將來當兵。這位體育老師無奈,只得三天兩頭上門賠不是,直到家長消了氣。
據了解,學校碰到這種糾紛,處理方式不盡相同。有的會由學校支付孩子的醫藥費等花銷,但有的學校會讓體育老師自己承擔後果,無形中給體育老師帶來壓力。
為避免糾紛,很多體育老師只好在不違背教學大綱的前提下自行降低風險。比如大綱中規定有體操教學內容,但老師們不再上單、雙槓項目,只用前滾翻、後滾翻、橫叉、豎叉等相對簡單的動作替代。就連最常見的冬季中長跑項目,很多學校也要在開跑之前下達「家長告知書」,讓家長確認孩子是否能參加這項運動,以免出事兒之後再被「找後帳」。
新監測評價標準正在醞釀
怕孩子受傷不敢上項目,這到底是為了孩子還是坑了孩子?
對此,首都體育學院教授李相如認為,現在中小學生體質下降、適應社會能力下降與體育課上缺乏挑戰性項目有關,不能把體育課看成是單純的體育課,而要把體育課與青少年的全面發展聯繫起來。
在他看來,中小學體育課程應該圍繞著「培養什麼樣的青少年」進行改革,在這個過程中,要讓青少年在體育鍛鍊中增強抗打擊、抗挫折和抗傷病的能力,從某種角度來說,上不上「危險項目」考驗著中小學校長、體育老師的責任心。
至於怕學生受傷一事,他覺得,在所有學科中,體育課屬於高危課程,運動難免出現小傷害,只要體育老師沒有玩忽職守,就不該對體育老師實施問責,「學生受傷要客觀地看待,不一定都是學校、老師的問題。」
另外,相關部門表示,北京市教委、市體育局、市疾控中心三部門正在醞釀《北京市中小學生體育課運動負荷評價規範》,以期通過出臺地方標準的方式,對中小學體育課的質量進行監測和評價。如果進展順利,該標準有望明年正式出臺。
給學校體育建一條康莊大道
據悉,體育和安全的矛盾問題已經不是第一次被媒體提及,早在2012年,中國青年報就發文呼籲給學校體育建造一條康莊大道。
報導稱,中國政法大學教授王小平的《學校體育傷害事故的法律對策研究》專著顯示,近2000名中學生參加的問卷調查顯示,認為學生在學校發生體育傷害事故後,校方有無責任均需承擔賠償的佔到八成以上,僅有17.67%的學生認為,學校有過錯才承擔責任。中國青少年研究中心副主任孫雲曉表示,學校的無限責任成為阻礙學校體育活動正常開展的「猛虎」。
教育部2002年出臺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中規定,在有些情況下造成學生傷害事故,學校已履行了相應職責,行為並無不當的,無法律責任。其中與學校體育活動密切相關兩種情況為「學生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者異常心理狀態,學校不知道或者難於知道的」以及「在對抗性或者具有風險性的體育競賽活動中發生意外傷害的」。